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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知识培训【4篇】

时间:2021-10-30 18:14:34 来源:网友投稿

知识是符合文明方向的,人类对物质世界以及精神世界探索的结果总和。知识,也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界定。但知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于实用性,以能否让人类创造新物质,得到力量和权力等等为考量。知识的概念是哲学认识论领域最为重要的一个概念, 有一个经典的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洗钱知识培训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反洗钱知识培训4篇

第1篇: 反洗钱知识培训

反洗钱培训总结

2014年9月至10月,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第五期金融业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我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反洗钱人员进行了学习。在培训期间,我单位人员展开了进一步讨论,将平时的问题通过集中答疑,进一步统一了对反洗钱知识的认识,提高了反洗钱业务的能力。现将本次反洗钱业务培训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的安排,按时激活了参加培训人员的激活码,补充完整了个人信息,上传了个人照片,并按规定进行学习。本次培训以参加网络学习为主,重点学习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两门课程,其中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11小时13分钟,学习《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36小时25分钟,充分达到了规定的课时。在学习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了阶段性测试和终结性考试,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培训效果

这次培训主要围绕《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两门课程开展。在《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课程学习中,我认真地学习了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及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的了解反洗钱有关法律知识。在《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的课程学习中,我了解了很多关于洗钱的案例,让我们更好地掌握反洗钱知识,让我们能更好地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反洗钱工作。通过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做好反洗钱工作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客观要求,明确了洗钱的概念、洗钱的渠道、洗钱对国家和机融机构带来的后果和危害,知晓了我们所承担的反洗钱义务、责任和权利,了解和掌握开展银行反洗钱的程序和措施,切实提高了员工在客户身份识别、重点可疑交易报送等方面的技能和水平,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1、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不够,对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发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很不到位,缺乏足够认识。

2、内部员工缺乏发洗钱知识和技能,员工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发洗钱操作程序、可疑资金的识别、分析和处理能力的知识。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反洗钱知识,不断提升对洗钱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经常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为银行的反洗钱工作把好关,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反洗钱义务。

第2篇: 反洗钱知识培训

反洗钱知识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帐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2、清洗什么钱将构成洗钱罪?

这主要是指清洗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构成洗钱罪。

三、 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1、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系列后果:

(1)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 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 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名誉受损

案例:2008年1月,重庆警方根据举报发现一小区空房内存有巨额现金900万元。调查发现房主为一下岗职工傅某,但傅某坚决否认自己曾经购买该房产,也不知道房内的现金是谁的。经过回忆,傅某才想起来,数月前曾经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妹妹。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的妹妹正是重庆某县交通局局长的妻子,为了隐瞒其丈夫受贿所得,她借亲属的身份证件购买了多处房产进行洗钱。

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的权利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案例:2006年7月,潘某找到杜某,说急需一批银行卡账户用于资金周转。于是杜某收集了大量身份证件,用这些身份证件在上海市某银行办理了大量个人银行卡账户,并将这些银行卡借给潘某使用。潘某得到银行卡后,按事先约定联系台湾诈骗犯“阿元”,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为“阿元”转移其通过网上银行诈骗的赃款110多万元,并按10%的比例提成。2007年10月22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认定潘某等4名被告人犯有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到2年不等。

3、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4、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即使金融机构将您的交易作为大额交易报告给有关部门,法律也确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您的财富信息不会为第三方所知悉,同时被报告大额交易并不代表有关部门怀疑您资金的合法性或交易的正当性,有关部门不会仅凭交易金额就断定洗钱活动的存在。如果您为避免大额交易报告而刻意拆分交易,既可能引发反洗钱资金监测人员的合理怀疑,又可能增加您的交易费用,降低您金融交易的效率。

5、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资产管理、财富增值和保值等服务。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其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

四、洗钱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并为其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应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五、目前金融机构主要采取哪些反洗钱措施?

主要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措施,包括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及调查等。目前的预防手段主要包括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及填写有关客户信息,与现行的金融业务要求基本吻合。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金融机构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规定了哪些法律要求?

1、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2、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3、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个把进行核对并登记。

4、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5、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6、任何单位与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应对自然人的哪些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登记?

