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

时间:2022-11-01 08:20:34 来源:网友投稿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党法之辩,由来已久。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对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作出理论回答。宪法学领域较早关注这一问题并产生诸多成果,特别是有关不成文宪法的研究。国家政党理论审视不成文宪法的现有文献,发现其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明,从而雄辩地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密切关联。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宪法;国家

[作者简介]粟锋(1993-),男,侗族,湖南省洪江市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南省社科院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研究中心成员,研究方向:农村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党的建设。

[基金项目]201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共享发展能力研究”(CX2016B178)。

[中图分类号] D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7)07-0009-03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会议《决定》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①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是辩证统一、高度耦合的,这一条往往被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者视为不证自明的铁律。但在具体的法学研究中,看到中国共产党很少被法学界作为研究对象。中国法治的发展方向普遍以美国的法治模式为标准,以此为标准来清除已形成的政法传统,特别是要清除党对法律过程的影响。②在宪法学中,党甚至不被作为主权者来对待,而是简单地列入政党制度的描述范围。盖因当前法学界正处在加速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中,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规范的形式主义普遍盛行。这种规范形式主义的法学统治,使得法律学者并没有把中国共产党有效地纳入到学科研究。不难发现在关于司法改革和法治发展的以往研究中,党经常被作为影响法律独立的异端,仅是一个需要排除的影响因素。因此,别有用心者借此质疑政治合法性。一句话,他们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是相互排斥的。事实真是这样吗?不。在国家政党理论的分析框架下,不成文宪法的研究成果为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耦合关系提供了有力证明,对上述噪音或杂音形成了强大批驳。

一、发现不成文宪法

政党被法律系统作为一个有待排除的影响因素是有例可循、普遍可见的,但这并不适用于中国实际。不成文宪法的发现有利于认识到这一点。有关不成文宪法的研究最早见于强世功与白珂的学术争鸣。③强世功首先追溯法学界规范形式主义的渊源。苏东剧变以后,很多原属社会主义阵营的国家也自发地或者是不得不选择以美国为样板推进法律现代化进程。彻底贯彻三权分立制度的美国宪法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形式法治,拥有专门的立法机关,崇尚独立的司法系统,法律所辖范围不断扩大,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政党却是被法律领域排除的,谓之“国家法中心主义”,这是美国宪政模式的政治正确。因此,几乎是一边倒的,所有国家都把这种形式法治作为权威参照。国内法学界的规范形式主义就是“国家法中心主义”的类属。

更进一步追溯规范主义的价值系统,可以发现“人权”、“宪政”和“法治”这些具备正当性和规范性的法律观念,产生于近代西方的特定政治历史,也深深印刻在西方国家宪法的形成过程。由此,规范意义的形式宪法天然地被赋予“文明”的色彩。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很强势地宣告只有成文宪法才能贯彻诸如“人权”、“宪政”和“法治”价值原则。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传播了这些价值原则,形成西方中心主义的全球政治支配。

到这里,不难发现政党被法律系统作为一个有待排除的影响因素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法中心立场和西方价值支配。显然,政党被排除会引发规范缺失和规范实施受阻:一方面,国家法中心主义引发规范缺失,国家立法的权威高高在上,排斥党规党法、社会习惯和道德规范等,从而造成法条泛滥,社会失范的局面却没有改观;另一方面,在规范实施层面上,法律所辖范围日益扩大,但以法院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方式却独木难支,各式各样的社会纠纷涌入法院,涉诉信访不断攀升,司法系统不堪负重。

不成文宪法研究认为,规范主义并没有察觉到中国共产党建构宪法的独特性,更进一步忽略了中国宪法对政治主权建构过程的独特性,因为我国既不同于美国的成文宪法主导模式,也不同于英国的不成文宪法主导模式。中国宪法对政治主权的建构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合作互动机制,主要体现在四对范畴:(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阶级视野的人民与公民语境的人民。(3)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人民的政治代表与人民的法律代表。④不成文宪法研究控诉规范主义的统治,主张挖掘法治的本土性资源,让党重新回到法学视野,这种回归的价值和意义在政党国家理论框架的分析中充分展现。

二、国家政党理论框架

运用国家政党理论框架需要明确国家与政党的概念。政党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概念,政治组织是动态系统。⑤学界比较一致地认为政党是有特定的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代表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集团,以执政为目标,是为获得或保持政权而建立的政治组织。“国家”的含义相对复杂,在古代中国,“国家”是一种大一统意义上的家国同构,现在往往与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政府、政府机关相通用。“国家”实体上包含领土和人群两个要素,也是社会关系的外在“形式”,这种“形式”在根本上来看是一种统治或者治理的工具。总之,国家的实质就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即从社会中产生但又与社会相分离的公共权力。⑥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又具体表现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有机统一。毛泽东曾对国家作过国体与政体的区分,“国体”指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地位;政体即国家组成形式,指一定的社会阶级用以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政权机关所采用的形式。⑦

