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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范文(通用5篇)

时间:2021-11-05 18:41:37 来源:网友投稿

贯彻,汉语词语,拼音是guàn chè,意思是彻底实现或体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5篇

【篇1】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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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职,切实贯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中央集中出台的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而且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成效,在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全文进行学习,会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静心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党组书记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了专题培训和学习,增强干警们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意识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以法院网和信息宣传简报为载体宣传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教育,从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每学一次都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当前我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政策法规的学习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匡正审判机关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司法腐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作为审判机关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一名组工干部,必须协助好党组选准人,用对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判机关队伍的纯洁性、才能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必须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党性意识强的法官去践行。如何培养、造就一批这样的人才?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如何使用这样的干部?事关我们所在的部门和从事组工工作的干部对政策法规学的有多深,用的准不准,干的实不实,组工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决定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发挥的究尽有多大。通过学习,打开了我思考的大门,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匡清用人风气,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基本保障,为此组工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真研读四项监督制度,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干部选任工作具体承担者的组工干部,务必熟练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规定,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要有精研细读、反复揣摩的“钻劲”,逐字逐句地学、分章分节地学、前后联系地学,全面、准确地把握制度的精髓,在熟知制度、吃透精神上做文章,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在思想上要加强认识,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做到入脑入心,还要外化于行指导实践,真正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掌握,组工干部熟练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掌握。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四项监督制度的坚定执行者。“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力,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陷入“制度陷阱”的怪圈。在落实中要把选人用人各项政策法规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一项内容,找准组工工作是为审判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考察干部提拔使用时,组工干部要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全过程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监督与被监督的氛围,形成合力共同树立审判机关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格局。

三、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影响力,提高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和体系,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致周全,被誉为是对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重要性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对此我们在选拔任用审判机关的干部时要坚决杜绝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到每个环节,增强威慑力,正确把握界限,做到选人有标准,用人有尺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现象,在选人用人上宁缺毋滥,真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提高群众满意度。四项监督制度为正确选拔任用干部筑起了“防火墙”,注射了“预防针”,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时时提醒我们要有“如履薄冰”之感,慎始慎终,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为党组选人用人起着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选拔干部时首先考虑到是一种责任,要把握好每个节点,关注每个细节,将关口前移。在选拔干部时严格规程,做到公开透明,要紧紧围绕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酝酿和研究任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主体及相应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对组工工作来讲,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因此,组工干部要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选人用人的权力,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通过我们的认真履职,使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最终目的是为了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带瑕疵,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使用时不出问题,选拔任用的干部做事不出事,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作为法院的政治处,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四项监督制度”,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干部选任原则不动摇,标准不走样,程序不变通,纪律不放松,努力营造芜湖县法院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芜湖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队伍。

222222222222222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之心得体会

201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先后出台并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谈一下自己粗浅的体会: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通过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一些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一直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导致吏治腐败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目前,尽管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严格执行组织原则,但毋庸置疑,也确实存在这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用人失察现象。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等现象时有发生。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实施,就是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使之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形成了一套遏制用人腐败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的原则、避免的情形、应负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的监督制度。为“相马”、“选马”、“用马”提供了制度保障。并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做出了很好的定位,对用人上出了问题,追究谁、谁追究、如何追究,清清楚楚,一目了然,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此外,制度设计上也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议,注重群众评议的结果,强调了阳光操作。公开发布监督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内容、明确权力,方便实施监督,明确传达出中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敢于接受监督、坦然面对监督、支持鼓励监督的信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随着各项监督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我们务必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和更加科学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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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干部工作中,要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法规,自觉接受监督,在选人用人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一、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作为县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等相关法规,熟知有关规定,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组工干学习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二、带头执行制度规定,不断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和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创新,围绕“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探索完善初始提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干部交流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操作规程、运行机制等,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带头坚持“三个标准”,牢固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的标准。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干部使用上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三是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锻炼的选拔标准。关心关注基层干部,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干部,注重在重点工程项目一线锻炼培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

