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14 14:11:40 来源:网友投稿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高教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___》(陕高教组〔2020〕103号)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我校2020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1.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 ___《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2.严禁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

 

  严格落实《陕西省 ___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中央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工作要求 ___》(陕财办〔2020〕59号)要求。严禁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严禁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3.杜绝违反其他廉洁纪律的行为

 

  严禁用公款购买、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搞超标准接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化整为零分批操办。

 

  各单位应填写《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问题自查表》,于10月12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热词搜索: 廉洁自律 教师节 国庆节 中秋节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