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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集合5篇

时间:2021-12-02 18:19:54 来源:网友投稿

身份指人的出身和社会地位,如官僚资本家较有身份,娱乐圈演艺界则身份较为低下。在中国,身份制作为意识形态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主要部分和重要的道德行为规范准则,它对中国人的作用是持续的,这种持续作用在他们心理层面的深处也凝成一种情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5篇

【篇一】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

身份证明怎么写法人身份证明怎么写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中央在京单位,市委、办,区、县)。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注: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应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

格式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职 证 明 兹证明XXX,男,于XX年X月X日出生,自XXXX年起至今在我公司任职,在我公司XX部门工作,年薪为人民币XXXX元。 特此证明。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探亲签证种类

中国公民如有在韩国定居的亲属应为其向韩国入国管理局申请,持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

所签发给的《签证发给认定书》方可到韩国驻中国使馆申请签证。并提供下述材料:

(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

(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

(3)提供在中国和韩国居留亲属的详细情况。

(4)提供关于亲属离散和如何恢复联系的详细材料。

(5)认定血缘关系的户籍复印件,1式2份。

(6)提供申请人的照片。

赴韩国申请人收到韩国亲属寄来的手续后,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

申请人取得出国护照后,复印护照第1页至第5页,然后,将复印的护照和入境签证申

请书以及8张照片,向韩国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签证。获准后,通知申请人。

韩国目前只接受与韩国公民有婚姻关系的外国公民,或旅居国外的抗日有功人员韩国后

裔的移民申请。

赴韩国商务旅行的中国公民,需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方可进入韩国境内,持有离境车船机

票确认票的旅行者,可以在韩国最多停留15天而无需签证。某些旅游者可以通过出示经确认

的继续旅行的保留签证,在机场获得过境签证,允许在韩国观光1个星期。

一般旅游签证的停留期为30天,在原签证期满之前可以申请延长1个月。持有韩国有效

签证者如需延长停留期,至少在到期前一天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篇二】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

篇一: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新)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试行)

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

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

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 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

戴。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

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手术患者、重症医学科患者、新生儿室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二)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四)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五)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八)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一)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

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 "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过敏史、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由病房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负责填写。

(四)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五)介入治疗或有创伤治疗活动、标本采样、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并登记。

(七)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病情稳定三日后由病房责任护士评估核对后取下。 腕带使用指引: 手术患者→蓝色

产妇及新生儿→粉色

危重症、昏迷等特殊患者→红色

篇二:病人身份确认制度

病人身份确认制度

一.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

二.要求在对病人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运转病人前至少核对两种以上的病人信息,(住院病人:姓名和住院号:门诊病人:姓名+磁卡号),确认病人身份。

三.核对病人姓名时,请病人或其家属说出病人的姓名,确保身份正确性。在核对病人信息时,医用腕带信息可替代患者床头卡信息。

四.门诊和急诊的各个流程均需做好病人身份确认

1.预检时需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并核实有疑问的信息;

2.挂号室在输入病人信息时,再次核对上述信息,并核实有疑问的信息;

3.医生在为病人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证时,必须核对病人基本信息;

4.药房在发药时都必须核对病人的基本信息,以保证确认病人身份。

五.入院处在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根据病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信息,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

六.每位入院病人到达病区时,护士必须核对病人信息是否与身份证或医保卡符合,然后填写诊断小牌,床头卡及腕带,如有不符,通知入院处,纠正错误信息。医师接待病人时,需再次核对病人信息是否与身份证或医保卡符合。

七.腕带使用规范

1.病人住院期间佩戴腕带。护士应向病人或家属交待医用腕带的用途,取得他们的配合。

腕带佩戴在左手腕部(特殊情况除外),松紧适宜。

4.若在住院过程中发生腕带脱落、损坏,由病房护士及时根据病人信息补填,佩戴。

2012年2月修订

篇三: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

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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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篇三】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

offer回复确认该怎么写

如果你要接受这份OFFER,那么你在回复这封入职邮件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1、礼貌表达已经收到了邮件,感谢对方人力发出这份邮件; 

2、语气平和不卑不亢,表达清楚要说的话即可,不啰嗦; 

3、如果对这公司的要求有异议,例如入职时间等,建议先跟入职报到联系人电话沟通,商榷一个入职时间,如果能更改入职时间,请人力修改入职时间后再发一份入职邮件给你,或者人力不发邮件,做好备注,写明更改;

