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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制度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1-10-24 20:16:35 来源:网友投稿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稽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 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 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 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 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 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 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 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 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 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 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o

 第六条 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 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第七条 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 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 (每次扣0.05分)。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 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第九条 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 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第十条 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 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 理。第^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 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 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 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

 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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