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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通用5篇)

时间:2021-10-26 01:23:29 来源:网友投稿

化合,一种化学反应类型。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单质或化合物),形成一个成分较复杂的化合物的反应,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5篇

【篇一】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

专业化合作社服务工作总结

富川县是老烟区,种烟历史悠久。根据发展的实际,建立起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并付诸实施。作为一项新事物,虽然还在探索中,但通过初步实践,已显露诸多优越性,已较有力地显示出它在烤烟生产中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生机。根据指示,对富川县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实施和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在现代化管理新要求的条件和新形势下应运而生 
  (一)富川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产生的原由 
  作为老烟区,富川县发展烤烟生产走过了曲折艰难的历程。随着烟叶发展的趋势变化和市场需求变化,富川县烟叶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面临了深层次的问题和新的挑战。由于烟农市场意识差、信息不灵、生产方式老化,先进科学技术推广、普及的难度越来越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率差,烟叶质量和等级结构不能适应工业生产需要,既影响了烟叶产量的稳定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又严重地阻碍了烟叶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目前,国内卷烟企业已进入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的发展阶段,各大烟厂全面推开IS09000质量认证体系,对烟区引入并全面推开农业现代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标准、统一种植、管理、收购、烘烤、提供大批量的、统一品牌的原料,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怎样才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迅速适应新的形势,占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达到烤烟生产可持续发展,富川县经过冷静思考和认真研究,提出了改革烤烟生产组织方式,建立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的设想,出台了富川县烤烟专业化合作社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和章程,并付诸实施。 
  (二)组建烟叶生产专业化合作社的目的和意义 
  推行烟叶生产专业化合作社是在烟叶生产合同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的新形势下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的有力措施,它集中体现了烟叶生产组织管理形式改革和组合后的优越性,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分散种植中科技措施落实难、烟草生产过程和环节中存在问题协调难、烟叶整体水平不高、质量提高难的问题。组建专业化合作社的目的是要达到“五化、三增、一提高 ,即:烟叶品种良种化、合同种植规范化、田间管理标准化、采收烘烤专业化、收购交售程序化,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收、企业增效的“三增”目标,全面提高烟叶种植水平,全力打造优质烟叶品牌。 
  (三)烟叶生产专业化合作社的性质和有关条件 
  烟叶专业化合作社的性质和核心是开展互助合作,形成相互协作、相互作用的关系,通过合作社长的作用,既密切联系烟农,又严格按烟草公司要求组织生产,达到提高整体生产水平和提高效率的目的。 
  烟叶生产专业化合作社的组建原则是烟农自愿入社、合同产销,经申请审核批准后,享受烤烟生产扶持政策,享有按计划合同种植,科学种好烤烟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社的设置采取打破现有行政村社区域的办法,以相对集中的自然村社或群众自愿的原则,按户或面积组成一个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每个社推荐确定一名社长。
  社长的确定由合作社社员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确定的社长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富川县烟办、县烟草营销管理中心统一领导管理,技术业务由烟草营销管理中心培训提高,日常工作由当地站点直接管理考核。社长的职责是负责所辖合作社烤烟生产从育苗到采收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烤烟种植计划的落实、合同的签订、科技措施的推广、组织烟农购买物资、统防统治、成熟采收、科学烘烤、搞好收购预检预验到户等工作。以合作社为单位,要求实现“六个统一”,即烤烟生产必须做到统一的品种、统一育苗、统一移栽、统一田管、统一采烤、统一预检预验。并配套制定了合作社社长的经济补贴和考核办法。 
  二、富川烟叶生产专业化合作社运作取得初步效果,呈现勃勃生机 
  2011年元月,烤烟生产专业化合作社开始组建运作,进展顺利。前阶段通过合作社的工作,全县实现了品种良种化,合同种植规范化,取得了预期效果,达到烟农满意、县区乡领导和烟办、烟草营销管理中心满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一)合作社生产运作,成效明显。 
  一是做到了良种育亩,统一集中育苗。全县云烟87占90%以上,成为全县的主栽品种,漂浮育苗达到100%,有效地开展了苗床管理,强化了剪叶炼苗工作,既节约了社员的管理时间,又有效杜绝了劣杂品种,保证了良种化,还提高了烟苗质量,为保证在最佳时节移栽奠定了良好基础,推进了品种良种化、育苗规范化、良种区域化。二是按要求和计划统一组织肥料。由社长统一在烟农中收取资金,按相应补贴统一到烟站(点)购回,及时分发到农户,一改以往烟肥等物资到位难的状况,大大增强和提高了烟农的投入意识,肥料到位率高,且数量真实(3月份全部到位),保证了足额投入和生产需要。三是统一时间和标准提前准备预整地。全县达到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标准,集中劳力,互助互帮,高质量地提埂开厢,节省了劳力,提高了规范化水平,预整地达到山上山下、田里地里和路边到处一个样。四是统一调整,优化布局,烟地、烟田轮作落到实处,推进了种植区域化。全县烟区烟地轮作面由往年的不到40%提高到60%左右,个别合作社达到80%以上。由过去零星分散种植面较大变为现在以社为单位,集中成片,规范种植,由原来的粗放型生产变为以社为单位的规模、集约化生产,对有效地提高整体种植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五是统一培训,推广新技术措施到位率高。六是移栽进度快、质量高。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联系单位领导和干部的督促下,以社为单位有效组织移栽,调节劳力,加速了移栽进度。
  (二)合作社社长尽职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组织、协调、管理职能,受到烟农的普遍欢迎。

