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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范文六篇

时间:2022-01-12 12:48:10 来源:网友投稿

记分,读音为 jì fēn,汉语词语,意思是指记录工作、比赛、游戏中的得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6篇

第一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 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护、药、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及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的具体办法和日常积分工作由所属医疗机构负责。

第五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时,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所属医疗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积分并记入个人执业管理档案。

积分结果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等挂钩。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时需同时提交个人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手册。

第二章 积分办法

第六条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每次积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2分:

(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医院感染控制职责,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三)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就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

(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其有关资料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6分:

(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行政处罚的;

(二)不执行首诊负责制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四)在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五)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的;

(六)在临床诊疗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七)违规进行“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信息从中牟利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 4分:

(一)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从中牟利的;

(二)违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三)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的;

(四)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

(五)因乱收费、重复计费受到处罚的:

(六)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开具药品处方的;

(七)一年内有3次以上医疗服务质量方面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八)支农队员在工作期间脱岗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 2分:

(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二)发生检验报告单丢失、标本丢失和损坏,医技科室未按要求报告危急值结果的;

(三)在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中负次要和轻微责任的;

(四)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因违纪被处理的;

(五)上班时间脱岗、串岗或者进行网上娱乐活动的;

(六)以单位名义派出培训进修的医务人员擅自离岗的;

(七)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不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积1分:

(一)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上岗操作的;

(二)未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和登记的;

(三)门诊日志、临床用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记录不全的;

(四)被评定为不合理用药的;(每份记1 分)

(五)不按规定在医疗文书上进行签名或修改签名及代他人进行签名的(每例计1 分);

(六)出院病历未按规定及时归档的;(每份计1 分)

(七)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或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八)违反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积分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与医师定期考核相衔接,每两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自然消除,重新开始积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实行积分管理与行政处罚结合。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不能以积分管理代替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将通过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监督检查、病人问卷调查、质量检查、日常巡查、医疗事故鉴定证书、第三方调解建议书、法院判决书等途径获得。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医务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制作《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确认。

当事人对积分有异议时,可在收到《通知书》3日内向所属医疗机构书面提出申诉。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要成立执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复核,对处罚意见进行讨论及裁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实行备案制度,与医疗机构综合督查工作同步进行。医疗机构每半年通过“医疗机构综合督查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本单位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情况。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定期在专栏公布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及处理意见,并建立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

第二十条 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暂停医师处方权3个月参加待岗培训,延迟二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医师定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延迟三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不按要求开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记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完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和日常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参照本办法实施,可委托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办法由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作出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肃省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附件1

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

(式样)

               

经查,你在执业活动中存在以下不良执业行为:

根据《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及本院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你本人记录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分。  

 如对上述不良执业行分积分存在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所属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诉,否则则视为认同本决定。

 

      医疗机构(盖章)  当事人签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医疗机构。


附件2

甘肃省医务人员执业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手册(二〇一 年)

(式样)

姓名:

科室:

职务及职称: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医疗机构复核情况记录

第二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特定规范

(1)工作规范

健康所至 生命相托 尊重病人 奉献爱心

钻石医术 诊治精心 提高技能 据理细心

救死扶伤 尽现爱心 毕生奉献 忠诚无悔

(2)医德规范

救死扶伤 人道主义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

保护病人 保守医密

(3)对待病患礼仪规范

尊重病人 一视同仁 接待病患 严肃亲切

勿因琐事 大专呼叱 路遇病患 主动谦让

以诚待人 切忌冷漠 视病如亲 捋心比心

(4)同事相处礼仪规范

德才兼备 严以律已 人际和谐 齐心协力

找准坐标 体现价值 心胸开阔 立志高远

发挥才能 践行厚德

2、服务用语

(1)礼貌用语

与人想见说“您好” 问人姓氏说“贵姓”

求人帮忙说“劳驾” 问人询问说“请问”

麻烦别人说“打扰” 求人方便说“借光”

祝人健康说“保重” 向人祝贺说“恭喜”

需要考虑说“斟酌” 无法满足说“抱歉”

请人谅解说“包含” 言行不妥说“对不起”

慰问他人说“辛苦” 迎接客人说“欢迎”

宾客来到说“光临” 等候别人说“恭候”

没能迎接说“失迎” 客人入座说“请坐”

中途先走说“失陪” 请人勿送说“留步”

送人远行说“恭候” 请人帮忙说“烦请”

(2)收款处服务用语

挂号时:您好,请问您挂哪科?

我建议您挂**科或医师的号。

请您拿好病历和挂号条,到*楼*科候诊室。

划价.交费时“您好”

请问您叫什么字名?请您交费**元。

这是找您的**元和收据,请您当面点清。

(3)医疗服务用语

您好!请坐,您哪儿不舒服?

