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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_2]

时间:2022-01-14 14:11:43 来源:网友投稿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 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產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最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 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 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H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贏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 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共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 关人员调研了 @#$三菱电梯有限司@#$縫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司@#$11立 电器有限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周召开 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司东杰电气 中国有限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司等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 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 下十点: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 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 方只投入土地,共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 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屈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 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11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 冋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冋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 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 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

 调査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 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

 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 是按照股权分配的。

 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 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平。

 但实际上,更不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 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诸,有 的企业茯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字,有的企业规 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 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 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白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

 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屮对这些问题作一些 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

 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 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 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诸,但因 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

 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 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 意识本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

 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累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 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 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 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

 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 中,共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口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 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

 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 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I,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 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

 除己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 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 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 保障。

 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 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 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白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 的难度。

 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将员 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八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

 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 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 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

 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 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

 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 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这样一,中方既得不到 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

 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 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 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

 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 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

 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年代初,@#$家 化以三分之一?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亿元的品牌与一家 国际著名跨国司合资。

 然而,该外方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 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越陌生。

 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 一年中锐减%。

 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 回”了这两个商标。

 然而,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 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 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

 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 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 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白己原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己被消费者遗忘 To

 浦东有一家中口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 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 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八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 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 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同样也是在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 @#$屈臣氏食品有限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

 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儿白万元 为这个牌子做广告。

 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

 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 而用他们“慷慨”留下的设备做出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

 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 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 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

 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 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

 其实按照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 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

 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平合理的原 则争取白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 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 给中方带损失。

 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时最容易发生,如“景 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 乂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密的保护措 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 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

 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 发生。

 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本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网络查看)论时 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诸了专利,中方 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 时己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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