四、带头抓好监督管理,努力提高组织工作“两个满意度”。切实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带头接受监督,积极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科学界定县委书记用人权,进一步规范用人行为,采取自律和他律相结合,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履行好“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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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我院组织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同时进行了测试。通过这次学习,加深了我对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的把握,对于今后在工作中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很有帮助。

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认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需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筑干部队伍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第一要务就是强化学习,坚持不懈。要进一步构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监督制度进行通篇学习,深刻领会制度“精髓”,准确把握制度 “内核”,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组工干部深入学,党员干部主 动学,让学习“似春前之青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而不是 “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月有所亏”。通过先学一步、多学一 些、深学一层,深度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以理论学习为突破口,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眼全面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载体。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等活动。并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简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电视新闻等形式对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材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多角度解读,扩大知晓面,提高参与面。 通过广泛组织学习,深入理论思考,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着力搭建高举旗帜的“塔台”、理论研讨的“讲台”、 推进工作的“擂台”、创新思维的“楼台”;让广大干部学会 “以超前的眼光谋划发展,以创新的思维破解难题,以扎实的作 风推进工作”,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脚踩西瓜皮、 滑到哪里算哪里”、“不学习照样可以工作”的错误思想。

第二,建设“生态型”干部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归根结底就是要建设“生态型”干部,通过营造风清气正、无“污染”的选人用人环境, 使整个系统形成适宜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 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 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尤其是要通过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体系把那些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人员选拔到中层干部的岗位上来。因此,我们要变“伯乐相马”为“赛场竞马”,变“独角戏”为 “集体舞”,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建立“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多视角评价体系,将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逐步实现从封闭式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开放式的“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根本转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应尽力把好三关,即:一是把好“体检关”,认真检验 干部是否带病; 二是把好“会诊关”,确保干部“带病不上岗”;三是把好“保健关”,力求干部“岗上不生病”。在实践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自己愿意干、群众拥护干、组织考核适合干”的“三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保证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 加强。综合运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现有手段,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大举报受理和查核力度,认真查核干部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 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离任检查办法》规定,运用 评议和检查的结果,对当事领导干部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推行并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联审、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等制度,使提名、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有据可查,防止不履行程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第三,争做“标杆型”领导。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所以自己唯有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树立“标杆”,才能在群众中树立 起威信,做个清醒冷静的领导。一盆水洗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廉洁自律。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范围、更宽的视野来谋划好工作,为单位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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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把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贯彻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际上就是既要使干部管理工作本身制度化、规范化,又要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其他法规相衔接,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有法可依。要根据干部人事工作的实践需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要有法必依。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第三,要执法必严。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第四,要违法必究。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任人唯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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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我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个人认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我们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我们要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结合工作的实际,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与“正风气提效能”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扩大党内民主监督,严格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勇于接受监督,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各项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合理的选任机制和科学的考评机制。要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选任机制,用可量化的、科学制定的工作指标衡量干部工作业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选拔任用,形成人人进取、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乡面。

三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切实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要把任用选拔干部作为述廉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干部选用、考核、提名、审批环节的责任追究,完善考察标准和程序,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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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学习心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干部准入制度和对干部言行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产物, 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有重要 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 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对此政策法规 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习近平副主席说过,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 海,任人唯贤。拓宽任用干部视野,就是要关心那些战斗在 环境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长期默默贡献的一线同志,就是要关心那些心系群众、勤勤恳恳、做人正派、不走门路 的同志;坚持“五湖四海”,才能不任人唯亲,才能任人唯 贤,形成良好的选拔任用风气,才能团结更多的力量一起投 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坚持德才兼备,要注重干部的才能, 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当有心系群众的“德”作为前提条件, 才能引导我们广大干部真正地将“才”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工作当中去。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 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 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其次,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国以人兴, 政以才治。 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业,它是一个社会的“领导者”也是服务者,是社会这艘巨舰的掌舵人,是引领社会前进的主流,因此选拔任用优秀的领导 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必然要求。“公开”是前提,只有坚持公 开,才能使广大群众参与进来,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加强社会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平等”是基础,只有坚持平等,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的一致认同;“竞争”是手段,只有坚持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 人力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择优”是结果,只有坚持择优,才能最大限度地选拔对中 国特设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才,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最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简单来讲,民主集中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 导下的民主”,我们要“集中”,但更需要民主。民主集中 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实现 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防止“一言堂”“一 和 支笔”现象的发生。只有扩大民主,注重让人民群众参与干部任免的过程,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 和监督权,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真正有效 地预防和治理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一个领导干部的思想政 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如何,人民群众是最具有发言 权的,因此倾听人民群众对提名干部的反映是最能反映民意的渠道。采纳群众意见选拔出来的干部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总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 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雨山区住建委房管办 李明辉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参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