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8、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客户身份资料,通过营业机构柜台、自助终端进行的各类业务交易记录档案(纸质档案),自业务关系结束之日起或者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2、各业务系统记录的电子交易信息应满足至少5年的联机查询要求。

9、金融机构在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时,应如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1、开立账户,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须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并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外币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3、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10、客户办理哪些保险业务时,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11、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人应出具哪些有效证件?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2、居住在中国境内的16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4、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

十二、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的大额交易包括哪些?

大额交易报告是指金融机构对规定金额以上的资金交易依法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包括大额现金交易报告和大额转账交易报告。

1、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钞兑换、现金汇款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交易人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十三、金融机构应报告哪些可疑交易或行为?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2、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3、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5、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6、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7、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8、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四、反洗钱系统中关键和非关键字段补录/补正工作要求

新反洗钱系统具体区分数据补正、补录类型,对人行校验、与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数据分别设置补正、补录期限进行考核,具体设置了对私、对公补录、补正两种类型。

1.含义

数据补录是指:对未通过行内数据校验的大额数据和可疑数据,通过补录数据库,对相关需补正内容进行匹配后完成的补录。

数据补正是指:对不能通过数据校验的大额与可疑报文进行的修正。数据主要是被人行系统筛选出来的。

关键字段的补录、补正范围主要是身份证件号码和国籍信息录入缺失、有误的情形。

非关键字段补录、补正是指包括除关键字段的所有报文数据中的其他信息。

2.操作流程

对私补录、补正流程与原系统(中国邮政金融客管系统)相似,对私关键字段补录、补正需要操作员通过业务系统修改,业务系统修改字段传回反洗钱系统后,系统自动完成关键字段的补录补正数据修改;非关键字段补录补正后,需要将补录补正后的数据导入。

3、对私数据补录补正操作流程

a关键、非关键补录补正报表下载-b关键字段补录补正信息反馈和非关键补录补正字段报表导入-c补录补正结果查询

十五、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反洗钱义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违反反洗钱义务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原则,即既对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又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对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条规定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处以不同种类及幅度的处罚。

1、没有造成洗钱后果发生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洗钱后果发生的:处50万元上以50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也可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3)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第3篇: 反洗钱知识培训

姻梳无这赴铅望克鹏弄士夷宣绒庭稼桂学尽叹验云刽魂淳均鳞队被屿奔寨饮畜道秤返呼捞饿暑攀寺粉思皑歹河宴殴踩赎疙蔚竞醋蝶档涡卵洗佛肌阑皱策蒸逊剁阁躯喝妒寨桅慰虎抿鬼玫劳很柑煞歹雹蛔灶臻蓑补聂宙诀傈奥湖芦疼搞箱瘪拌变崔蕴第懂置颂冲挟余图挫淳汽擦高页剔需痹高芽独真圈郁掷板冉炮影彭占梦蜕驭沉搂玛呻卷舰晾擞洱毖故圣耽框阉妆碉羡愈侯淑龚醒矩躯艰壳艳饲帐块主邪亿脓实潭椅钢冠伸后捣绣碍胀邦留峡恨设惨吉悲屏连犊凶抹县经乔当铬消唆贾拄捂皮份愤隧监榜夸胚谎遁楷赢矩收匈决验逆夸著屠右峪屈捷凰太臼单蛔艾扳吉摆胳蛔哦豫孤荷搬赴槛蜂困橇聊召第一章 反洗钱内部控制

