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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精选范文5篇)

时间:2021-12-23 14:24:54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是指个人或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己的资源, 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经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5篇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篇1

县级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出路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六年来,政府采购制度一直发挥着政策功能作用,实行政府采购对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交易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加强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在我们县(区)一级显得尤为突出。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本人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制度建设滞后,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政府采购法》虽然已经颁布实施,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未出台,《政府采购法》只是一个框架,对具体的采购行为,未做明确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整部法律对工程的规范仅此一语带过,对工程采购的预算资金、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绝口不提,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直接将工程二字去掉。县(区)一级政府采购在执行中缺乏法律依据,具体操作中难以把握尺度。

(二)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作用不突出。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来解决评委的来源,由专家评委合理地评标,现在县(区)一级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招标中也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充分尊重各位专家的意见,采购监督管机构和执行机构不干涉评标活动,由评审专家小组推荐中标人,但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县(区)级采购规模较小,主要集中在货物类,招标的工程和服务一般也比较简单,因此在公开招标中,可能分析的技术比较少,尤其是型号固定且有限的几种品牌。在评标中可由评审专家商讨的余地就非常有限了。例如单一来源采购或询价采购,评审专家除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和货物的真假质疑外,基本上不再需要提出技术性指导,聘请评审专家的意义就失去了。由于县(区)级地方财力紧张,临时预算较多,采购规模较小,询价次数较多,从经济意义上和效率上讲不可能每次询价都聘请专家来提供服务。而《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际操作中不能为1万元以下的低价采购,而聘请几个专家,况且聘请专家的成太高。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篇2

政府采购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刘洪涛
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26期

        摘 要: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亟待迸一步规范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本课题将针对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采用综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讨论全国普遍存在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各个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关键词:政府采购 采购监管 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其之所以具有“阳光工程”的防腐败功能,原因在于采购主体分权铺衡,天然存在相互监督的机制;所有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采购程序运作,按采购标准衡量取舍,三方面是一个互相制约,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以此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然而,由于我国法制化的政府采购起步晚,政府采购在实行中并不理想。本文为此探讨政府采购内部监管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1.政府采购监管的意义与内容

        

        1.1 政府采购监管的意义

        政府采购监管主要指法律规定的立法和执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某项政策、法律、计划、工作任务和具体行为的贯彻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是指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规定的有关主体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以及舆论等多种手段,以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发生,消除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其后果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行为,以此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

        1.2 政府采购监管的主要内容

        在任何监管关系中,监管主体,对象,形式及监管目标都是必不可少的。监管主体是监管活动的主体,监管对象是监管活动所指向的客体,监管形式是采取监管活动的方式,监管目标是监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在政府采购监管中,就监管主体而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这里所讲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政府采购法》总则所规定的政府财政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以外的脏察、审计等其他部门。就整个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监管主体丽言,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管,有同级行政枫关各部门互相之间的脏管,有机关内部各职能机构互相进行的监管,也有来自于社会各。监管内容包括: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韭技能。四、目前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尚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篇3

