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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原则浅析

时间:2022-10-27 0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既遵循学校管理的共性规律,但同时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管理的特殊性。文章提出了在新时代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遵循的几个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2.民主原则;3.有效原则;4.合作创新原则。

【关键词】学校管理特殊教育管理原则

原则指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原则即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具体指为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目标,正确处理管理过程中一系列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工作实践中,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原则起着统摄和指导学校整个管理系统和各项管理工作的作用,只有在正确管理原则指导下从事管理工作,才能最终实现管理目标。

一、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即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人人发展,发展人人。以人为本原则不仅是学校管理的最高价值取向,也是教育的根本。以人为本原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的“人”,是多元的人,在学校管理中,主要指学生和教职员工。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和教师的成长、发展为本。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学生为本。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为各种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在学校管理中更要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即在学校管理的价值观上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全员共识,形成一种博爱奉献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氛围;其次,在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教学计划、校园环境、师生关系、教学评价等,都体现出对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尊重,体现出对学生获得最大限度地发展的促进,依其原本,促其发展,助其完善。

以人为本,也要以教职员工为本。相对而言,特殊儿童对教师的知能挑战更大,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历程更为漫长。特殊教育教师往往要经历初步走进特殊教育,熟悉特殊教育,热爱特殊教育的一个心路历程,而这个过程能否顺利,特殊教育学校以人为本的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人为本原则,即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人人发展,发展人人。以人为本原则不仅是学校管理的最高价值取向,也是教育的根本。以人为本原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的“人”,是多元的人,在学校管理中,主要指学生和教职员工。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和教师的成长、发展为本。

二、民主原则

所谓民主,除了尊重个人的尊严及价值外,应给予组织成员参与问题解决的机会。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民主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尊重人权、实行民主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由此可见,特殊教育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依照符合国家法令政策的程序或制度行事;二是全体教职员工要有充分的民主参与和管理意识,不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地对各个职能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各项活动中来。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有效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就是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实行民主办校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民主管理机构,它的任务是行使民主权利,发挥监督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经验表明,民主管理既是校长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之一,也是全体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在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在贯彻民主管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特殊教育学校的民主管理应有助于学校从自我封闭管理向社会多部门参与的开放管理过渡;(2)特殊教育学校的民主管理应有助于管理由少数教育行政人员说了算向全员参与管理过渡;(3)特殊教育学校的民主管理应有助于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

三、有效原则

所谓有效,是指管理工作要讲究实效,即以较少的投入,创造出更多的绩效。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有效原则指学校管理者应能够充分利用人、财、物、时等资源,经科学合理的管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有效是对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强调这一原则,是因为某些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还没有真正重视起这个问题,往往不大讲究实效,效率、效益观念不强,意识淡薄,以致管理不能落到实处,甚至无为而治。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在水平和质量方面的不均衡性决定的;另一方面是对资源的认识和使用中重硬件、轻软件,重一般资源、轻专业资源的误区有关。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贯彻有效原则,首先应特别注重选拔既有爱心又有事业心、业务素质强的人担任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进而组建合理、高效的管理者队伍;其次,特殊教育学校要努力塑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重视师资培训,追求教学质量,切实做到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

四、合作创新原则

伴随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的深度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到特殊教育的成败,已不再是学校内部的事情和责任,而是需要校内外的多部门、多学科、多名人员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作创新原则强调为了促进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最大限度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内部人员与部门间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创新性地高效解决各种问题,同时,特殊教育学校与家庭、社会各部门及专业人员也应开展密切广泛的合作。诸多经验表明,合作已成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走向成功与开放的基本和必须的实践途径,也是满足学生各种特殊教育需要的关键。

特殊教育学校贯彻合作创新原则,首先要开展和重视校内各个层面的合作,以保持政策、理念的一致性。学校内部的合作主要体现在学校领导层与教师、教师与行政人员以及教师之间。这种合作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学校全体人员是否对校内各项事务的职责有充分的了解;是否对学校正在进行的改革创新已达成共识,参与程度如何,态度是否积极,从中扮演何种角色;学校是否建立起保障各部门有效合作、畅通交流的组织平台或制度机制,是否已形成能促进以上合作的组织文化,等等。

特殊教育学校贯彻合作创新原则,还应充分认识到与校外部门、人员合作的重要性。这些部门、人员主要包括教育当局、普通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家长、校外专业人员、义工(或志愿者)等。办好特殊教育首先应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在特殊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再怎么样强调家长的作用也不过分,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如定期举行家长会、开办家长学校或邀请家长到校参观,应能够经常与其讨论其子女的学习问题、在校生活问题,向家长报告其子女的学习情形,可争取家长最大程度的支持、配合。特殊教育学校还应与社区及专业机构经常保持联络,建立良好关系,这可以获得一些经费、人力(如义工、专业人员等)的支持和援助。这些合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且宝贵的支持性资源,进而为教育目标的达成提供了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吴志宏等主编.新编教育管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3]蒋云尔主编.特殊教育管理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盛永进著.特殊教育学基础.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

[5]方俊明.特殊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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