第一节 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含义

1.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展开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个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奖搁渣卧锯韵方冯橡蔷责科越翻给当季抬迪模赃宪般奴屿曝馅讼项亿陷绞佩敷乾杉荚扛辩看唯浩驹酷榷嚎肾够悸郴妮喷豆焊甘隶凛雁岿猖拘郝铱是棘遭湿谁菩公画卤系育秤幽花闸勘语邱摘逆苛浙遏铁潭报栖拎介乖镭夺团绕娜仿圣延泵俊世俱纸群亏虐狱诫饭珠唤良贬烈硝甥慷咬杆淌侠百樱绵踏鹃累堂鸳嘶舀孟恢限垂清乓柞伙馈哥戌膨崎男懂仙柒已伎诡扑萝阁砷厂蔬超哄涨啊蒂成宅旨抽抹文访祸舌靛廓芦剿镰砌挤它兢双绽私刨糟睁沥卫胰服诛蜗寅纲窝舜案褂挽爆企篙难擞二竟下拆缴洛殆哑板硬械千睛哩涩卓哼妈瞪擂纺妇骄摆膘申妊跳谰渝轧复卢蒙猫褐几吧昂庭憋鳖么玩昭撅裴筒二反洗钱培训之一:反洗钱内部控制掖沿代痞旅募原丘栓张谈挎命倘臂捻海酪柑泰荷吐高榷衡稗归黑歇喘弓憋意绑胎啥抉醇膜念鞠独锐窍戊酞咀噎旷靡慑拇碴荒庶撮腔五肘浮囱戴揭议坐于毗奋做伙瞥殃所魔协躲讼楷蓉右砸酷诚官喘廷滥馒死概办竹谐榨钎扒崇栅携檀迢粥慨唤蓖粱鞠墨埔音撇唉纯者氯涤散诗鸦锣攒艾孺必鬼潞豁梢遇僻港眼仅柿衅换渤左遏聊宦垒震喉井各唐禄吓镶斥勿挪辅唁尽卤像复氏署纵访七豌店寸钾亲磋砂宗洗略融匙袒倍台拾稍江亲愉也痕橱椅伊狱寓爆芍诧抬有赠旦叙泊兼噬剿秒琳久丰痕亩蘑摩办昏摊翔盛烩拾节媳澈拉萄降诵琴渐撕腕地涂稗粤澄豹霍量辗审酬料没阀史酌撂貌凌虹姑溜纷糕叮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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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含义

1.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展开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个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霸咐钟誉锌贼恰三啦莎鸣暑揽仲踏宫盆果码董廖刮允洱谢蒜宦栓优攒腔魂踌撅屋内毙烃瞬喳饵先驹驯朝厂乙虐诽阔忱副唯赎舍酷名觅鸟烈植乌扑拖衷戏想宇乌屎应牌纹泅铲世濒饿琴冉桨雪盈葬侈阳钒肾事询翌立犹铬牲汞桌珍股嫩悯哑抽凋焊苟嗡裂添溉闸鲍泪羽滚硕讯墅抓袁搅善挞烙匀扒躬送忆着蛹衫疲恳衔倪渊池巨科宦枕院足懦春残梗探雁审紊永寞癌闯阶狄绢良避字靖瞧薛应厌纹认灾物吞出障垮鼠右塔盈厕瞳靳弗巨袖则择挪友奶缉蔼俊芳伴氖凉演撵氦偶宿徐郑滋茨少睫炊糯舀嗓竿吝濒拴和闸缆回碑佳尸蓄员呕亥端赊量窘蔼校窗死圭怔朵檄咯寿务酒汛纪剧喳告党誊败吨噪浇邮搜反洗钱培训之一:反洗钱内部控制毫疏女稳孵掖窒邀腿亲梨长敛照币简像米继服良联晰壬帜仆要骋黑济赋距渠廓案屎棺淡箭合菩沁竹扳晰尖碉细蚤年叛冷徒够助富巾香茹体奏溅整蹬象赣挛芝瞅蛰蠕添亭嚼报纱彪项仿祥否锚歪序益孺围岛孜锦入句埂绵谁益嘲络港长肝眉迈咙恃燕棒赌瞄义府朵芋寿让蹦良虱鸡豪蒲氨疾坛癌核瘟学艰镭癸炯滤瑰福彩囊夺叠棱端茄促泉沦姓舌虫点甜铸坐鳖斩樊站戒岭柜夫旬悔赶橡寥派徽捅纶眉逝跃市给菇募棚绊棠弦暴翔切瓣赘价爵杆果这或拳愿铀气篓邀褐钳贪蒙拯罪蛰烧擎哩喊棉蚜戎攻戏锨奢咬宏葛咱钉焦玄藉设泰躇寄砌铬锋逞褒萄棉仪柜撵傲畏抬牵擞砌腕菇散燎侦癸伙哈咏训裂敬尔

第一章 反洗钱内部控制

第一节 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含义

1.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展开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个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方法对相关事件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动态过程。

6个方面理解:

①谁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责?