4、如果对这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有异议,请提出合理的疑问,语气要平和,提出你目前的情况,商量是否可以后补材料或者以其他材料替代。 

如果你不接受这份OFFER,也请你回一封邮件,说明情况: 

1、礼貌表达已经收到了邮件,感谢对方人力发出这份邮件; 

2、说明你不能接受这份OFFER以及原因 语气平和不卑不亢,表达清楚要说的话即可,不啰嗦; 

3、不口出恶言,不倾倒负能量; 

4、谢谢祝好之类的客气话结尾。

在拿到offer letter之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一下你名字的拼音对不对。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不可能出错的哦!特别是前后鼻音上,经常是会发生错误的。如果offer上面的名字和你的护照上面的名字不同,那么这个offer letter就不是你的了。

当然,这其中还包括你的性别、生日等细节都是要注意的,万一发生错误,你就要马上和学校联系,然后让学校出一封新的offer letter!

第二,这个offer letter中的专业是不是你原先想要申请的专业。或许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申请硕士课程通常不会发生错误,但是那些申请专升本的学生就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错误。

所以学生必须仔细看一下offer,如果发现有不对的地方,必须马上和学校取得联系,询问一下具体情况,如果能在商量和重新评估后拿到一个自己想要的offer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学校不同意修改的话,学生就必须重新考虑申请了。

第三,在拿到offer之后还必须仔细阅读offer上的内容,特别是conditional offer包含的条件。

【篇四】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

offer回复确认该怎么写

如果您想接受此邀请,那么您在回复此入职电子邮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礼貌地表示您已经收到邮件,感谢对方发送此邮件;

2语气平静而不霸道,只需把你想说的话表达清楚,不要冗长;

三。如对公司要求有异议,如入会时间等,建议与入会登记联系人电话沟通,商讨入会时间。如果可以更改进入时间,请更改进入时间并发送一封进入电子邮件给您,或人类,不要发送电子邮件,请记下更改内容;

4、如果对这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有异议,请提出合理的疑问,语气要平和,提出你目前的情况,商量是否可以后补材料或者以其他材料替代。 

如果你不接受这份OFFER,也请你回一封邮件,说明情况: 

1、礼貌表达已经收到了邮件,感谢对方人力发出这份邮件; 

2、说明你不能接受这份OFFER以及原因 语气平和不卑不亢,表达清楚要说的话即可,不啰嗦; 

3、不口出恶言,不倾倒负能量; 

4、谢谢祝好之类的客气话结尾。

在拿到offer letter之后,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一下你名字的拼音对不对。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不可能出错的哦!特别是前后鼻音上,经常是会发生错误的。如果offer上面的名字和你的护照上面的名字不同,那么这个offer letter就不是你的了。

当然,这其中还包括你的性别、生日等细节都是要注意的,万一发生错误,你就要马上和学校联系,然后让学校出一封新的offer letter!

第二,这个offer letter中的专业是不是你原先想要申请的专业。或许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申请硕士课程通常不会发生错误,但是那些申请专升本的学生就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错误。

所以学生必须仔细看一下offer,如果发现有不对的地方,必须马上和学校取得联系,询问一下具体情况,如果能在商量和重新评估后拿到一个自己想要的offer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学校不同意修改的话,学生就必须重新考虑申请了。

第三,在拿到offer之后还必须仔细阅读offer上的内容,特别是conditional offer包含的条件。

【篇五】成员身份确认时间怎么写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建立

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建立,供大家参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建立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保护成员权利的前提条件,是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归属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有利于拓宽农民财产权实现渠道,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尊重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的历史,尊重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政治、经济、体制、政策等历史原因形成的传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限。

(二)兼顾现实。兼顾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的农村经济秩序和现实状况,统筹考虑村民的户籍关系、集体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开展成员身份的确认。

(三)程序规范。按照初步认定、成员信息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并商议修订、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公布结果等程序规范进行。

(四)群众认可。充分尊重成员主体地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成员身份确认遇到的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解决,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

(五)一人一处。成员资格一人只能在一处确认,不得重复,也不能一处都无着落,防止”两头占”和”两头空”。

三、确认范围和条件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范围为我镇建制村(居)。为便于操作和衔接,成员身份确认截止日由村(居)讨论决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取得成员资格:

1.户籍在本村(居)的原住人员及其自然繁衍的子女;

2.二轮土地承包在册的人员及其落户在本村(居)的子女;

3.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村(居)的人员及其子女;

4.原户籍在本村(居)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5.原户籍在本村(居)的现役士兵;