【篇二】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

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研究报告2018版

报告对占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收入98%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类型、企业收入规模、企业资产规模以及企业经营年限等维度对2017年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的企业数量、收入、利润、资产、纳税额、员工数量、资产周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资产收益情况、利润率以及人均收益等15个指标进行了分析。报告对了解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


报 告 目 录


图 表 目 录



第一节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概况

河南省拥有1723家养羊专业合作社,年销售收入为6278.87百万,获得净利润24.34百万。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 1: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统计表

第二节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数量统计一、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数量及占全国比重分析

表 2: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数量及占全国比重统计表

二、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类型企业数量统计分析

表 3: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类型企业数量统计表

三、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收入范围企业数量统计分析

表 4: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收入范围企业数量统计表

注:范围划分包含左端点,不包含右端点。

四、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资产规模企业数量统计分析

表 5: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资产规模企业数量统计表

注:范围划分包含左端点,不包含右端点。

五、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经营年限企业数量统计分析

表 6:河南省养羊专业合作社不同经营年限企业数量统计表

【篇三】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xx县xxx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认购股份200股。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本社由xxx、莫永坤、韦吉定、莫照坤、莫炳来、韦开明等人发起,于20xx年6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聘请韦开典为常任总顾问,聘请陈品政为常任顾问,参与策划管理和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三)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部分按股分红。

第二条 本社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由旅游和与旅游有关的部门、单位以及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和热爱旅游的农民等自愿组成的乡村旅游行业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为、完善旅游行业自律机制,当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促进和加快xx旅游的发展。

第四条 本社团登记管里机关为xx县工商局。接受xx县工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社住所:xx省xx县xxxxxx村,邮政编码:xxxx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是通过开展乡村旅游调查研究、对外联络、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民族工艺品开发、民族服饰、土特产品经营、民族民间歌舞表演等活动,增强xxx乡村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农民增收。

(一)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旅游管理和客源市场动态进行调查研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议和咨询。

(三)加强与相关旅游企业的联络,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四)加强同外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五)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举办有关旅游知识讲座,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六)编辑和传递旅游信息资料,交流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

(七)听取社员对合作社工作的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支持社员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 本社为个人社员。根据发展需要可由股东大会吸收团体社员。

第八条 凡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旅游科研、旅游教育和旅游宣传以及与旅游业有直接关系的组织和个人,符合本会条件,承认本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社团体社员或个人社员。申请加入本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合作社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合作社。

(三)在旅游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社员入社和程序是:

(一)提交入社;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社员证。

第十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优先得到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编辑出版的有关资料。

(四)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享受本社盈利分红。

(六)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一条 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

(二)维护本社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承担和支持本社的工作。

(四)积极向本社反映有关情况,提出。

第十二条 社员退社应书面本会,并交回社员证。社员如果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社员违反本社章程或有违法行为,损害旅游企业信誉者,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合作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三)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社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社设立理事会,由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本社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社经费来源:

(一)社员入股股金;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对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社按照国家有关招入社员。

第二十五条 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支配。

第二十六条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社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社开支收据经法人代表签字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社的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社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 本社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xx县工商局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社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xx年6月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或理事会聘请的常任总顾问和常任顾问)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推荐优秀农机合作社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豫财贸[2012]138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9.06

【实施日期】2012.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推荐优秀农机合作社的通知

(豫财贸〔2012〕138号)

有关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局、农机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油料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经省政府批准,对产油大县部分优秀农机合作社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农机合作社发展以及流转土地情况,每县推荐优秀农机合作社1-2个,全省共奖励100个(分县推荐名额附后)。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和管理制度健全,注册成立后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

(二)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存放机具的场院,且机具入库率在70%以上。社员人数20人以上,大中型机械总数在10台以上。管理规范有序,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欺诈行为。

(三)积极开拓农机作业市场,开展农机订单作业、土地代管、托管和土地承包等服务。

(四)服从农机部门统一组织调配,关键农时季节主动参与农机帮扶工作,积极参加农业应急生产、抗灾救灾活动。

(五)已得到省财政扶持资金45万元以上(含45万)的农机合作社,本次不再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由县(市、区)财政局和农机局组织填报《河南省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荐表》(见附件2),并以联合文件上报省辖市财政局、农机局;省直管(扩权)县(市)直接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

(二)省辖市财政局、农机局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文件和材料 9月12日前分别上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各2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hnszbb123@163.com和hnnjglc@126.com)。

(三)省财政厅会同省农机局对各地上报材料和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审核后确定名单。

四、奖励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每家奖励价值30万元油料作物生产机具。奖励机具由省农机局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发放。主要包括油料作物生产急需的耕地、播种、收获机械等。

附件:1.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优秀农机合作社推荐表(略)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1:

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名称

序号

优秀农机合作社名额

备 注

合计

100

【篇五】河南省乡村文化合作社


《[合作社章程]5人合作社章程范本》

摘要: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马海军等5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4人,占成员总数的80%。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镇原县彩虹种植养殖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本社法定代表人:马海军。
本社住所:镇原县上肖镇北庄行政村村部,邮政编码:744504。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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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种植中药材、饲草玉米、花椒;养殖牛、猪、肉鸡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2头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10亩以上,……等。】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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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等事项,最多享有两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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