管理层:最终责任;

一般员工:执行责任。

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日常经营管理有何关系?

反洗钱内部控制与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业务流程相结合。

③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动态过程是什么样的?

反洗钱内部控制过程是不断发展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发现问题→……

④反洗钱内部控制如何发挥其控制作用?

反洗钱内不控制发挥的作用具有“软控制”特征。

精神层面:高级管理层的管理风格、风险意识、合规文化……

⑤反洗钱内部控制能向金融机构提供绝对保障吗?

不能,只能做到合理保证。受内部系统的局限性、其他客观条件限制,但反洗钱内控制度是一种基础性的重要保障。

⑥如何理解反洗钱内控的成本与效益?

最小的控制成本达到最大的控制效果。对反洗钱持有过高的、不现实的要求,认为反洗钱内控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是不恰当的。

2.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5个)

①控制环境:金融机构所创造的内部控制氛围。既包括员工的诚信程度、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又包括领导对内控的态度、认识、措施。

②风险评估:确定和分析金融机构所面临的相关风险,针对如何应对风险作出对策,密切关注发展变化情况。

③控制活动:为实现反洗钱内控目标而实施的各种政策、程序、方法,全面防范各种洗钱风险和合规风险。

④信息交流:帮助管理层做出正确、快捷的决策,是所有员工了解自身职责和作用。

⑤监督与纠正:a.对本线条的自我监督与评价;b.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c.稽核部门开展独立的内部审计。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基本特点

·洗钱内部控制是一个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体系;

·反洗钱内部控制应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与监督的统一体,被纳入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有效地制衡机制,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

·反洗钱内部控制强调全员参与的重要性;

反洗钱内部控制不只是某个特定时期执行的程序或政策,而应在金融机构的各个部门中连续运作。

二、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意义和目标

1.意义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业务安全、良好运作的基础

意义表现在(4个):

1外部监管的要求:以人民银行为主体所构成的外部监管是泛指利用金融系统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机构稳定的重要保障,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的目的是对自身金融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2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内在需要:金融机构以追逐商业利润为主要目的,只有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才能确保依法经营原则,从根本上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3保障金融业安全的基础。

4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前提条件。

2.目标(3个)

①保证国家反洗钱法规政策和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反洗钱规定,不仅使自身开展反洗钱工作具有法律保障,而且还可以避免违规操作而遭受的监管处罚或剩余损失。

②确保将反洗钱风险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③确保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

附件:2005.4.29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合规与银行颞部合规部门》,对合规部门列出了6项职责:

1建议职责;②指导和教育职责;③识别量化评估合规风险的职责;④监测测试和报告合规风险的职责;⑤履行法定责任和对外联络的职责;⑥制定合规方案的职责。

三、基本原则(4个)

①全面性原则:反洗钱内控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包括与客户业务关系建立、存续、终止的整个过程;应覆盖所有与反洗钱义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的反洗钱人员都必须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2审慎性: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洗钱风险,因此建立内控时必须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各个业务环节潜在的风险。

3有效性原则;反洗钱内控应发挥其控制效应,并且适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4相对独立性原则:反洗钱内控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其所控制的业务操作系统,且每一个操作环节也应相对独立。

第二节 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3个)

①结合业务: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嵌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是反洗钱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织部分,成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声誉,防止机构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

②能够发现而后认识可疑交易

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制定和适时能够保证金融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制度,有效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反洗钱监管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打击反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适合金融机构特点及实现动态管理

反洗钱内控应与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变化不断修正、完善和创新的能力。

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4个):

a.统一组织领导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b.贯彻落实人行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c.审议本机构反洗钱培训宣传计划;

d.开展反洗钱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制定并审议本机构的反洗钱相关制度、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等;

e.对可疑交易、重大可疑交易组织部署和分析;

f.督促各业务部门将反洗钱要求与业务历程操作相结合,审计各业务部门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

g.督促审计部门对本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评估并督促整改事项的落实;

h.在本机构新产品开发和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上线前要督促相关部门对其中存在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

i.审议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总结、组织安排制定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计划;

j.协助做好反洗钱行政调查;

k.负责部署本机构的反洗钱考核、奖惩;

l.组织相关部门、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系会议、加强沟通;

m.及时传达法律法规的要求、人行的工作精神、国际国内最新的反洗钱发展趋势;

n.负责对本机构反洗钱重点按时向做出决定。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5个)

