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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实验管理规定

时间:2021-10-14 09:12:43 来源:网友投稿

  委外实验管理规定 1 1、目的 对要求做的试验项目、试验设施、实验室业务范围进行管理,选用合适的外部实验室,完成公司新产品项目和年度型式实验的要求。

 2 2 、范围 我公司没有建立实验室,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的外部实验室管理。

 3 3 、引用文件 HY-28-0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HY-28-07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 4 、术语和定义 试

 :

 验:指通过提供给项目一系列条件或运行措施,对项目一个或多个特性的功能性检查。即:指对样品(包括材料和产品)的特性进行的试验或测试。

 试验室:指一个由有资格的人员在经正确标定的能进行原材料各种性能、产品的各种功能和性能试验和试验确认在内的检验、试验和校准的设备/工量具上使用被确认的有效的方法和程序来完成指定的检测和评估任务的机构。

 试验室业务范围:试验室规定的和具体的试验,评价和校准;用以进行上述试验的设备;进行上述试验活动所用的方法和标准。

 原始数据:指在进行试验时实验人员通过技术或分析收集或记录所获取的试验数据。通常不对这些数据进行某种方式的编辑和处理,而是常常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中。它不同于试验报告中的结果,因为报告中的结果通常对原始数据进行了编辑、换算和/或其它的处理以便分析和说明。

 试验报告:指试验人员在试验结束时,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处理,按照标准的格式定义的符合性结论。

 认可的试验室:指经某一国家承认的认可机构通过一定程序认可批准的试验室。

 5 5 、职责

  5.1 实验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负责外部实验室的选择和联系顾客认可及产品的委外实验。

 6 6 、 委外实验管理规定

 6.1.1 对外委托实验:对本公司不具备试验能力的检测和试验项目,应委托顾客指定的或由技质部与外部实验室联络并委托有能力试验本公司样品的实验室进行试验,该外部实验室必须具有证明该外界实验室被顾客接受的书面证据或通过 ISO/IEC17025 认证合格或国家等同标准的实验室认可组织颁布认可的合格证书。

 6.1.2由技质部负责组织样品的对外送检,新产品根据项目阶段进行,批产的产品由技质部编制《型式试验大纲》,根据型式试验大纲的要求及时送检。

 6.2 试验样品的标识 6.2.2 送检的试验样品编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实验室统一编号。编号方法:

  **

 ********

 ***

 试验样品的每月顺序号

 样品试验开始时间

 试验样品代号

 6.3 委外实验结果不符合时 6.3.1 当委外实验发现产品不合格,必须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其具体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按 HY-28-0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 HY-28-0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作业,并监控其结果,以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有效

  解决原来所发生的问题。

 6.3.2 当顾客对试验结果进行投诉时,由技质部将顾客反馈通知外部实验室,要求外部实验室进行测量系统分析,并提交顾客;必要时对外部实验室进行评审。

 6.4 实验报告的保存期限 报告证书至少保存 3 年,由技质部妥善保存,以便查询;顾客有特殊要求时按照顾客要求期限进行保管。

 7 7 、 附件:

 一、文件修改记录表 附件一、本文修改记录表

 序 号 更改日期 更改条款

 更 改 内 容 更改标记 更改申请表号 更改人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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