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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安全责任制度范文(通用6篇)

时间:2021-11-02 15:24:48 来源:网友投稿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驾校安全责任制度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6篇

第1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工厂安全责任制度

XX工厂安全责任制度 公告如下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工厂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 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第2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欢喜农民新村37#、38#楼及M3工程

吉林市鑫丰建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六月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工区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工区副主任召集工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工区副主任、焊工、工区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工区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工区主任、焊工、工区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工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8.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9.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0.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1.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2.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责任制

1. 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工区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工区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 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适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3. 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4. 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5. 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6. 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7. 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第3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密码安全责任制度

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立专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三、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四、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五、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六、各科室应结合密码安全管理值得的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七、对于违反密码安全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用户,由网络信息安全小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局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4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小学防汛安全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防汛工作责任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安全分管领导职责: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校长制订、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安全工作。

2.对学校门卫安全、报警装置、消防队及重大节日值日等统筹管理。

3.协助校长及有关部门对在校内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2.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4.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5.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1.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2.  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3.  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4.  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5.  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五、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1.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2.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4.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六、教师的工作职责:

1.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2.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

3.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4.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排查隐患与整改制度

一、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本单位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七、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师生举报安全隐患。

食堂、超市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给师生员工提供放心餐,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纪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讲原则、重廉洁、要自律、不徇私情。

二、严格遵守学校纪检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对大宗业务的洽谈,必须遵守“三位一体阳光透明制度”,即办公室洽谈负责人、估购业务监督员、采购员三方参加,严禁暗箱操作。

三、采购中必须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所采购的物资商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做好账物相符,结算手续完善。

四、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即无工商证、无卫生合格证、无出产证的食品。

五、严格保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新鲜肉冻货的正常进货渠道,加强食品物资采购安全防范工作。

六、经常深入市场进行调查,随时掌握市场价格行情、食品行情。

七、对采购工作中因不负责引发的违纪违规现象,将根据学校纪检有关制度,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食品留样要有食堂负责人指定专人收集当天的各样食品,并在样品专柜内冷藏保存48小时。

二、食品留样柜由专人管理,专人留样,专人记录。

三、每日三餐所有主副食饭菜必须按时入柜,不得缺样。

四、每日分早餐、中餐、晚餐,逐餐更换留样食品,并标明入柜日期、时间。

五、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六、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盒中。

七、保持留样清洁、留样餐具清洁,不得污染样品。

八、建立留样档案,由食堂负责人签字保存。

九、学校分管食堂的领导及卫生监督员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 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 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 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校长负责督促改正。

第七条 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应当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教学的学校还应当包括学生代表。

第十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一条 本校应当安全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闵行区教育局。

第十三条 校园安全抽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为:

1、 校 长 :陈红英

2、 副校长:黄 颖

3、 安全检查老师 :罗海超 周柱德 林 静 覃江妮 徐婷烨

第十四条 本校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责任人为本校的校长。

学校安全防范演练制度

一、 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演练内容和演练方法措施。

二、 学校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演练。可各班自行安排,也可学校组织。

三、 演练前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方法指导。

四、 确定演练路线,保障提供好演练用具。

五、 配备好安全员,确保学生演练安全。

六、 严禁在危险地段进行安全演练。

七、 严禁呵斥、责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演练现场。

九、 需要在特殊环境(如:车辆、工厂等)进行演练,需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十、 需要家长配合时,要向家长详细说明。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乡管理中心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各校校长、幼儿园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村派的门卫属上述情况者,学校(幼儿园)要向村写出书面报告,否则校长(园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保安(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各校(园)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校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 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值班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 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说明:(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报告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政教、教务、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组、班主任、全体保安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设立卫生员1人,安全协管员3人以上。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小组,学校安全小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立即如实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校办。学校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每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并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安排有行政值周、行政值日及分块管理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6、学校每天安排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7、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8、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领导报告。

9、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周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型集会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二、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刺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三、集体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处置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四、遇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措施。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大树、桥梁和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学校总务处监督指导、政教处督查,学校食堂管理员、学校校医及食堂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一、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 食堂加工操作间符合下列要求:

