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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

时间:2022-11-01 09:35:06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新时代依法治国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人才培养的纵深把握,是引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既是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新实践的理论指导,也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思想旗帜,对中国乃至全球法治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新理论;新阐释

引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全文高瞻远瞩、高屋建瓴,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报告对我国发展作出了一个重大判断,那就是:“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判断可谓立意高远,必将对中国未来产生全方位的影响。笔者认为,新时代必然带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变革,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创新发展。

1新时代法治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提出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

新时代的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的新成就,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革。面对百年未有的大变局,我们举什么样的法治旗帜,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在新的伟大征程中如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摆在了党中央面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新时代的法治实践呼唤先进的法治理论指导,面对新的历史方位、新的使命担当、新的时代要求,新的深化改革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思想新理論应运而生。

1.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产生的国际背景

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格局正在处于大变革时期,世界经济科技迅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日新月异。世界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历史交汇期,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走向多极化、全球化、智能化、多元化,世界治理体系和国际社会新秩序加速推进。尽管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波云诡谲、暗潮涌动,大国关系异常复杂。这种复杂的形势也为大国政治角逐和施展智慧外交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从总体上看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新时代的潮流。习主席以战略家深邃的洞察力和政治家敏锐的智慧,精辟的分析了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以跨越时空的胸襟提出了新时代的世界和平与发展主题,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势不可挡的新时代潮流。认为洲与洲、洋与洋、国与国之间、物与物、人与人之间都处在一个相互包容、相互依存,互联互通的空间里,蝴蝶效应带来的震感会不同程度波及到我们的生活,看似不经意的一条微博、微信、说说、推特、公众号有可能引发全国、全球的关注,有的可能会造成一个世界500强企业、一个亿万富豪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影响世界政治动荡、政局更迭、股市涨跌、经济低迷。不管你是否愿意、是否知道,这种影响是无形的客观存在的现实,是无法回避的风险问题。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中,生活在宇宙太空世界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维系好新时代人类共生共存的全球秩序,需要各国发挥政治法律智慧,遵守国际规则,在合法的国际规则下生存发展。新一届党中央通过科学判断认为:我们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不平凡的世界,人类的未来会面临许多不确定的难题和挑战。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深层次影响还没有消除,跨国、跨境、跨地域、跨时空的各种新型保护主义不断升温;国家的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科技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威胁叠加交织,保持世界和平、巩固国际法治新秩序、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国际社会良好的新秩序任务艰巨。中国以崭新的姿态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积极为世界法治建设贡献着法治智慧、法治方案,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世界和平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国际规则制定者的重要作用。以此为立论的基础,习总书记站在时代的鳌头,以历史的视角和未来世界的眼光,研究、考量着国家、民族、人类的未来前景,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的维度思考着世界各国之间的关系,谋划着中国的发展思路,从而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观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理论正是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逐步产生、丰富发展的。

1.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产生的国内背景

一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已锁定。十九大对我国未来30年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我们处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用15年时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现代社会的治理格局。再经过15年奋斗,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表明了我们正处于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时刻。二是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已凸显。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凸显的新形势,突出强调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尽管我们的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从尖端核心技术、拔尖人才、科技实力、综合国力等方面考量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的基本国情和国际地位没有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党领导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专心致志抓改革,进行开创性的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有新的变化,以新的矛盾论实践论的理论新知,对中国未来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做出精准定位。这两个没变,一个改变的新思想振聋发聩,让人警醒。三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我们所处的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和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我们必须立足这样一个基本国情,来谋划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特别是在推进社会领域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等关乎国家管理、社会运行的根本理念的同时,提出规则公平这一具体抓手,找到了重建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和落脚点。再次证明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灵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新时代中国迈上新征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1.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产生的哲学背景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和书写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长河中,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从事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改造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活动来改造自己、改造社会。进入21世纪,我们处于瞬息万变时代,马克思也无法想到今天的互联网。记得有句法律,法律的发展永远是落后于人类社会的发展的,法律的制定是根据现有的社会现实制定的。因此如果我们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用原有的观念、制度、方法应对今天的变化,用原有的法治理论指导当今的司法实践,会出现许多问题。实践证明以前的观念、命题、理论、看法、结论对于当前的社会实践来说,可能不管用、不够用了、不能用了,历史的车轮在推动法治社会、法治世界飞速前进,我们每天都在奔跑的追梦,思想、行动都要与时俱进,否则会被时代抛弃。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际和新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思想旗帜引领,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四个自信的国家底气,从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到人类命运共同的全球思维,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到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定位,都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法治保障。特别是在政治建设、政党建设、经济建设、国家建设、社会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戰略。这一新思想既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变迁,立足时代之基,回答时代之问,解决时代之题,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指导,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正是在百年不遇的世界大变局中孕育,在科学社会主义焕发新生机、两种社会制度的较量新态势的时代背景下产生,在我们党面临执政新考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在当代中国迈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实践新发展中顺势而成的新思想。