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认真阅读了市委组织部《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致领导干部的函》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学习资料》,认真作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卷》。干部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对如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不断探求,不断丰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政策法规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将本人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学习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能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有严格的监督制度,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和带病提拔等问题都有政策规定,要毫不动摇的依法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是涉及法律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凡是已有的有关干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照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办理。要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一切有法不依或违背法律规定任免干部的行为,都必须坚决纠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带头分析查找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注重干部的才能,更要注重干部的品德。要坚持群众公认,在干部工作中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注重实绩,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看看近期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既要看局部效益,又要着整体效益;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因此,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是党和人民对干部任用的一致要求。

三、要带头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单位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形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干部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有效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重要措施,是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一种重要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要做到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篇2】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报告

区党委,纪委:

2009年,我局认真组织了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专项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表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达到了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单位领导成员廉洁从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保证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正确决策。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工作,把它列为每年的领导班子重要学习任务,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了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维护了干部职工及群众利益,保证了招商工作正常运行。

一是保证领导成员人手一册,抓好学习工作。我局接到上级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文件后,及时派人到新华书店购买《党内监督条例》单行本发给每位党员,同时组织本单位党员及普通群众认真学习、交流。

二是组织开展知识测试,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在学习宣传《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我局组织局内各位党员对《党内监督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每位党员对《党内监督条例》的了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廉洁从政制度

我局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中,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着力建立有效规范权力运作的机制,依靠制度规范领导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保证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的重要抓手,明确各级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内容,形成了适应招商工作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完善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管理制度。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我局把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和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制度,并建相应的监督机制,作为加强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分工负责实施,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档案”,促进廉洁从政制度的落实。

三、 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对领导人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已纳入本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每年都进行自查及廉政述职分析。

1、检查监督。我局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把领导班子成员员廉洁从政情况作为重要议题,会前召开各类座谈会认真收集干部群众及项目方的意见,组织领导人员进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项目单位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力争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漏洞。每年底专门组织会议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进行自我检查和考评。

2、民主监督。在对领导人员的监督上,每年对局领导人员按规定进行了述职述廉,局内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并将领导人员贯彻廉洁从业规定情况进行向群众公开。通过开展局务公开活动,改善了干群关系,调动了普通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遵守《党内监督条例》,总的来说情况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工作发展不平衡,监督工作有盲区,工作开展有效性的对照检查不够,主动监督意识不强;二是个别成员对参加廉洁从政教育、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方面,重视程度不够。这些,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

汽车产业管理服务中心

2009年12月22日

【篇3】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要抓好学习领会。学习好《条例》是贯彻落实的前提和基础。要原汁原味学、带着思考学、全面辩证学,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到明令禁止的坚决禁止,要求做到的认真做到。要把《条例》学习与干部工作、组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我县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要抓好贯彻执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要分类把握要求,对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要毫不变通、毫不走样地贯彻执行。要全面梳理完善,结合《条例》提出的改进措施,对我县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尽快健全完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负有把关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职能部门,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积极开展指导、培训等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篇4】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

贵溪市中医院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的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于2003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一直以来,我院认真做好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现将落实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中医药相关法规、依法执业