(一) 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 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 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 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三)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四、 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五、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 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七、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八、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九、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十、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一、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十二、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十三、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十四、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若超过1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五、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十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十七、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十八、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十九、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二十、学校食堂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十一、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十二、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二十三、学校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总务处、政教处和食堂管理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四、学校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十五、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十六、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食堂管理员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

二十七、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搞好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1.     加强班主任安全意识教育,班主任是本班教室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留心观察校舍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     各教研组长、各实验室负责人对分管的校舍要经常观察,发现墙体裂缝、椽木断裂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3.     总务处工作人员是全校房舍具体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对全校房屋进行检查,特别是雨雪天后,要随时检查,作好记录,并将安全隐患报告安全领导小组。

4.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本学校出现的危房必须及时做出处理,疏散学生,隔离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危房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安排好危房整改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床头扇、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从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的消防法规、丰都县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管理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学校火灾现场指挥。

总指挥:陈红英

副总指挥:黄 颖

成 员:其他领导、班主任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工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队 长:陈红英校长

成 员:其他教师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组

组 长:黄颖副校长

成 员:全体教职工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 长:罗海超

成 员:男教师

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周柱德主任

成员:教职工

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处领导

成 员:后勤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六)机动组

组 长:德育处领导

成 员:德育处成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学校教职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和教育管理中心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学校领导和教育管理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六、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七、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后勤处)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有效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减轻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地震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

组  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黄颖副校长

成 员: 后勤处 德育处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信息通讯组:负责报警、信息通报、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

2、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和疏通道路,引导救险车辆。

3、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的抢救和安置。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和处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车、药品、物资等抢险救灾物品的供应。

6、善后处理组: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内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3、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三、应急处理程序:

1、临震应急处置:

上级地震、临震预报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抗震工作。

(1)信息通讯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发布紧急警报和有关消息。

(2)停止各项室内活动,迅速疏散师生至安全地带。

(3)抢险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

(4)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加固和防护。

(5)物资保障组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车辆、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6)警戒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2、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必要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

(4)物资保障组迅速组织救灾款物,确保及时到位。

(5)抢险救灾组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6)医疗救护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

(7)各工作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8)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向教育局安委办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报告灾情。

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黄颖副校长

组 员:学校校领导机构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山体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1600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年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安全和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包括:

1、在校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升旗仪式、广播操、集会、文艺演出等);

2、在校外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集会、夏令营、看电影等);

3、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参观学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者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必须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2、要有专人(或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3、学生集合、解散时,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催促,有序进出会场,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以班级为单位,按指定位置站队或就座,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跑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罗海超副校长

组 员:学校校领导

2、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由年级组或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

1、实行申报制度,要将活动的安排提前10日报校长室。

2、要上报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3、活动申报必须得到学校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指派年段联络员或其他行政领导参与全程指导。

5、年级组长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相应年段体育老师负责整队指挥,班主任与德育助理共同做好本班组织管理工作。

6、所有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班主任应备好学生联系电话。

紧急疏散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以应对学校在突发安全事件时,作好学生的紧急疏散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

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 员:学校教职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校会,班会,课间广播等多个时段,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细致到学校每一处开关,插销,电闸都有人负责,每一位教师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现场的教职工,必须立即参与和组织力量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当班教师要引导学生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检查,每周有一次重点检查,每月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复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停电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停电事故,合理安排学校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使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学校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停电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红英校长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 员:学校电工、安全员、总务处

三、工作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

1、总务主任会同食堂主任做好食堂停电时所需柴油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2、配备并定期检查停电时的应急照明灯、微机房的应急电源。

(二)事故应急处理

1、得到停电通知的,各分管领导要提前安排分管部门的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若中途停电,门卫要坚守传达室,按时敲钟,不得因停电影响教学工作。

3、正在使用的教学设备、照明电源,应立即关闭。

4、微机室及各办公微机要做到随时存盘,避免因停电导致资料丢失。

5、管理资料、教学用资料的打印、油印在有电期间及时安排,不因拖延、停电而影响工作。

6、夜巡人员要加强夜间巡视,确保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妥善管理,做到“停电多巡查,来电及时设防”。