2新时代法治理论形成的基本脉络

2.1举什么样的法治旗帜

早在五四宪法序言中就将坚持党的领导予以明确记载和确认,这是中国人民通过宪法的形式对国家历史、现实与未来的共识的宣示,对于我们举什么样法治旗帜做出的宪法重申,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八二宪法是在继承五四宪法精神和立法体例的基础上,站在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制度逻辑相统一的高度,对坚持党的领导的表述又有了新发展,不仅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重要意义的历史叙事,而且充分肯定了党领导人民在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伟大作用。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一条宪法原则予以更加的明确和规范。201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条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以宪法条文的形式确认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从宪法序言进入正文,实现了党的领导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方式上的历史性发展,提高了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强化了党的领导的宪法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以宪法的形式对中国举什么样的法治旗帜定调。

2.2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观看《复兴之路》展览,党和国家领导人站在一幅幅历史画卷面前,身临其境共同温习了1840年以来,中国人民走过的苦难辉煌,以历史事实告诫警醒自己,始终铭记党领导人民在屈辱苦难中奋起抗争,经过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让历史和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共产党的领导、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并将紧密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逐步走向强起来的伟大实践。无论到什么时候共产党人要始终践行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充分展示了历史和人民为什么必须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不动摇。

2.3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战略

法治,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法治这样的依托。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第三次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其作为宪法的第五条第一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将其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鲜明展现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擘画和新蓝图。针对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党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写在十九大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2.4提出了依宪治国新思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宪治国做出了重要的论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明确了中国的法治从宪法体系、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新进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体系、法律体系形成的基础上,需要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党中央厉行法治的决心和信心,是新时代法治思想形成的历史起点和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迈向新征程的科学命题。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逻辑起点和新内涵

3.1构建逻辑基点

一是追问哲学,研究新矛盾。十八大后政治局先后邀请人大郭湛教授、中央党校韩庆祥、吉林大学杨明远教授讲解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推动全党学习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掌握新时代新事物新矛盾运动规律,应用哲学基本原理,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二是追问时代,发展新实践。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提出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深水区,遇到的诸多难啃的硬骨头、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和挑战没有现成的答案可照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只有遵循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实践中提炼、检验、修正和升华认识,再用以指导实践。习总书记继承和弘扬《实践论》思想智慧,科学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论,进入新时代,我们在不断的自我认识、自我革命、自我反思中,坚持知行合一、实事求是,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反复总结,凝练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特别是在2016年视察宁夏时提出了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的实践论,不断推动着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为接续写好新阶段的新实践论不断求索。三是追问规律、开启新探索。总书记立足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以哲学的智慧、法学的视角、科学的视野准确把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规律,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特别是把中国发展置身于全球发展大环境下考量,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对中国共产党肩负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执政规律的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再认识,在实践、再升华,凝练出了新时代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民主法治思想,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探索中国的法治道路,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其中新时代,法制建设与法治任务等。

3.2法治新意涵

(1)以宪法形式确认,提出谁领导立法问题。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就从根本大法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導地位。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对立法具有领导权,对修改宪法具有提议权。在推进重大事项改革、重大体制调整和重大政策调整性立法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宪法修改建议应由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再次表明了党对立法工作领导。