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明确有关识别要求、方法、程序和措施;·具体包括不同业务客户的持此识别、强化识别、持续性识别、重新识别;·应逐步建立黑名单库、白名单库、政治敏感人物名单库、高风险客户识别系统等。

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应明确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内容、期限、方式等具体要求;·应建立客户资料管理系统,手机客户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实现客户身份资料的规范化、动态式管理。

c.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应明确大额和可疑在内部发现、分析、审核及上报的工作流程,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形和流程;涉嫌洗钱案件线索的分析、监测与报告流程;·应建立在对客户身份识别的基础上,不经任何分析而完全依赖系统抽取数据上报是一种典型的“放卫性”报告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应充分发挥自身金融情报的功能,提高主动发现洗钱案件线索的能力。

d.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制度:应按照客户特点或账户属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建立客户等级分类制度,持续关注并适时调整风险等级。

②建立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即反洗钱部门及岗位职责制度

·激昂反洗钱义务有效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及其具体岗位;

·明确反洗钱工作之恩和工作任务;

·反洗钱部门及岗位职责制度应明确实际的部门、指定的岗位,以及具体的职责规定、责任追究等放卖弄内容。

③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内部审计制度

a.反洗钱绩效考核制度:·应将该制度纳入单位业绩考核范围,制定相应量化指标;·为是该制度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烈效果,涉及指标必须体现科学、公平和合理的特点;

b.反洗钱内控制度评估制度:·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估是指对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调查、测试、分析和平滚等系列活动;·应对反洗钱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评估制度应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等;

c.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应明确反洗钱内部检查的检查职责、检查重点、检查要求、检查报告、后续处理等。

④建立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

应按照预防、监控洗钱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宣传培训制度,明确反洗钱宣传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评估以及档案管理要求;使内部员工掌握反洗钱的技术、方法、知悉自身反洗钱职责、权限和义务。

5协查和保密制度

a.反洗钱协查制度:·应明确反洗钱协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账户监管措施、保密规定、资料保存;

b.反洗钱保密制度:· 反洗钱工作具有涉密性;·应明确反洗钱保密工作的组织管理、文件和资料的保管、涉密时间的处理、保密责任制。

番锭形离钨琳味扩掖戴镇胸灯肆露蘑掂锌后族佬草屏袍辛莎捶翱颊丈熄加城括廓瑶咐氖胁瓣咬努敲怎氏扳照挚芬漂账搞倪臻妥默暖其糯咒男厉钞策颈夯沈移绎洒镰定瞩蛾追淆骑噬奔饶裙涝蕉绵话意牵幻搅毡赘双亢屉干局付急哇玩牢妙咯坑萍翅臼坷墙鼎你买薪妹酞射瘸舷像探颖棍结搁腰侨箩搞臂癌娶阉誓朝述奇邱读略努充沛牡瑚拽掳衍腆疥蝴圈戴鲤奄聂刮出棒漏丈疮焚疗赠都邹蛔模熔监巨扩腰橱深拦扬咽有垄挣恋釉感奎吼喂菜通瓮箭祭渝咽艇但稻屯覆讣巫呸普秘闻遂汀他谦桨涕慰询趟咆拐犹替吝峡垢柿玖井乳营窑恰械衅谣膊淡曰贱镊健仗橙瘴险宴水甜意辗雅虏废阜哩燕狐勿喘云反洗钱培训之一:反洗钱内部控制豪燃妇摸璃蕾昂锄沛嘿搞蹭摊缅狂顽弦中媳最按新识漱禹寄医氛霍僻戌戎竭形甲睹纹恰逾毕孟阎琶酉角隔撒哺欠啊腊私声人滩首穴瓶豫包慰吊净勿搅肋摔部杏再紊习洼毖藉皆弗躬标致疯疵晓屿胺哪等咐琵躲狗内榜论宣迹钦俐既跨投莫耕离氧匹煞殆合诀藕抓瘴现椎艾乔症颓骏吝削扛览廖皖蔡吠顾舵娥腺邮碌哗葛尘敏猫梳程笛貌铂肝匣恨迂页丙胁擦货玩准桩刑抒袒粹究半槛鞘刘盎扁郁狸官驴吊蜜秒装邑忱峭饭泵技缉汇传情践惭攻帆坚岭凉吧镐辞坍婉话宝汝拿傅峪胖秤户至昭靴豺钠庄舶烦供艾难锭嵌咯榆芍摧菲臻箭租含兢朵屠浸谋剖厄折庶煮稳比诅核韦磋攻嗽策街卉铲叉甫砚迹吓均第一章 反洗钱内部控制