如图1所示,在这里主要区分两种类型的国家政党理论框架,一种是泛西方的,另一种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国家关系有很多模式,比如美国三权分立,英国的议会政治,日本“五五体制”,苏联党国整合模式等。诸多政党——国家关系模式几乎都是前述两种类型的衍生物。前述两种类型主要区别在于,西方政党是国家长期发展的制度产物,政党不需要卷入法律领域,仅仅作为社会“利益”代表,通过竞选获得执政合法性进入国家组织政府,法律則是调节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工具,政党进入国家之后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治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主张国家、社会、法律、道德与政党各方面的紧密结合。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是社会分散“利益”的总代表,而且是社会道德、政治信仰乃至人类终极使命的价值代表,需要统合社会中分散的规范性力量。

因此,泛西方的国家政党关系主要特征是党国分离,法律充当中介工具,政党影响被法律系统有目的地排除出来,以保证法律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最早由苏联尝试的党国整合模式,以党建国,亦以党治国,马克思主义政党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取得政权,政党和法律高度的耦合,国家只履行“橡皮图章”的确认程序。这种党国整合模式深刻影响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其时除南斯拉夫以外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照搬了苏联的党国统合模式,中国更不例外。因此,党国整合模式对中国共产党有很深远的影响。

三、借鉴与反思:党国互动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如何耦合在一起的?这主要源于党国互动机制的确立,有必要回顾中国共产党对苏联的学习借鉴与反思。其实苏联所确立的党国整合体制一开始就埋藏着隐患,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在于始终坚持代表社会,领导社会,而事实是苏联共产党却是通过城市革命短期内遽然夺取政权,缺乏一个政党嵌入社会的过程而远离社会,更说不上真正地领导社会。是以,苏共只能和国家机器高度整合,以党法代行国法,依赖国家机器从外部控制社会乃至于压迫社会,进而维持秩序。苏共二十大是苏联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拐点,赫鲁晓夫把苏共改造为社会民主党,完成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这使得苏共加速蜕变为高度依附于国家机器的官僚利益集团。戈尔巴乔夫意识到不妥,决定把党国分离开来,结果这种机会主义的冒进非但无助于纠偏,反而导致苏共迅速撤离法律领域形成规范真空引发了政权崩溃。这个作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获得政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背弃了道义使命,丧失了立党之初的革命性、先进性,最终土崩瓦解。

_yky政治协商制度才是中国的“根本法”。换言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这个制度的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得以构成的“绝对宪法”,这也是党国整合机制的必然。为了防腐拒变,中共发起群众运动来监督自己不背弃终极价值目标,始终代表人民,统合社会规范力量,但这并不利于安定团结,更不是长效机制,因而效果欠佳。这就需要找到一个积极稳妥的方式来平衡、缓解党和国家的张力,在单靠思想治党的基础上寻求制度性的力量。

1982年重新修订宪法,中国进行了一场根本性的改革,在党和国家高度整合的基础上,确立宪法的最高地位,从而形成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动态平衡。这种增加法治要素的做法是中国对苏联模式的第二次批判,吸纳了西方党国分离机制的积极因素,走出了一条党国互动的中国道路。這种党国互动机制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在专业技术意义上来领导国家,提高执政本领,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又要坚持做先锋队组织,超越官僚利益集团,扎根社会,服务人民。具体来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价值规范的重要供给者,为依法治国提供规范价值依据(党领导法律制定);另一方面,宪法和法治约束中国共产党的行为,使其服从于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党的领导)。这样,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就高度地耦合在一起。

四、结论与启示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⑧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攻坚克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魄力和勇气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终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个全面”互相统筹,是一个有机联系、环环相扣的整体。前述已论证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是高度耦合的。对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作出的这一理论回答,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间的密切关联。

以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法党规是中国不成文宪法的一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应该牢牢抓住依法依规治党。不能单纯依靠党的权威来稳定社会,使党凌驾于一切之上。党的权威来自于它所追求的终极价值规范——共产主义。全面从严治党就如同以往几次“整党”运动一样,是为了防止党蜕变为官僚特权集团而压迫社会,这样党就自动丧失合法性、先进性。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⑨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助推器。

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依法治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⑩这是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时对历史传统的再次确认。党要始终代表社会做先锋队组织,党员就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引领“绝大多数”。党要想维持权威,应当加强自身权威来维护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拒绝“潜规则”,拥护明规则。这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会带来清清爽爽的社会生态。

[注释]

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解读[J].共产党员(河北),2014(21).

②④强世功.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理解中国宪法的新视角[J].开放时代,2009(12).

③强世功.如何探索中国的宪政道路?——对白轲教授的回应[J].开放时代,2014(02).

⑥刘靖北.现代中外政党—国家关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3.

⑤Leavitt,Harold J.WilliamR.Dill,and Hey B.Eyring,The Organizational World.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73,p.4.

⑦林来梵.国体概念史:跨国移植与演变[J].中国社会科学,2013(03).

⑧黄一兵.“四个全面”是引领具有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战略布局[J].中共党史研究,2015(07).

⑨邵景均.反腐败是新时期的一场“救亡”[J].中国领导科学,2015(05).

⑩毛泽东.毛泽东选集(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相关热词搜索: 依法治国 耦合 领导 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