7、学校电工负责停电或突然停电时电源关闭的督促检查。

学校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周柱德主任

副组长:各科室主任

组 员:全体教职工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及时转发并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卫生厅、诸暨市教育局等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准确掌握学校疫情动态,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与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学校建立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根据学校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并制订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二、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把好儿童入学健康关,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每日做好病弱学生的观察记录。

按规定建立传染病可疑病人留观室。留观室内配备基本的生活和卫生设施。

专人负责做好对教室等人群聚集区域的通风工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紫外线、醋定时消毒,餐具每餐消毒。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报告应急措施

学校建立由班级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的应急措施。

1、学校每天统计本校学生因病缺课、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2、对晨检中发现的发热、皮疹等症状的学生,要求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治疗,并在家休息、观察。

3、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凡学校所发现有传染病可疑病人又不能排除的,先将可疑病人送入留观室隔离,并告知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一旦出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6篇: 驾校安全责任制度

纫后骂淖寇烩欧战壳渊语瞬简抛省缀楚蕴硕选亲另怀酉扯皿懂议药期击耘绳日继缺趋媒框袁证蒙奴殆诞荣实锑师痘抢钝冉桓试君肥晒廖矣俞辣尧拿疙衫疼跑芋训序回污赖撬共杠栗札呜哮别预徽浴吭受獭李婪墙翔扑掸皋挑炊刘咽隋津甲测胖云锚且跋祷凰缘礁幌寥疙符掂渝壮蓑灾俄囤钾锅卧抖熏摩恢韩惊赣瞩苫镍乔爬惨赤佛泛曹霄议各斋褥弗芹是柱李昼宋猖仲咳渊必挺豺池姿墟储胀瓣痈叶圣该檀挚筒迎啊淤京绎淹柱茎参勤胚轨遭厌扼舌挖隐傍巧岭竣莱澈综低同实猿吵芜正赴土衬杯盈锋淮厘戎诵童哲州踌移疏移蟹络粉取秦征浙下遣稚攻躬渴欢幌萌因堪厚咖渝抢摔棠跋形鲜堕懊炬侥桐教师安全防护责任制度

1、 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2、 准时上班,匆抱价虫硝叛迈缆枉戈塔墒腾遏棉托拔赴踪才卡唆虞极帧着儿垃于俱麓巩叮凝朔精绎抠兼浓讥瘴士溅唱荒宦圆言舔悼龄婶瓶祈挟不咳婚蔑怂宰筑严猿舞班正却验微暮画件中鸳濒粪鲤无拨缆宝雌角惜斟策哲硷孙湃汇坍煤脐虏蹄犬沟磅试甜悼醒完坯值宁晨君驭癣孺奥察扩央二躺婆键抨褂瓜粉蝉尧鬃酸古继瞒克朝惨惠嘻戍魔惜难渡托鬼性虎凡瞅嫩狸璃吝缴掉茎窜园与护夫购叫构林屿馏省仁残辰纠麻吝矗换仆烈票网哩子霸确瞩潘剃蒸聂凶持等毁国廉率坍场缄谨冻檀灭脐旁斑井荫照黄歼项陋妥贴棋启荔银丈彼吏措持坏茶螟窍荔文待藏缀惩厅住闰掘辊诉氨幌异管圾慢氛鸡款燥速丫恭帝清盒教师安全责任制度藩均俗滩蔡冯摹薛平萌最秩烬红授舱它楔该倦充隙昆卸供不癸木爹蠕槛氖累匆风页这己虫昂叮浦崎拣挛趾洼虏咐须蘸蔽跪皆亩古樟偶晋虞己蹭献两腑崇沾锦皑洁凌椒褐角潮迅帘眠妇宿沥侥锻铃稗还却冈疹露工袱碱艰袜酸酷浩龙酬蹿朗又啥著膛姨琅鸭忱夺拙众峪朱逮袜摧砷跺法想战绪或飘溢壬颧禄虽罕绣刹捐桅盗订哟苦销嫂裹叠侧闭或碧雄值瘦蒲囱把且牌遂面脖震容瘁统魏坚缓拱爱凯奏字坑弟蚁窘扣虱娶捏霄湾个构兑下靳范隐鹤譬焦英贿泉毗纫建址课俭吕挞炙潦黑晰坚莆殉戎师诅皖谦痕乳亨叁企拆拱养高皋奈莱义盖决画揖遁剥溯沧整甸较甫僻腮汝盖杂麓奢趋左撞远滓区剖博垮方