6.原户籍在本村(居)的服刑人员;

7.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移民将户口迁入本村(居)的人员及其子女;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丧失成员资格。

1.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2.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以书面形式自愿放弃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4.自户口迁入起,未与本村(居)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未履行本村(居)成员义务的人员;

5.已纳入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编制或成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正式编制人员、离(退)休人员;

6.本集体经济组织自发解散的。

(三)其他情形。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人员,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由各村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成立机构、制定办法(8月15日-20日)。县产权办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村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小组,负责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明确登记对象、登记截止日、登记时间、登记方式等内容,经村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二)摸底登记(8月21日-31日)。开展调查摸底,对人口情况进行初步登记,收集整理村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掌握成员结构及进退渠道。摸底表经农户签字确认后,交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组进行初步认定,建立成员身份确认公示表,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初审。

(三)公示确认(9月1日-25日)。对初审的成员身份确认公示表进行公示,并收集整理群众反馈的意见,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初次公示中群众反馈的意见进行复核后交村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形成成员身份确认结果,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成员进行造册登记。(每次公示不少于7天)。

(四)上报备案(9月26日-30日)。全面收集成员身份确认的有关会议记录、实施办法、公示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整理成册,归档留存,成员名册报镇和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组,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指导协调机构,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妥善协调处理因成员资格确认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舆论宣传,引导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3.妥善化解矛盾。对成员身份认定过程中涉及特殊人员认定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决问题,按照”一村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依靠群众,用群众接受的办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渠道妥善化解。

4.严肃工作纪律。村党员及干部在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要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村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建立

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镇东白岭村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不贯彻执行《海港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95号),严重违反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并且与区政府下发的文件背道而驰。不按照文件要求的2018年底前完成村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文件中明确规定成员身份确认的相关标准。在第4页中成员身份的取得包含:1、原始取得2、依法取得3、申请取得三种。在文件第5页中2.依法取得。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确认的情形:(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户口一直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人员;(2)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并将其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人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3)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的人员,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

现在东白岭村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要求,反而提出由原始取得人员对我们依法取得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决定我们是否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严重的侵害了我们依法取得人员的合法权益。违反国家对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文件第6页中(四)特殊事宜处理办法2.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确认标准仍难以清晰界定成员身份的,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乡镇、园区备案的规定。

我们依法取得人员的权益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原始取得人员享有同等权益。原始取得人员要对我们依法取得人员通过投票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做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严重违反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与海港区政府下发的2018年95号文件相违背。

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权益,衍生子女及其父母的人权理应该得到保护。请求省委维护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权益,保护人权不被侵犯。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建立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临武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临武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实施方案》(临农产改办﹝2019﹞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员身份确认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坚持尊重历史、民主公开、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广泛宣传、结合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民参与。

按照”以户籍关系、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法依规、应给尽给为总要求”为成员资格认定基本原则,一般成员资格认定,要”应给尽给”,特殊成员确认要公开、民主,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确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为”可认定”12种、”待议定”7种和”不认定”6种等三大类型25种情形逐一分类,按照”户主申报--调查核实--审核甄别--公开公示(3榜)--大会审议--群众确认”的成员确认工作流程,确保成员资格确认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1.结合县《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各村要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方案。

2.民主协商确认。坚持有法依法,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由村规民约和成员民主协商解决。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采取原始取得、依法取得、协商取得等方式,经过”收集意见、调查核实、酝酿讨论、会议议决、公开公示”的民主程序形成决定,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公开、民主、全面、准确。成员身份的确认要注意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加强成员管理。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按照章程来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按照”公告、登记、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上报备案”等程序来开展工作,各村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做到流程严格、标准一致、民主公开、合法规范,做到成员身份不重复、不遗漏、不错登。

二、工作流程和步骤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由乡政府负总责,各村具体组织实施。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清查核实,采取上门登记与定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组逐户进行。

(一)成立机构(2019年5月20日前)。乡里成立在党委书记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全面管理和指导全乡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各村要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领导机构,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成立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机构,要注意充分吸收本村成员中熟悉村情的老党员、老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参加,具体负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5月20日-5月27日)。根据摸底登记情况,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参照县、乡两级的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方案,结合各村实际,一村一策,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制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方案,经村民会议通过后,公示7天,无异议后,并报所在乡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施行。

(三)发布公告(2019年5月27日前)。各村发布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公告,明确登记对象、登记时间、登记方式等内容。

(四)摸底登记(2019年5月27日-6月5日)。开展摸底调查,收集整理村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摸底登记表,摸清成员结构及进退渠道。

