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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管理补充规定:

时间:2021-10-25 10:50:45 来源:网友投稿

 团购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团购业务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门店团购业务权限:

 处理权限:

 1、 美食卡发售; 2、 金额帐存款处理; 3、 金额帐批量存款处理; 4、 制作磁卡; 5、 畅通卡发售、换卡、挂失、有效期更改、会员档案录入; 查询权限:

 1、美食卡业务查询; 2、畅通卡业务查询; 3、支票管理; 二、超出权限的业务处理规定:

 美食卡的使用期限:

 1、美食卡一经售出,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美食卡剩余金额清零,请各门店团购中心在售卡前向客户说明。

 2、未到使用期限的美食卡不得延期; 3、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门店填写团购业务审批单,经营销部、计财部审批后,交资讯部实施。

 4、客户的美食卡需要续存,其续存金额有效期为一年,卡内原有金额有效期不变。

 5、 门店发行的美食卡变更使用期限需到原发卡门店办理; 办理时间:北太店

  周一至周五 9:00 – 17:30 周六 9:00 – 11:30 新街口店 周一至周五 9:30 – 17:30 周六 9:30 – 11:30 美食卡转储:

 1、 美食卡用户预先存储,定期分储的,可申请做转储处理;门店团购中心在客户预存时在团购业务收付单上注明;需要转储时填写团购业务审批单,经营销部、计财部审批后,交资讯部开通转储权限,由门店团购中心实施转储操作。

 2、 美食卡出现损坏、消磁需要转储的,填写团购业务审批单,经营销部、计财部审批后,交资讯部开通转储权限,由门店团购中心实施转储操作;

 各门店发行的美食卡办理转储业务需到原发卡门店办理; 办理时间:北太店

  周一至周五 9:00 – 17:30 周六 9:00 – 11:30 新街口店 周一至周五 9:30 – 17:30 周六 9:30 – 11:30 3、 特殊情况,经店总批准、可先办理转储业务,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美食卡退款:

 1、 用美食卡购买商品,符合公司《无障碍退换货规定》或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款的,经店总批准、可先由门店团购中心实施退款(存款)操作;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2、退款金额使用期限不变; 3、退款需在发生退货的门店办理。

 三、美食卡的使用:

 1、 各门店发售的美食卡在本公司各门店均可使用(包括餐饮、超市收银线内商品、服务性项目); 2、 美食卡视同现金使用,可参加各门店的促销活动、现金购物赠礼等; 3、 美食卡购物金额部分不得开具发票; 4、 美食卡售出后,不记名、不可挂失;(特殊情况需要做挂失处理的,卡内余额以系统显示为准,发生金额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5、 美食卡购物不参与积分活动,不能提现; 6、 美食卡损坏换卡需缴纳工本费 1 元;

 四、销售信息的上报:

 1、 各门店每日 10:00 前向公司营销部计划统计、客户维护经理上报前一日销售金额、优惠金额、畅通卡发放数量(上报数据需同上报财务部口径一致);每周一上报周六、日两天的数据。

 2、 各门店每周一 17:00 前向公司营销部客户维护经理报前一周销售金额合计、优惠金额合计、畅通卡发放数量合计、(上报数据需同上报财务部口径一致);客户维护名单,新开发客户名单;《团购周计划达成汇总表》 3、 各门店每月 26 日 17:00 前向公司营销部客户维护经理报自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团购客户月销售统计表》,《团购新开发客户汇总表》; 五、团购资料保存与安全:

 1、 团购中心表单、日报、客户资料等信息按要求汇总存档,以备查阅;

 2、 团购中心表单、日报、客户资料等信息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各部门; 3、 各门店对表单、日报、客户资料等书面资料要专人管理(电子文档需设置查阅密码),经授权后方可查阅;违反安全规定私自查阅,泄露各类信息将对责任人给予过失提示、经济处罚、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理; 4、 各门店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 17:00 前将前期团购客户资料档案(电子文档)交营销部存档,要求客户信息准确,内容完整。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营销部

  200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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