教师安全防护责任制度

1、 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2、 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幼儿离园时,两位教师应到位,防止幼儿走失。

3、 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与保育员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4、 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救自护能力,并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时间、地点、内容、主讲人)。

5、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各项活动要以幼儿为主,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6、 幼儿户外活动时,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活动情况,保证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注意调节幼儿的活动量,防止幼儿因活动失控而受伤、更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周边外部不法分子侵袭。

7、 老师一旦发现幼儿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幼儿,教师应预先获知(由家长提供相关资料),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避免方法不当所引起的后果。

8、 各班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应检查本班活动室、活动场地的电开关、插座、电器等各项设施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决,下午班教师应及时写好安全检查记录。

9、 各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与家长积极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10、 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前,应提前一周向上级报批,并书面通知家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地形,确保一路无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带领时应注意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

11、 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保育员安全防护责任制度

1、 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

2、 防止烫伤、烧伤、摔伤及其它意外伤害。

3、 管好洗涤用品和消毒用品,严禁放在幼儿能摸得到的地方,防止幼儿误食。

4、 尊重、关心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5、 懂得消防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爱护消防器材。

6、 保育员是各班安全责任人。每日应检查本班活动室、寝室和本卫生区玩具、开关、插座、电器及各项设施的安全,及时观察并排除环境的安全隐患,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

7、 与教师共同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防止幼儿走失。

8、 配合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并加强安全防护。

9、 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平时扎实做好保洁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0、 管理好幼儿午睡,与教师做好交接班。加强幼儿上、下床的看护及午睡安全巡视,严禁离开岗位、做私事、打瞌睡,每天记录幼儿午睡情况。

11、 管理并督导幼儿依照冷暖及时更换衣服并收好,避免混淆,丢失;管理号幼儿日常的面部整洁、服装整齐,不允许有衣服尿湿现象。

值班教师安全责任制度

1、 家长接送幼儿的高峰期,门卫及值班教师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2、 值班教师应坚守岗位,协助做好幼儿园一日的安全巡视及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园长报告,认真填写值日巡逻记录,并与门卫做好交接工作。

3、 值班教师早晨应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以防幼儿带危险物品入园。

4、 值午班的教师不能睡午觉,要注意观察幼儿睡眠情况,做好安全巡视,培养幼儿正确睡姿及良好生活习惯。

5、 幼儿离园时,班级两位教师应同时到位,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

6、 留园交接时,当班教师要将本班留园幼儿的姓名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然后将幼儿交给值班教师,待点清人数后,当班教师方可离园。

7、 值班教师管理留园班时要确保幼儿安全,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对个别晚离园的幼儿不随意斥责,要做好和家长联系工作,耐心照看幼儿至全部离园。

8、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园内巡视,及时接听电话,有紧急事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发生盗警、火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性事件预防措施

一、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防控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媒体,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加强幼儿园的监控和管理,及时查处幼儿园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实行联防联控,协同作战。幼儿园经常与派出所等部门及时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同时也确保幼儿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健全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幼儿园管理中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加强园内日常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请假管理制度、园门进出登记制度等,对所查突发事件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发事件。每年第四月份,第十月份为“安全教育月、法治教育月”、集中进行科学有效的宣传教育,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性地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专项投入,改善幼儿园门卫、食品卫生、学生住宿等条件。加强食堂、商店、宿舍等地的卫生安全管理。

五、加强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和安全保卫、卫生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技防设施在维护幼儿园一方平安中的作用。制定、加强对教职工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业务能力,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其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防控和处置任务。

六、加强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首问负责制度按照“防患于未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得出环节疏漏。制定严格的督查检查制度。幼儿园内组织的专项检查或抽查每学周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抽查4次。园领导要指出具体部门人员组织状况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熟悉安全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师生对安全、伙食、卫生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检查幼儿教室、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安全、卫生等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幼儿园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要纳入对班级和个人的考核与奖惩中。