1.调查小组工作人员分组入户理清村民户籍人员与居住人员及挂靠人员的现状。

2.调查小组根据清查情况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摸底表》(一户一表),表格内所有内容要填写完整,并在备注栏注明一、二、三类人员;

3.《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摸底表》须户主(委托人)签字认可;

4.将尚且无法确认或有争议人员情况收集、汇总。

(五)入户确认(2019年5月27日-6月5日)。根据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意见,结合摸底登记表,进行入户确认,经户主在摸底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六)审核公示(2019年6月1日-6月25日)。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填写公示表,公示7天。

入户确认和审核公示的具体工作程序:

1.调查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资格认定摸底情况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公示表》,经乡、村审核后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收集意见;

2.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有争议或无法确认人员进行公开审查、讨论,表决是否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表决结果应当场宣布,并形成会议纪要(包括会议表决情况,未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

4.会议表决结果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第二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两委以正式文件报乡镇审核;

6.乡镇审核通过后,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7.公示后仍有异议的,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裁定;

8.及时报送县、乡镇备案(含电子文档)。

(七)上报备案和档案管理(2019年6月25日-6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要全面收集成员身份确认的有关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公示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整理成册、归档留存,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报县、乡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准生证、结婚证、收养证和会议表决文件材料归档整理;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名册及归档材料须经支村两委负责人、调查组签字,并加盖村党支部、村委会公章后归档(一式三份,形成一户一表、一组一册、一村一簿档案资料送县档案局(馆)、乡档案室进行管理。

三、村级组织实施

(一)制定村级成员确认工作方案

各村在开展摸底前要成立工作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成员确认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五个会议来议定:

第一,召开支村两委会,主要议题是在乡出台确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特别要明确登记基准日的时间节点、对需要召开会议确定的情况细化,形成初稿。

第二,召开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充分讨论,形成比较完善、可操作的村级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三,根据村干部包组分工安排,下到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宣传改革政策、成员确认工作方案、收集村民意见。

第四,再次召开支村两委会议,结合收集到的村民意见,修改完善确认工作方案,形成送审稿。

第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送审稿进行表决,形成正式的确认工作方案。

(二)成员确认工作程序

1、全面开展人口摸底排查,理清农村户籍人员与居住人员及挂靠人员的现状,并按三个类别25种情形人员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2、调查小组清查汇总《成员资格认定明细表》。内容包括组别、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是否本村户籍,户籍性质,身份证号码,进村入户时间,性别,年龄,身份认定缘由,备注(在备注栏应注明一类、二类、三类人员)等。

3、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每个人只能享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实行公开公示制度。清查核实结果应当以组为单位张榜公布,三榜定案。每榜公示不少于7天,并将所有公示内容的影像资料等材料存档备案。

(三)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程序

1、村党组织或村委会或理事会统一组织和主持会议;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的实际出席人数必须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

3、必须以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表决通过拟可以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建议名单,表决结果形成书面文件,并签字确认为有效依据;

4、表决结果应当场宣布,并将书面文件存档;

5、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履行规定的义务的,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6、违反上述办法或暗箱操作的均为无效。

(四)档案管理制度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后,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将同意加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会议表决文件材料、履行义务的票据等的复印件存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名册及归档材料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存入档案。成员认定、变更等资料应及时上报乡政府和县改革小组备案。

  四、确认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并抽调专人组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领导小组,其他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要全部参与,研究制定本村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方式,压实责任,层层推动。乡派出所、计生办、民政、农业站、财政所、农合办、司法所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础信息,认真配合各村开展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并做好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协力推进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三)统一思想认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化解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集体收益分配矛盾的重要依据。全乡各村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和及时解决确认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规范、准确、完整。

(四)充分尊重民意。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把改革精神与群众意愿充分结合起来,使工作方法与经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改革合力,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要切实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居民取得村民小组(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后,就拥有所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每个农村居民原则上只能享有一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两头占”。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宣讲动员会、发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具体办法、操作规程、时间安排等,引导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七)严格民主程序。各村的基准日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意见》、确认结果及涉及特殊人员的确认,原则上均须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

(八)确保工作质量。村、组要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纸质资料等归档立卷工作,工作中要加强提炼和总结,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可推广的成果。

(九)规范档案管理。成员确认过程全程留痕,每个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字,并形成图片资料,三次公示也都要形成图片资料。

(十)严肃工作纪律。乡村干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要遵守工作纪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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