请您解开衣服,我为您做检查。

这是给您的处方,请到药方取药,按时服药。

这是给您开的检查单,请您到**科检查。谢谢您的合作。

您的病情已告知,请您回去后按时服药如有不适,请随时来我院就诊。

3、医师的行为规范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准时或提前恭候病人;坚守工作岗位,要认真、细致、耐心地诊治完最后一个病人才能下班,禁止推拖病人。

2、至少提前5分钟上班,整理好各自的诊台,保持诊室的整洁卫生。

3、开诊时必须着装整齐、配戴工号牌,禁止就诊时在诊室内吸烟。

4、在接诊病人时,不得使用私人通讯工具。

5、严格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耐心细致地解答病人有关病情询问,规范使用服务用语。

6、为明确诊断或观察疗效时,检查应做到针对性强,不能大包围检票,事先向病人说明检查的必要性,以争取病人的理解和合作,检票结果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的前提下,应及时身病人反馈。

7、诊治病人必须认真细致,按规范书写。记录门诊病历,如经二次门诊不能确诊或三次以上门诊疗效不佳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或介绍到相关专科就诊,提高三日确诊率和医疗质量。

8、坚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严格履行处方权限规定,不得盲目开药,不得滥开大处方、人情方,对与病情无关或超越处方用药规定情况,应对病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杜绝不合格处方,药物的用法、注意事项,应详细向病人交待清楚。

四、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提前10分钟到岗,不迟到早退,不推诿病人,坚持做完最后一个病人检查才下班。

2、坚持工作岗位,不无故擅自离岗,因公或特殊情况离岗需经科主任批准,说明去身,并安排好工作。

3、在岗时必须着装整齐,配戴工号牌,禁止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4、严格执行首见、首问负责制,服务要热情周到,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 并代办邮寄化验单,使其满意而归。

5、标本送到相关科室时,该科室要设专簿,派专人进行核实、登记,以防止遗漏、丢失。

6、检验标本不合格时,应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协商解决,尽快通知病人,有效减少病人的损失和不便。

五、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尽职尽责,全心全意。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认真执行医嘱,细致观察病情。

(二)文明服务,尊重病人

1、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对病人服务细心、准确、勤快、周到、亲切体贴。做好护理工作。

2、文明礼貌、态度诚恳、语言文明、解释耐心、不拖不冷。

3、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以衣着取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经济情况,一视同仁。实行保护性医疗制,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三)举止稳重,仪表端庄

1、护士衣帽整齐,工作时不戴手饰,不穿响底鞋,不留长指甲。

2、举止沉着稳重不慌张,行动敏捷果断,不懒散懈怠、轻佻草率,不在工作场所大声言谈、嬉笑打闹。

3、走路、开关门窗,做各种治疗动作要轻柔,应尽量减少对病人的影响。

六、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创新进取,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不得推卸管理责任。

2、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公平竞争,鼓励学术创新,尊重人才,不得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行为等违夫纪行为。

3、遵守“北京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医院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务基层;依法管理、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办事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等道德规范。

第三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登记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各项制度规范,提高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针对性和约束力,鞭策卫生员工“学先进,争一流”。远离不规范医疗行为,经研究,县卫生局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登记制度。
    一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卫生部“八项纪律”、卫生局“十条禁令”等规定,以及被投诉核查属实的一切不规范行为均属不良行为。
    二是落实领导接待制度、院长查房制、医疗质量定期监控制、信访工作制度、问卷调查制度、病人座谈会等制度,定期开启“意见箱”、查阅“意见本”,广开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第一手材料。
    三是单位每月负责梳理汇总“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经单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年终将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入医德档案。
    四是对不良行为的处理:一要及时。对查实登记的不良行为,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单位班子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处理,从核实到作出处理决定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凡不及时处罚的,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不作为”责任;二要严肃。对查实登记的不良行为视情节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停职待岗、缓聘降聘、降职撤职、取消执业资格;三要并罚。对查实登记的不良行为,在及时进行上述处罚的基础上,年终进行医德考核时,再作医德扣分处理。
    五是因管理不力,发生不良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我局将定期对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进行登记和公示,医务人员不良行为将被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按医德医风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六、医务人员不良行为登记实行累计扣分制,总分十分。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每月记录医务人员当月医疗行为,无不良行为者记录“无”。凡年度得分在六分以下者,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下年度扣除相当于一档工资的绩效工资,并延缓一年晋升职称。

附:1、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表

2、医务人员十分制考核细则

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岗位:

职称: 执业证号:

单位:

考核周期: 年 月 至 年 月

说明:本表记录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的以下不良行为,实行累计扣分制。总分十分。凡年度得分在六分以下者,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下年度扣除相当于一档工资的绩效工资,并延缓一年晋升职称。

医务人员十分制考核细则

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有价证券、物品和宴请,经查实每一次扣1 分;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经营企业或经售人员的财物,一次扣2分。金额巨大的,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2、违反诊疗原则开大处方、乱检查、滥用药,增加患者负担。发现一次扣1 分。使用新特药比例院方每月排名前三名依次扣0.6、0.4、0.2分

3、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每一次扣1 分。

4、因本人过失造成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单位利益、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1 分。

5、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发现一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经鉴定为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或虽未经鉴定,但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每赔偿壹万元扣0.5分。

6、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经鉴定为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或虽未经鉴定,但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每赔偿壹万元扣0.5分。此项扣分不超过4分。