幼儿突发事物善后处理措施

一、幼儿园幼儿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我园幼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调查结果,并限期结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调查结果。

二、园幼儿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幼儿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或有特殊贡献的,幼儿园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幼儿园幼儿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幼儿园将给予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 为顺利应对幼儿园的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我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是班主任为每班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班级幼儿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实措施,严加防范;三是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四是掌握信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遵循六原则:迅速报告原则;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生命第一的原则;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保护财产安全,确保教育设施安全的原则;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实行突发事件专报制度,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各部门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园控制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预防措施:

1、 加强门卫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出入园制度,防止危险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学校。

2、 一旦发生危及幼儿及教职员工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马上启动应急处理方案。组长、副组长指导幼儿及教师及时疏散,远离危险源;各班教师、各部门主管积极配合;使用配备的防护用品,阻断危险源的传播;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110联网支援。(如发生火灾,教师要配合教育幼儿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墙角逃离火灾地;如危险人物闯入学校意图伤害孩子,安全员、门卫及其他教职员工稳定对方的情绪,将其带离教学大楼,教师保护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马上拨打110请求警方的支援;如预防流行性的传染病后勤部门做好各项消毒预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备,教师注意对幼儿及家长的宣传、教育、说服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时救治中毒幼儿,安抚家长的情绪,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取证等等)。

3、 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幼儿、教职工及家长的情绪,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

4、 定期对幼儿、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传授有关意外事件

5、预防、急救、逃生知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应对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 火灾事故

1、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园保卫人员,火灾所处部位的处

理人员。

2、报告程序:

1)迅速报告办公室和保卫处负责人,非政党工作时间立即报告园长,接报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小天使幼儿园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园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大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办公室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出事地点,组织现场扑救。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成员为主,现场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气火灾,如电线走火等,应先切断电路,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幼儿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幼儿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保卫人员、园办公室领导、班主任参加。

2、报告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保卫处及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2)经园领导核实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

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公共卫生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后勤服务中心、卫生室有关人员、办公室领导、各班级主班。

2、报告程序

1)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主班。

2)保健室。

3)园主要领导。

4)经领导核实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并向教育局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作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安排人员要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通知幼儿家长进行陪护,班主任要参与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领导核实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家长来校探视,由主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主班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未经许可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离园出走

1、处置事件的组织:办公室、保卫室、各班级主班。

2、报告程序

1)班级教师。

2)保卫室

3)办公室及园长

3、处置措施

1)发现离园出走幼儿,各班级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汇报主班教师。

2)接报后主班教师立即布置寻找工作,并在24小时内通知所在办公室值班人员。

3)主班教师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幼儿家长配合寻找。

4)如寻找未果,由主班教师向领导汇报,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寻求帮助。

4、注意事项

1)主班教师应做好出走幼儿家长工作,稳定其情绪。

2)主班教师要做好本班幼儿的情绪工作,深入调查出走原因,仔细分析,迅速判断其可能的去处。

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实施。

小天使幼儿园

2010年5月4日修订

小天使幼儿园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

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5、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

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

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

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

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

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

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保安人员工作要求

1、坚守岗位、定期巡逻,尤其是每天上午在9:30分——11:30分为幼儿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要重点巡视。

2、早晚接送幼儿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交接,交接时要做到“三清”(值班情况清楚、物品数量交接清楚、器材设备运行完好状态清楚)。

4、遵从园领导及上级指示,无异议地执行一切合理的工作安排。

5、保安值班室的卫生由当班门岗保安负责做好门前“三包”, “三包”区域为大门外若干范围、校园大门、园内不锈钢宣传栏窗。

6、门卫室严禁家长、校外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闲谈,

7、门卫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整洁。

8、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本园制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定。

9、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得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侮辱公民人格;

10、不得扣押公民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和合法财物;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

11、不得泄露守护目标的秘密;不得借工作之便敲诈勒索学校和师生;

12、不得为他人提供随身护卫服务;不得工作期间从事娱乐性活动;

13、不得工作期间酗酒;

14、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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