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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时间:2021-10-19 10:34:53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提高效率,开短会,实现委各类会议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并适时补充完善。

 一、会议是委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类会议要认真组织、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二、会议形式包括委机关全体大会、委党组会、委行政办公会议、委处长以上会议(委常务会)、委专题业务会议及委处(室)务会议等。

 三、委机关全体大会根据上级要求和委中心工作需要经主任批准后召开,由委办公室和相关处室组织承办;会议主持人由主任确定;参会人员为委机关全体人员以及委属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委重要工作、总结或通报工作等;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

 四、委党组会由委党组书记确定召开,由委办公室或人事处组织承办,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由委党组书记或由委党组书记指定的其他委党组成员主持;参会人员为委党组成员,会议议题涉及的相关处室或委属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的重大决策,研究干部人事和委重大事项,开展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重大开支等事项,以及需要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由委办公室主任或人事处处长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委党组书记签发。

 五、委行政办公会议,由委办公室组织承办,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取消或延期召开;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指定其他委领导主持;参会人员为全体委领导(含正、副调研员),以及会议议题涉及的处室、委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是落实委党组会决定事项,研究行政工作、业务工作的重要事项,以及需要委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的其他工作;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

 六、委处长以上会议(委常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取消或延期召开;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指定其他委领导主持;参会人员为委中层正职以上;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落实全市或委党组会、行政办公会重大部署;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

 七、委专题业务会议是根据工作需要随机决定召开的专题会议,经主管委领导提出并报主任批准后召开;由主办业务处室组织承办;主持人为主任或主管主任;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决定专项业务工作。由主办业务处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管委领导签发。

 八、委处(室)务会议,根据总体工作部署和业务工作要求召开;由处(室)长主持,落实委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处长以上会议部署,研究处(室)业务,需做好会议记录。

 九、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的现场会、研讨会、座谈会、联席会、项目审批会等会议,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经主管委领导提出并报主任批准后召开;由主办业务处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主管委领导签发。

 十、在委机关召开的会议,须提前向委办公室备案,由委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室并提供相关服务;在委机关以外地点召开的会议由组织承办处室安排会议相关事宜。

 十一、委各类会议要严格按办会程序组织实施,上会议题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凡涉及经费支出事项,须事先专题向主任申报。会议议题要提前告知参会人员,对于会议决策的事项要及时告知议题涉及处室,不涉密议题符合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及结果。

 十二、会议纪要等同于委正式文件,对会议纪要明确的工作任务,各处室须认真贯彻执行,委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委属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会议议定事项由会议具体组织承办处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委领导汇报;委办公室(行政服务大厅)和监察室负责对各类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十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进入会场前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聊天喧哗;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未经主持人批准,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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