(2)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提出了为谁立法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一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权利是法治的终极追求。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平安、稳定、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要的多样化,人民群众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的新期待从有没有这一事实判断,发展到好不好的价值判断,充分表明人民对良法善治的价值追求。在治国理政中彰显了法治的人民性。坚持人民主体论和人民中心论。二追求公平正义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价值。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公平正义,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宪法形式予以确认。这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宪法和法律必将逐步充实和完善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制度的规定。宪法规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本人权,体现了党中央的为民情怀。从这个意义上说,为谁立法,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法的性质、方向和效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在已明确的立法项目中,突出问题导向、回应民生关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从人民最关心的冬季清洁取暖,空气质量、垃圾分类制度、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养老服务开始,从关系到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着手,把保障民生的食品安全、空气质量、水资源、教育、医疗等社会公众所关注和热议的问题,纳入到立法规划中。

(3)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执法理念,提出了为谁执法的问题。一是拥有执法为民的情怀。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在执法过程中一旦离开了宪法和法律这一准绳,脱离了事实和证据的依据,抛开了执法为民的法治情怀、秉公执法的公仆之心和严格执法的纪律要求,必然会受到权力、金钱、美色和私情等因素的干扰和侵蚀,执法为民就可能会变成海市蜃楼。因此执法为民思想是执法人员始终要拥有的法治情怀。二是肩负执法为民的使命。法治建设承载着革故鼎新、破除陋习、动真碰硬、改进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时代良好法治生态、树立社会新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使命。三是恪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作为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的追梦人,要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贯彻在于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接续奋斗中。一切美好生活都需要一个平安、稳定、和谐的环境,美好环境的营造和构建,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生态。在法治建设的新征程中,着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要用科学的思维共同构筑法治国家、法治世界建设的同心梦。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人民群众发自肺腑,从内心深处真诚的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社会生态。因此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以司法为民为基准,提出了为谁司法的问题。一是回应司法新要求。司法工作者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代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司法工作者必须正视我国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把解决在法律实施领域、司法人员执法、司法环节中出现的权力滥用、渎职失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作为新时代法治实践的新课题。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不断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把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司法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贯穿在每一起案件中,以维护国家法制权威。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解决司法新问题。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生态环境,真正做到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全面实施,全面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全面认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解决司法新问题,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5)以尊崇和忠诚法律为要,找出了执法不严的根。执法不严是法律实施之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能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老百姓是感受最直接的法治温度,是衡量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标尺。实践证明法治的真正力量源泉是人民群众,必须全方位建立起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相信法治、崇尚法治的法治生態。

4结束语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立足法治实践的现实与未来,从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人才的成长规律,探求法治实践的新路径。以哲学的视角,布局谋篇,出台了依法治国的国家标准,从设计顶层,巩固中层、筑牢基层的角度构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大厦,凝练出法治思想的四梁八柱。以法学的视角,从定显规则、讲铁规矩、守硬规矩着手,用一把尺子把法治国家、政府、社会一体化建设量到底,描绘出法治新愿景。在法治建设的路上,把人民对平安、稳定、和谐、法治的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眼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用科学的思维共同构筑法治国家、法治世界的同心梦。

参考文献

[1]王丹.新时代外语院校研究生思政课“组团式”专题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9(14):226-227.

[2]李芳,陈慧.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之核与实践之维[J].理论探讨,2019(02):38-43.

[3]欧阳雪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创新[J].党的文献,2019(01):13-20.

[4]李娟,刘哲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模式[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8,41(05):72-77.

[5]任保平,付雅梅.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的创新[J].经济问题,2018(09):1-7.

[6]徐小芳.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J].文化学刊,2018(07):126-128.

[7]李林.习近平新时代宪法思想的理论与实践[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16(03):1-15.

[8]华政.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文化建设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8.

[9]任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8.

本文是宁夏哲学社会科学2018年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之二

作者简介:史云(1973.05--),男,教授、法律硕士、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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