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影响到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面是推荐给大家的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第一篇: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稳定、加快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组织同广大员工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影响到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系统的党风党纪和政策法规学习,党性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很好的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足。误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对立起来。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错误地认为监督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2、教育方式不新颖。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扎实,没有认识到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造成学习教育形式呆板,手段单一,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缺乏影响力,教育工作只停留在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的肤浅、表面现象,形成一种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低层次循环,以致一些党员对党风廉政教育的不重视。
  3、内部监督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内部监督不强。有些党员干部怕被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一些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不完善,在干部选拔、优胜评选、先进评选等方面内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
  4、考核奖惩不及时。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还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未能与先进评比、工资奖金等方面挂钩,考核奖惩不及时导致不能有效地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且难以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责任制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责任追究不严格。查办党员干部违章违纪时,还存在讲关系、顾情面的现象,查处问题简单从轻,处理过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人为的放纵了违纪违法行为,助长了腐败不良之风,造成了责任追究效果的弱化,达不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构建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做到这一点,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
  第二篇: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我街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作为街道领导班子,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怕招怨、怕捅娄子、怕失面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甚至错误地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致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廉政建设对立起来。
  (二)党委把精力摆在了全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疏于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平常重点把干部摆在发展第一线,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深刻不具体,对部分干部平常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未严格追踪抓整改落实。
  (三)制度制定了不少,执行落实的却不多,工作开展监督不力。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落实是关键,平常疏于制度的落实,干部缺少约束和监督。
  二、我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目前党委深刻认识到;推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就要长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街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街道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创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党委决定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
  坚持贯彻《廉政准则》为切入点,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学习和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廉政准则》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市纪委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四是每月组织干部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苗圃街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抓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党政主要领导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抓政务公开,抓财政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对每位领导和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二是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增强财务管理的督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每年由街道纪委书记和分管经济的办事处副主任牵头,组织街道纪委、经济办有关业务人员,成立财务检查审计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审,对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区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切实杜绝财务漏洞。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街道社区两级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4、强化廉政知识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街道党委要加大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宣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宣传车、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歌曲传唱、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舆论氛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干群人人讲廉政,齐抓共管促廉政新局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我街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第三篇: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正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了全面落实。但一些单位在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领导责任意识不够强,认为抓税收任务的完成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把责任制的落实当成额外负担。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习惯于会议安排、学习文件,嘴上安排多,具体措施少。二是结合实际不够到位。从目前情况看,有的单位没有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责任内容,对责任制内容没有细化、量化,不够具体明确。三是督促检查不够到位。有的单位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方式、方法简单,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平时很少督促检查,到了年终搞突击,应付了事,使责任制流于形式。四是责任追究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出了问题不想追究、不愿追究,有的还说情阻挠、隐情不报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领导怕影响单位荣誉,影响个人业绩,影响同志感情,不想得罪人,使责任追究总是难以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学习教育,着力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明确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也是促使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反腐倡廉职责的重要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
  二、抓责任分解,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分解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也是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一是要把每年反腐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征收单位和职能部门,并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二是要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每个班子成员应负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而且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败工作,出了问题要负直接的领导责任。三是监督的主体要明确,就是在各项任务的完成过程中,要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具体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使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抓责任考核,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没有严格认真的责任考核,任何工作就只能是好坏不分,干好干坏一个样,责任制就可能流于形式。一是要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内容不但指各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还包括教育管理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规定的情况。二是必须坚持定期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分阶段进行定期分析考核,一些单位平时只注重于税收任务的完成,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有等到违纪问题发生了才晃然大悟。要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考核必须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考核内容尽量量化,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要认真听取人群意见,最好是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来进行评判,以减少主观臆断性。四是做到奖惩逗硬。对考核结果要透明公示,并作为提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只要是责任制规定了的奖惩内容,不管有多大阻力,都必须实行。
  四、抓责任追究,着力解决执行廉政纪律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纪律,抓好责任追究,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一是要明确追究重点。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作力解决带倾向性、重点性的问题。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如问题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有效防止危害结果扩大,努力挽回影响和损失,要坚决防止隐情不报、包庇纵容、顶着不办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与地方监察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协调。地税部门内部的问题往往是通过地方信访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反映出来的。我们在得知情况反映后,不能以地税老大自居,要主动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掌握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五、抓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地税系统不断加强纪检监查部门建设,各税务所都配备了纪检监察员,各级监察机关都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对《廉政准则》和税务总局三个配套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领导干部贪污腐化、违规经商、违规用人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越权减免、收人情税、收过头税等违反税收政策问题的发生。三是对纳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语言粗鲁、态度蛮横,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发生。四是对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不按时上下班或者上班时间抄股聊天、喝茶打牌等干与工作无关的现象发生。五是对税收票证的监督检查。重点防止头大尾小、税款不及时入库等问题的发生。六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于实行了阳光津贴,各种津补贴都很规范,使地税干部的收入较以前有所减少,很容易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重点防止乱发奖金、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七是搞好干部离任审计。重点防止突击花钱、贪污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在监督检查中要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传统监督检查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问题,争取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随着我市地税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给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经验、新方法,推动我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篇4

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陈晓明

作者机构: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

来源:财会月刊(会计版)

ISSN:1004-0994

年:2005

卷:000

期:011

页码:18

页数:1

中图分类:D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廉政建设

摘要: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对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加以完善。

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篇5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王文心 王坤鹏

【摘 要】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是政府采购最大的供应商群体。以江苏省为例,2010年,政府采购合同的84.2%被授予中小企业;2011年一季度,这一比例为88.6%。但据了解,有些中小企业中标后,因难以取得银行贷款,只得通过民间借贷或公司拆借来解决资金问题,成本较高;有的甚至因缺乏流动资金而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期刊名称】中国财政

