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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养老模式探究

时间:2022-10-22 16:00:36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自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开始大范围地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一部分人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孩子死亡。这一批父母经历了上山下乡、计划生育、改革开放和下岗失业,他们的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因此面临的是独生子女死亡的精神和经济双重养老压力。由于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不同,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应努力构建符合不同需求层次的养老模式。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存养老;发展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4-0092-02

一、计划生育政策与独生子女家庭

1982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两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还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事实上对城镇居民采取的是“一刀切”的政策,只允许生一个孩子,一部分居民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而后孩子因意外死亡,从而陷入了养老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父母终身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因此,判断独生子女家庭的唯一标准是每个家庭是否只有一个孩子,目前中国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来确认其独生子女身份的。中国是一个尤其注重家庭文化的社会,目前家庭养老仍然是养老的主要方式。当父母年老以后,大多要由子女来照顾,子女就是父母养老的主要支柱。多子女家庭有多个支柱,当其中一个孩子伤残或是发生意外时,其他的孩子无论是从物质上还是从精神上都能起到一定程度的替代作用;当父母年老遇到重大疾病或变故时,多子女家庭的子女可以互相帮助和支持。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养老支撑具有唯一性,当遇到重大问题时只能独自承担,当独生子女因意外伤残或死亡时,父母便失去了他们最基本的养老资源。它的唯一性也决定了它的脆弱性和风险性,因此,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

自从国家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后,一些人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当独生子女遇到意外事故伤亡时,父母便会失去他们唯一的支柱,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假如没有独生子女政策,绝大多数家庭都会生育两个孩子以上,在发生意外时即使失去一个孩子,他们的损失相对会小一些。因此,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造成独生子女死亡后老来无依的状况在性质上与非计划生育时期是不同的。政府作为独生子女政策的制定者,应当对政策后果负责。

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把人的需求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大类。其中生理需求包括维持人类基本生存的呼吸、水、食物、睡眠、生理平衡、分泌和性。除性以外,如果这些需求中任何一项得不到满足,将危及人的生命。因此,这是人类得以生存的最基本的需求;安全需求包括人身安全、健康保障、资源所有性、财产所有性、道德保障、工作职位保障和家庭安全;归属和爱的需求包括对友情、爱情和性亲密的需求,并希望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照顾;尊重需求包括自我尊重、信心、成就、对他人尊重和被他人尊重。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马斯洛认为,尊重需求得到满足,才能使人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的价值;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价值。

一般来说,这五种需要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逐级递升,只有当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才会产生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即只有当人们满足了生理、安全等基本需要以后,才会去满足尊重与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但这种层次也不是完全固定的。马斯洛和其他的行为心理学家都认为,一个国家多数人的需要层次结构,是同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文化和人民受教育的程度直接相关的。在不发达国家,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大,而高级需要占主导的人数比例较小;在发达国家,则刚好相反。

目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相对较低;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差距较大。我国的老龄服务工作才刚起步,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少,服务水平比较低,总体资源不足,这决定了我国目前不能采用单一的养老模式,而应该发展多种并存的模式来满足不同的需求。

三、生存型养老

在武汉地区的调查发现,低收入(2 000~3 000元)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到养老机构养老的意愿度比较高,但是由于养老机构费用比较昂贵(3 000元左右)而无法承担,因此不能住进老年公寓享受全面的吃住、医疗卫生服务;而中高收入、知识分子家庭有经济能力却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他们认为养老机构伙食不合口味、服务态度不令人满意、和外界隔离了联系等等。从而出现了“想进的不能进,能进的不想进”的局面。因此,针对低收入家庭,政府应采取措施保证其“生存养老”,降低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保证“想进去的能进去”,同时应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生活补贴,提高其生活水平,从而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家在中国人心中所占的位置是不能替代的。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当老年人生活能自理时,他们希望居住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隐私,亲朋好友、邻居往来也能使其精神愉悦,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也有更加安静的空间使其安度晚年。同时居家养老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家庭资源解决养老问题,减轻政府负担。然而当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时,他们身体不便、吃住、医疗都需要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此时可以选择到养老院。那里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不仅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也能够有所寄托,相互之间交流与切磋都能为老人的生活带来莫大的欢乐与幸福。因此采取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方式,从而实现“老有所养”。

四、发展型养老

中高收入、知识分子家庭有较高的经济水平,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得到了满足,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他们有更高层次的需要,即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他们所要求的养老已不再仅仅是物质养老,而是精神养老。因此,应根据他们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发展型养老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老人居住在自己的家里,政府在城市各个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娱乐设施、护理、餐饮、家政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居住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既能保持原来的生活习惯、和朋友同事聊天、没事做做家务,也能保证其生活的隐私性。需要时还可以通过电话或预约,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养老护理员按约定时间到老人家中为老人提供做饭、清扫、整理房间等家务服务和陪护老人、倾听老人诉说的亲情等一系列服务,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和在养老院一样的待遇。这种养老模式结合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双重优点,而且也降低了国家的养老成本,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这种养老模式更适合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

互助养老。朋友、同事、邻居等相互熟悉的人组合在一起,他们比较了解彼此的习惯、喜好和脾气。那些刚退休赋闲下来的或身体硬朗的老人有能力去奉献他们的力量,照顾那些年纪大了的、生活有诸多不便的老人,当他们老了以后,也会享受到他人的免费服务。老人之间发挥各自所长,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熟悉的老年人一起在熟悉的环境中养老,不仅在生活上可以相互照顾,而且闲暇时一起娱乐、聊天在精神上也可以相互慰藉,实现“老有所養,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回乡养老。调查中发现,很多家庭父母都是农村人,亲戚都在家乡,子女死亡以后,只剩下两位老人独自留在城镇,生活无依无靠,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年老以后“落叶归根”的思想更加突出,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又不能回乡,这将使这批人陷入了两难境地。因此,针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是外地人的情况,政府应放宽户籍制度,让他们回乡和亲戚团聚,寻求照顾和精神支柱,使他们在亲情的环境中安度晚年,减少孤独感。

田园养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的空气、水质量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年老以后,身体的各种机能逐渐衰退,抵抗能力也大大下降,健康成了老年人最关注的问题。经常的、适度的劳动可以补充机体能量,有利于血液循环,延缓骨质疏松,防止肥胖,保证血糖正常,改善神经系统功能,提高免疫力。田园养老模式正是提倡在郊区建立养老院,那里空气清新,环境安静,适宜老年人居住;他们自己种植蔬菜、水果,根据各自的爱好养花种草,愉悦身心,归隐田园,老有所乐。

以房、工作养老。独生子女死亡以后,父母在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年老以后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需要一个人来照顾自己。随着老年化的发展,大部分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他们有自己的父母需要照顾,也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调查发现,依靠亲戚来照顾自己是行不通的。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自己房子的产权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远房亲戚、同乡、或是通过熟人介绍愿意照顾老人的,原老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应鼓励并视能力安排就近工作,老人将产权房留给他,以使其能安心照顾老人,自己也能安家立业。

五、结论

随着老年化的发展,中国正逐步演变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即一对夫妇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孩子,子女的压力很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了令人关注的话题。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养老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他们失去了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养老资源支柱。调查发现企图依靠亲戚的养老方式在现阶段已行不通,他們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也有自己的孩子、家庭和事业,因此,这就需要政府在这方面作出努力。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的现实需求,应集社会养老,居家养老,互助养老,回乡养老,以房、工作养老的模式于一体,共同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保证家庭的和谐,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因此,政府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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