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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方案征求意见修订稿

时间:2021-10-24 16:22:45 来源:网友投稿

 海宁县 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修订稿)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6〕184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破;需求导向,适应生产生活;安全导向,重在仓储配送;分类管理,严格行业标准”的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共享联动、全程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规划布局不尽合理、非法储存比较严重、运输配送形势严峻、危化企业基础薄弱、基层安全监管软弱、公众安全常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二、行动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销售进市场、储存配送进基地、全程环节进监控”的格局,从根本上加强危险化

 学品的安全监管,从根本上铲除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生存土壤,从根本上提高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落实专项布局规划

 1. 优化危险化学品专项布局规划。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城市危化品供需平衡”为理念,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环保、便于监管、方便用户、缩短运距、降低成本的原则。配合市政府完成关于“一园区、一市场、六基地”(不含已有的化工集中区,不含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和已建成的成品油仓库)的布局,摸清底子,结合现状,修订完善海宁县危险化学品专项布局规划。保留的湖南大江贸易有限公司易燃液体仓储基地(安沙镇)必须通过安全评价。原则上不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带仓储的经营企业。(县规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等部门配合,2016 年 12 月完成)

 2.。

 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交易。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交易,指导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门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等。星沙城区内除农药、油漆涂料(不含稀释剂)及纯票据交易(即生产厂家与用户点对点运输)外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搬迁至集中经营交易市场。(县安监局负责,2018年完成,长期坚持)

 3. 加 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做好海宁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与危险化学品全程安全管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衔接工作,督促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企业严格执行,刚性落地,持续实施。严格保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周边安全防护区,对因违反规划布局造成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共同牵头,县行政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二)着力规范危险货物运输配送

 1. 完善物流中心的配送功能。加强危险货物配送的配套建设,在湖南大江贸易有限公司内部或周边配套建设具备企业办公和车辆停放等功能的危险货物物流配送中心,将隐蔽分散的危货物流配送归集到规范集中的危货配送中心,实现货物的集中配送,解决危货配送的无序状态。(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安监局、县规建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安沙镇政府配合,2018 年完成)

 2.。

 科学配置危险货物配送运力。突出解决危险品配送市场现有运力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和城区使用消费末端配送运输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新增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危货配送车辆,以满足全县危货运输的需要。统一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车辆车身颜色和车辆标识,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分类管控。制订出台专门的城市危险货物配送车辆便捷通行管理办法,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划定禁行区域。(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新增车辆 2018 年完成,其他工作 2017 年 6 月完成)

 (三)依法严格实施安全监管

 1.。

 全面排查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面摸排评定本行业领

 域、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环节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最高级)4 个等级和事故隐患 2 个等级(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级建立信息共享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地图,实行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县安委办牵头,县安监局、县行政执法局、县规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镇街配合,2017 年 6 月完成)

 2. 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和安全准入。按照“满足生产生活需求、城市危化品供需平衡”的原则,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总量控制,在保证城市功能需求的前提下,防止出现产业过度集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县安监局牵头,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和镇街配合,2018 年 6 月完成)

 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价,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严格安全条件论证、严格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准入,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管控

 和安全许可由县安监局牵头、其它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规建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和镇街配合,2017 年完成)

 3. 强力实施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点管控好安置小区、物业小区、市场周边、废旧厂房仓库等“四类场所”的危险货物经营储存配送。星沙街道、湘龙街道、㮾梨街道、黄花镇、黄兴镇、江背镇及安沙镇要明确“打非”责任牵头部门或者设立“联合执法办公室”,整合力量、集中打击。全面推行打非治违网格化管理,落实镇(街道)的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好社区(村)的第一道防线。加强社区(村)安全生产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工作报酬。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构建打非治违的群防群治体系。开展邮政领域投寄危化品、餐饮业使用醇基燃料和油气管线等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负责,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2017年 6 月完成,长期坚持)

 4. 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加大危化品全程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对生产、储存、运输、配送、使用各环节的计划执法工作,坚决克服在危化品监管方面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让监管制度“严格起来、落实下去”。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主

 要出入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站,其它路口设立流动检查站,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巡查。(县安委办牵头,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配合,2017 年 12 月完成)

 5. 强化失信惩戒联动。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在县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媒体曝光“黑名单”企业。推动企业违法违规情况与工伤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建立各类财政性补助奖励资金与安全生产挂钩制度,加大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县安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规建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四)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将电子监控监测系统纳入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生产经营企业、库区、重大危险源 24 小时全天候监控,推动达标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的标准化,坚持对人、机、物、环境等生产要素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把安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化监管。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海宁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平台,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基础上改造升级 4G 视频监控,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管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管和数据查询与统计等功能,实现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高效监管,提高危险货物非法运输的管控能力。全面推广企业共建危险货物运输服务平台,完善危险化学品“网上交易、电子结算、专业配送”等电子网络商务功能,构建“生产厂家→经营销售→仓储保管→物流配送→用户单位”模式的城区危险化学品专业配送服务体系,所有危货运输企业都应进入平台运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规建局、县商务局、县交警大队配合,2017 年完成)

 3.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县乡两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县公安、交通、安监、市场质监等部门要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县安监局要配备危化监管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镇街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4.。

 大力提升危化品群防群治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危化品安

 全常识和危化品使用基本技能,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的能力。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加快化工专业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的培养,加强危货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电视台、星沙时报配合,长期坚持)

 创新监管方式。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中介机构排查事故隐患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作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各类安全咨询活动。(县安监局牵头,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各部门和镇街配合,持续推进)

 5 5. . 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扶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强化应急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探索市场化服务机制和模式,分类建立区域性的应急救援骨干基地,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立为危险货物超载卸载、车辆查扣转运等应急处置的服务基地。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县安委办牵头,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消防大队配合,2017 年底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 年 12 月前)。各单位、各镇街道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各单位、镇街要按照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好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和时间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各单位、各镇街认真做好总结,固化经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宁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规建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需明确 1名分管领导及 1 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完善部门共同参

 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政府在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子项, 每年安排经费不少于 0 300 万,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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