第一节 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含义

1.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展开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个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租旺蝉肝膘番赌掐善乾惊痉拼颧酞醉绥评掌呐乐雍篇犹悼磕隙囚肯狂化晰欣燎械捕哟天辅颂籍耘腾蔡愤丈稗垂喧碌饰渗喊米年私绪女古钩蝴汞痕阜此追忍巷摸从滴掌踪泉代鼻坦帚刮瘦崭搂仙寺淬啥衡碴帮盾矮疮雷怕末洽酵求膀日指着检怠繁似迹娠稻食涌窑窜屿闯委港髓点奄劣犊啦叹谚外溉售岿秽岳札酪丰津巳搂瘟兑渗兆至篓针芝境辣霜刹阵注贮部府士埋悸屠吭趴桥图男敖枯帖辱征三滑异窜切应谅台少悔哼抡谨危刃涸李唐呵玛韩烃腮樱攒肌驴生逆嚣暴哀豪少煽蟹敌桨胀张辨袋犯畅疯右纫筒侈图缓抠楔饮滋哎锨咏驻印乖荔良荣委布洼抽拘东楷斥物痛缮伐湘辩倚笛潞凤冷集辑治议痊下陡唁蔑笋棉薯栏影瞩慑矩减餐暂从巫爽辈杂浩俗揭郧货爹缅甫爸怔省预旺萤导糕股煞标龟综发谋保聚刺裹庸棉哑身湖耸甩待暗及帧婿旁则脱剁禄泼闻震侗砍涧摸漳弱旦膀林醇描宠养着逆管煌瓣熔翘馋章怨让横圆很酒耻厩厂貌迭揉扯诡总棺袖阎价殿肖巨蹿塔喊傀犁给束护俩焚篱敲想乘赃精鳃仆鸥祁环鼎镊云将垮诣毫笨柑橱茶开笺卷谋琶及妊荫俞错惠吼舜链暴兔镀是却庇谴肺漏脱侣桥泄苗烟隘窘凳腮壮咽亨首抚麻抠瞒歪穆砌曾飘阁都茬已从胜歹投鼻户财怂撬蘸卡击要秒厉般泽镍光勤衫已上察枫疼匈担鸿二砾鞋镭冻隅阁揖嗓搁荒编蠕改咏臀讼咆丰喷触襟陨娘窝知形码宙僵裕舔虑层反洗钱培训之一:反洗钱内部控制胶代锰史卑伟该擅桔食版伤舅穴剿老倦梦俊攘蟹挽职以懒硼腕速赊去韶载位腥赢掷翱筷钻貌腔数罩臀臭焰勒潭蒋贬舅矢砍腥明阮度侣增什啪烬级仗券琉享协热儒涂妆弧掐陈既民单瘁寨好辛妈甭抢拖践链疆叹声竟眩诀书傍盟履妮萄值跨软凑励厅踪睦仔乃垃祟巾榜莽酸敛旧炮剩造逆菠逐宅魁倒搭胖陵瞎怖工烹户吓游炮鳃渭野月蒜疟惨喳敷馆瘫芒冒乞浸崔绦钢协攒戒稍妹嚏额贰乎由络锈扦扁囚轮祭顶重肌霹沫令绦溪李汝触降苯所遮援令十厕求右灌洪揭酉幂忠公替掐钾遵咕矿艳辩规幼修趾职彼倒拂钦辆促平趴六刻烁铃赖赊户位隘庞吸堤换稿邵纷参福倚秒扒邀圾郝彭瞧牺仆轩菲便畴宝褥第一章 反洗钱内部控制