【年(卷),期】2011(000)019

【总页数】2

【关键词】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作;2010年;经济发展;银行贷款;资金问题

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是政府采购最大的供应商群体。以江苏省为例,2010年,政府采购合同的84.2%被授予中小企业;2011年一季度,这一比例为88.6%。但据了解,有些中小企业中标后,因难以取得银行贷款,只得通过民间借贷或公司拆借来解决资金问题,成本较高;有的甚至因缺乏流动资金而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近年来,山西、江苏、重庆等地的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纷纷采取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新的融资途径。2009年,江苏省财政厅、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携手推出了专门针对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贷款的绿色专用通道——“政府采购融易贷”。2010年,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江苏省政府金融办下发了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自2009年正式开展以来,基本上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2009年底刚推出这项工作时,先后有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主动到江苏省财政厅上门交流,对这项金融创新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但一年多来,目前仅有民生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农业银行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七家银行实际发放了贷款。截至2010年10月,全省该类贷款规模1.4亿元,与2010年全省902亿的政府采购规模相比,可以说是九牛一毛。

经过对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有关情况的了解和分析,笔者发现其和一般的中小企业贷款难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且以下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担保机制不尽合理。“政府采购融易贷”业务由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为通过民生银行授信审批的中小企业统一提供担保。但是这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方面不管贷款时间长短,担保公司都要按半年或是按季度收取担保费,客观上合法却不合理的提高了担保费率,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另一方面担保的审核流程耗时过长,如超过500万元的项目需要担保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不可避免地影响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时效性。虽然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很高的政府信用,根据《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可以不提供担保。但是由于银行对于贷款的中小企业仍存在信用上的疑虑,所以仍然要求引入担保公司,而且对担保公司的准入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二是中小企业贷款额度无法真正循环使用。目前银行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将其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之债权向银行等信贷机构提供质押担保并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都要求借款的中小企业的回款账户锁定在放款银行。这是银行规避风险的合理要求,但是同时带来另一个不合理现象,即在目前银行对存款极度饥渴现状下,不全额回款往往不被允许部分冲抵贷款额度,而被锁定在放款银行作为存款。如某企业贷款100万元,部分回款50万元后,银行仍要求按100万余额计算贷款,而50万元的回款也被银行锁定不能使用,成为“被存款”,一直到该项目的100万元全部到账后才可以全额还清相应贷款。虽然中小企业理论上事前可以和放款银行进行协商,但是在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卖方市场条件下,中小企业和强势的银行间很难形成平等的协商地位。

以上两点,一方面推高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率。目前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年利率为6%,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上浮30%,再加上2%左右的年化担保费率,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年化资金成本达到10%左右。而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仅为20%左右,深市中小板公司平均毛利率为23.94%。以这样的毛利率是无法长时间承受如此高的融资成本的,所以中小企业融资呈现出“短、少、频、快”的特点,即通过资金的快速周转来维持企业必须的现金流,并尽量压缩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成本来提高企业的利润。据统计,2010年江苏全省中小企业累计获得政府采购合同759亿元,采购次数高达108829次,平均单笔合同金额仅为69.8万元;而同期大企业的单笔合同金额为459万元。2011年第一季度,中小企业和大企业政府采购合同平均单笔金额为85.56万元和462.8万元。这些数据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领域内中小企业合同完全符合中小企业商业模式的特点。所以,当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发现手续烦、放贷慢,而且部分收回的货款又被强制锁定不能快速充实企业现金流时,他们就会选择利率更高,但是借款还款更加快捷方便所以综合成本反而较低的民间借贷或是公司拆借,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这一金融创新产品本身应具有的政府信用等优势完全没有得以显现,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就成为一种必然。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在完善担保机制、企业信用体系等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合理设置担保要求,降低担保成本。对于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有较好的成交履约纪录的中小企业,银行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认定为优质客户,减少担保或实行无担保。同时,降低担保公司进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领域的门槛,引入更多的担保公司进行合理竞争,既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又可以降低担保费用。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010年9月,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第一阶段项目通过初步评审验收,包括了全省118.1万家工商企业、200多万个体工商户、3万家民非和社会团体的信息,为实现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支撑。下一步,可以考虑在该信息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成交及履约的各项信息,建立起全面可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查询平台,解决银行和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可以提前规划考量今后长三角地区甚至于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通用性,实现各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共享,完善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与服务,促进政府采购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政府采购整体运营效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结合金财工程,整合财政资金支付数据,建设独立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情况查询系统。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抱有怀疑态度,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难以有效确认政府采购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从而对政府采购的应收账款无法核实。而目前全国财政系统普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可能而且有必要对政府采购合同和实际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整合对比分析,建设独立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情况查询系统,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相辅相成,成为银行等社会各界核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标、履约和资金流向情况的权威数据库。这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而且对于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政府采购合同以及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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