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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三突出”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两篇

时间:2021-10-29 14:22:03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三突出”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细两篇

  “三突出”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针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在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出现“不敢报、不想报、填报不规范”等问题,xx 市司法局以“三突出”措施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整治顽瘴痼疾做好准备。一是突出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题辅导等形式,使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内涵。将“三个规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政策宣讲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底线意识。二是突出宣传,确保社会面宣传到位。为提升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知晓率,强化外

 部监督制约,市司法局制作视频彩铃,与移动、电信联系自动播放;向“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推送“三项规定”提醒短信;制作“三个规定”宣传动画、微视频等提高宣传品质;派一名分管领导参加市委宣传部“三个规定”宣讲电视台节目录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座谈会,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不断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受众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突出“少数”,确保引领示范到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带头领学,逢会必讲,并带头填报。同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辖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条线人员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xx 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

 设置禁区,促进办案质量更加公平公正,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要求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将《领导干部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印发办案人员,建立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把握重点,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抓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记录,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确保所有的领导干部干预行为都能如实记录在案;二是抓典型,一旦发现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以及内部人员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及时进行通报、追究责任;三是抓督察,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査,强化执纪问责,对违反“三个规定”的人和事,依据高检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使认真学习“三个规定”,自觉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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