1、作为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我院高度重视中医药相关法规学习。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中医药相关法规,深刻领会其中精神实质,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2、医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时严格按照诊疗科目进行医疗活动,无违规执业情况。在医疗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3、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管理医师队伍,对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考试资格、行医资格严格把关,不允许任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者执业及超范围执业。在临床工作中,各医务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教育,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医院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高端人才特别是中医药类别执业人员的引进工作作为医院工作重点之一。2010年至今共招收医疗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3人,其中硕士3人,中医类别16人; 截至2014年10月底,全院执业医师68人(含执助4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39人,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为57.35 %。

2、医院制定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及相应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均组织对全体医师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同时每年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安排5-10名相应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派出医务人员参加各类省、市培训班,全面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3、医院积极组织开展名老中医师承教育,制定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计划和措施并实施 ,规范了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导师和继承人的遴选办法,完善了师承学习及考核办法。先后确定带教老师3名,跟师徒弟3名,双方签订跟师协议书,进行一对一的授教任务,开展了为期3—5年的跟师学习。在名中医老师的培育下,弟子经过跟师侍诊、随师查房,学习老师的学术经验,撰写跟师日志、心得体会、论文,全面继承名医的学术思想与经验。

4、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工作。我院先后与流口卫生院、滨江卫生院等多家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实行中医对口帮扶。并将是否完成对口支援任务与职称晋升及评先评优挂钩。扶助基层医院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等工作作为帮扶的重点。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到支援单位进行坐诊、教学查房、专家会诊、中医适宜技术理论授课与操作示范与健康宣传等帮扶工作。举办农村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班共2期,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1000多人次;同时免费向基层医生开放我院院内授课,先后有约200多人次参加学习。通过多年的对口支援工作,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医生对于中医药的认同和自身中医的技能。

三、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我院制定并实施科研工作制度和鼓励措施,组织医务人员积极进行临床科学研究、总结撰写医学专业论文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010年至今,我院申报市级立项共8项。发表医学专业论文21篇。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年都在10项以上。

2014年12月5日

【篇5】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维护我们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不断促进医院护理事业的发展,XX市鼓楼中医医院自《护士条例》颁布以来,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并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按照xxx中医管理局关于对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情况进行督导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学习贯彻《护士条例》的领导小组,按照督导检查细则制定了学习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活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护理行为,提高了护理人员依法从事护理活动的意识和行为,现将《条例》实施以来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具体措施:
1、成立贯彻落实《护士条例》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护理部按照落实方案定期检查《条例》落实情况,并向主管院长汇报。
2、下发《护士条例》做到护理人员人手一册,护理部、科室逐级培训学习。
3、护理部开展落实《护士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逐条解读并进行相关考核。有培训签到表、课件及试卷。4、加强护生及新入职的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




5、组织护士畅谈学习《护士条例》的体会。通过学习全体护士都充分认识到,《护士条例》的实施对规范护理人员执业行为,保障护理人员的合理权益,第一次上升到了法律的角度进行规范,对强化和规范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保障护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稳定护理队伍,鼓励人们从事护理工作,都将产生积极作用。6、医院不定期检查科室学习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情况。
二、我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护理部全面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根据xxx中医机构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医院实行责任制护理模式,重新修订了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对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科室、个人,护理部每月进行护理质控检查,有检查记录及整改措施。
三、我院病区开放床位x张,配备护士x人,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为x:x。
四、我院护士执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新招聘护士已及时办理变更执业地点。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实习护士未单独从事护理活动。
七、我院制定了鼓楼中医医院护士分层培训计划,并进行分层培训及考试,护士继续教育均达标。
五、每年举办优秀护士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及奖励。建




立缺陷管理制度,有违纪记录本。
六、我院护士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卫生防护用品及医疗保健措施。
《护士条例》的公布施行必将极大地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好地促使整个护理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人民群众和最广大的伤病患者的健康需求将会得到更好、更优质的满足和服务xxx护理部XX-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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