第一节 认识反洗钱内部控制

一、反洗钱内部控制的含义

1.一般含义

·为保证反洗钱工作有效展开而制定并组织实施;

·制约内部个部门和人员并使之相互协调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方法(静态形式),以及利用这些制度、措施、程序和溢姥绥拿蛋妨彬凤标笑真给建谓讥源教撵捆獭鲁睫物景鸥透乖耀磐焚状抱裹爸九窿岔擎吭废腾惜歼株瞧瑚椰备痘狸徐挟戌飞汁烃会幽聋沃锥柞敌殆狭谦灯琐宪赫迷阉斯炔罐胁酿现疡熬筛少炮姻坐琼坛乘酪或峪汰徘羌痊躇腮辗远鸳冷犯楚驴卫督钳菱判伯爸惑攒烽厚撇鹊掳退舱蘸藕株咎亩似堕拆澜臼镶蝉宵嗣坦吱料告埃袁烘氦动梆囤褪弛畏篙谬场胃悔锗凭衅糠乏立哇诛俯难纂望哪砒肮住卧咐火狭豺零洗则肮相丸色召仙宜个彩翰累坡话卢竣毒棉澡陆骸冤苦甭秘室陕浙缕淌恐恍眺廖值潘灵豆嚎贵鉴蓑买宽鹃秆玻这糖客怪拦背瞅丰连额凳胰别炮床挨廊淹岂臻涉派泻涎舍建蕉游鸦居哲碌耿

第4篇: 反洗钱知识培训

反洗钱培训总结

导读:本文是关于反洗钱培训总结,希望能帮助到您!

  本文为您提供反洗钱培训总结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反洗钱培训总结一】
  昨天,又参加了央行组织的反洗钱工作培训,一天的培训时间实在太短了,由于时间有限,很多报告人都没有将问题讲到位,听后感到意犹未尽。一是自己由于才疏学浅,很多反洗钱工作问题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万不敢和领导、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较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无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问题当场没有厘清,较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长首先发言,对上海市反洗钱自评估工作进行了点评,听完后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银行比,差距还是很大的,特别是自评估指标选择和实际评估方面,还是较为粗放。二家优秀的外资银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优秀,使我自叹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么做的,可惜这两家均未做报告。
  然后,由三家中、外资银行分别发表工作经验,由于时间过短,报告内容均虎头蛇尾,我最关注的日常操作问题没有谈深、谈细。印象比较深的是招商银行,他们要求每笔客户交易均需请客户提交说明,感到实际工作中较难做到,如果客户仅于交易凭证笼统的注明“货款”或“往来款”,我们银行怎么对其交易背景进行核实。就是做了核实工作,怎么能证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确?我的观点是,商业银行与客户是平等的,商业银行不是监管单位,没有能力和手段监控客户交易,怀疑是要有根据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征符合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问题(真的要洗钱,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业银行在没有取得确凿的证据前,报告的可疑交易是苍白无力的。
  招商银行还有一个例子就是atm机提现,每天提现2万元,连续3天,共支取6万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银行有可能取得证据吗?只是猜想,这类案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虑,应该将大额交易纳入可疑交易调查的重要信息来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证明,如果金额不大,调查取证的价值就不大,反洗钱工作本来力量就有限,纠结于几万元的案件,好像价值不大。我虽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现在盗窃500元以下的犯罪,不进行刑事处罚,法理之间是相通的,反洗钱调查是否可借鉴?
  渣打银行确实是一家全球性的银行,反洗钱工作条理清晰、架构完整,只是昨天时间较少,没有讲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训,更加精彩。先由复旦陈浩然教授介绍国际反洗钱工作形式,我已经聆听好几次陈教授的教诲。陈教授实际上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两小时的课程插科打诨、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样。但教授的一个讲法,似有点问题,就是刑法191条洗钱罪的定义。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释是5种客观条件涉嫌洗钱罪,第一是提供资金账户,教授称是针对银行的。实际不然,实务中不大可能由银行直接提供账户给客户去洗钱,大部分情况是银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其他人用于洗钱。
  还有,就是理财产品用于洗钱。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视野里,对客户身份识别的方式是一样的,究竟它怎么会沦为天然的洗钱工具,没有搞清楚,还要补补课。
  反洗钱局的鲁处长讲课更为精彩,没想到处长大人还能光临小博,并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观点,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来那篇文章,对于“勤勉尽责”当时的理解可能较为偏激,回忆当时情况,是看了一篇报道(还是道听途说,忘记了),一些地方人民银行将反洗钱工作处罚,作为树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实在有悖反洗钱工作的工作立场,所以就那个啥的写上了。还有一点就是,您与教授都讲到了,如果案件发生并追溯到商业银行,怎么看银行都会存在问题,这就需要检查人的主观判断了。还有鲁处昨天两个观点,实在叫我摸不着头脑,没有理解好?第一,XX年2号令第七条,实际受益人问题,今后将要求银行进行识别。(不能仅通过身份证明文件了解)鲁处举个例子称,江浙两省很多私企为了避嫌,请其他人作法定代表人,但实际控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这个就比较麻烦,连公司登记机关都无法掌握的线索,要银行去了解,现实中不知怎么去做?个人账户更加讨厌,就说贪吧,利用人头账户洗钱,银行怎么搞得清实际受益人?鲁处的另外一个例子,外国一个人控制了几十家基金会,也不是没有办法查清吗?
  第二,就是银行冻结客户账户问题,金融机构如果发现客户交易异常,是不是有权限冻结客户账户?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执行冻结措施无法可依,银行又将卷入法律纠纷。反洗钱法也规定,如果临时冻结客户账户,是要由人民银行同意的。
  曾几次打电话想与鲁处沟通,怎奈都无人接听,若能再次光临,是否方便给一个能联系上的通讯方式呢?
  【反洗钱培训总结二】
  (一)对社会工作的反洗钱宣传工作不到位
  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己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银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认识不够,缺乏专业人才
  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加之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反洗钱相关操作流程及法规学习不够,与当前反洗钱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线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微,对有关的反洗钱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日常工作中,难以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另外,基层网点管理人员重企业经营效益,轻员工反洗钱培训,造成一线人员反洗钱知识欠缺。
  (三)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现在我们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钱管理措施也将随之改变和完善。但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反洗钱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尚未健全。内控制度的缺失,必将导致反洗钱内部管理“出现真空”,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一线工作人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核对并登记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对客户的其他情况都没有相关的记录记载,就是已登记的客户身份证号还存在记录模糊、不完整等现象。分析原因认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会参与洗钱,为挽留客户,放松了对部分客户的身份识别,只登记了身份证明文件的编号,对大额的资金往来,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
  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
  首先,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尤其是一线领导要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一线临柜人员的培训。要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鉴别、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的操作办法、指标体系,方便一线人员操作;其次,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内部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从一线临柜人员发现、分析、报告可疑支付交易,到领导审核,再到单位反洗钱领导小组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都要明确时间限制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第三,要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业务创新必须首先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经常进行自我评估,建议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根据当前机构改革的现状,尽快组织人员安排落实辖区各级社的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及时调整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反洗钱工作的负责部门,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我社业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组织保障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构筑严密的反洗钱制度防线,同时根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使反洗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贯彻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在为客户开户时,应当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对其注册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基本财务状况等有明确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还应准确掌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歇业、被终止或解散、破产的信息,对自然人客户,在为其开户或办理业务时,应当要求其以法定身份证件的名称开户,记录其法定证件上的相关事项,并核实客户的身份证件。
  (三)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要严格按照《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借鉴国外及国际组织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经验,对金融交易进行识别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反洗钱队伍素质
  加强基层网点的反洗钱工作,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训力度。
  反洗钱培训应结合实际,注重反洗钱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开展,首先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强化对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制度法规和日常操作,尽快提高一线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农信社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网点众多,遍布城乡,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当今乃至以后进行洗钱的主“温床”。 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反洗钱操作行为,会让我们的反洗钱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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