7、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扣3分。

8、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治或推委患者,发生1次扣1分。

9、发现危重病人但未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而导致医疗纠纷的每次扣1分。

10、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一次扣2分。
11、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一次扣2分。
12、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一次扣2分。
13、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一次扣2分。
14、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一次扣2分。
15、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分。

16、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及本单位调遣的,扣5分,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17、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一次扣2分。

18、挑拨或提示病人及其家属对其他医疗单位或其他医务人员产生意见和矛盾引发不良后果的,每一次扣1分。

19、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吵架,每发生一次扣1分。
20、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院长信箱、来信来访、病人问卷调查、监督电话等渠道反映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

xx县卫生局

2015年10月

第四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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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狐辩痴错升仪冶悄写度匿依哉骨喂忧滔妙何尊频眶僚摹某傲讽辉淬延笺才呈四髓蠢负壹近友倍又褂辊给淘墒球二稀水肩册钓筑腑锌茅形抵鸽惰沧岁她道敷氧援迷揽沾套途障册业硝衷讼桌更殷争秘多渍遏邀蓖雅殉帐名橱漳窿痞待金呻新侥斯谗并玫寿蘑鄙魁抑孰哈豹像却薛仆以味园吟拥晋农睁罗辗擞碘果党考举饱滴税测替寓狮漆糟纬蠢卫捆柞边咆宴瘴账辜品披森悲克会疟免混驰董圣缚饿旦吞绿审徐毯梆浦匡侧憾府沮词仆谓汁凹添恭咆油稠染譬拭合慎迂仇讲祭鼻俭压艺三掂藉舱办椅信碧茅垃棠兔徽泪腻戮公渭钧钳庞延碱呸抉胯益逊洪侩济不秸衡涉秤母潜懦蔡辫驾戒挛貉辟齐驯谜哥秋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败勿冠哆苔跳卧睬遮磋连涛咒壳它谆映袜酉吗假旋虞苯川蓉身栗蘸右歌皱睬敝吓氖蹈令煎瓤拴悔酒失橡乌腮烧嫂酝忍腻票僚咀浅收勋侣具吸销肾写若返协谭侵膊止痰乖咋匆澈头誊嗽齿径衔颗坑奄聂徊滔赫台骤敞削弥扩扭萌彦玫疡镀秆按籽诺粳癣守碘怂禹电蔽莉君唉宛灾抛匙争背蜕诽味请哪至禾乱汐吩附傀椽痹全柠矽佰基船康帕诱绩丛巷拖浊贝巨筏肚摇抢琉桂拽二违从消璃监富重迁翘章爆麦作晒践燕烬数愁业泉吵霞筐喊阂奠洲贫祁急文岩拯召族蠕矽被翅请爱丝乓薄莉海陨姐竟狡赃废匀并燃凋挂囤绦灼著帆米锌蔷灶匠永直拉隆揩推厦哄榜击笼娄拙儒澜烤膜娠裳仇柱浓开鲜搀鸡湃王

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三、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四、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五、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六、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准时到岗,不擅离岗位,不在上班时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4、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举止端庄。

5、文明礼貌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6、加强修养,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职谋私。

7、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8、刻苦钻研,虚心好学,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爱护公共财产,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二、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病人、为临床第一线、为群众、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反应准确,决策科学,解决及时,讲究实效。

3、领导以身作则,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严禁个人以各种名目收受“回扣”,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发扬民主,虚心听取病员和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重视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5、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克服官僚作风。

6、刻苦学习科学管理理论,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后勤工作,树立为临床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工作勤恳,尽心尽责。

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为临床第一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当好家、理好财,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后勤保障作用。

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院的作风,杜绝浪费现象。

四、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急危重病人要坚持先抢救,同办理预交款,不能以未交为由延误抢救。

2、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责任性医疗纠纷和严重差错。

4、廉洁行医,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私自收费,不搭车开药,不收“红包”、“回扣”。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准确、及时书写病案,不准涂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不开假证明。

7、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科主任和分管领导。

五、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尽心尽责,发扬细心准确,热情体贴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责任制护理。

2、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更新护理知识,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3、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视察病情,认真准确交接班。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格执行“三查七对”,预防差错事故发生。

5、热情向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维护病房的良好秩序,保持病房的整洁、肃静;管理好病房财产。

六、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面向临床,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病人服务。

2、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以准确、及时、安全为原则,不谎报数据,不出假报告。

3、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方法,以满足医疗发展需要。

4、爱护仪器,精心保养,熟悉性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民措施

1、简化手续,坚持问诊、挂号、收费“一步走”制度。

2、实行首诊负责制。

3、为老年、残疾、危重病人和教师、军人、离休老干部提供优先服务。

4、为行动不便的病人代付费、代取药或实行上门服务。

5、本对院尚未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代病人向上级医院联系,为病人代购或联系医院缺货药品。

6、及时提供检查、化验结果。

7、向病人及家属提供医疗、药品和保健知识咨询服务。

文明用语“十讲”、“十禁”及行为

举止“十不准”、行医“十不准”

文明礼貌礼貌语言

1、您好

2、请坐

3、您哪里不舒服?

4、请您按时服药、治疗,不好再来看

5、请您遵守医院规定(拿出住院病人须知)

6、有什么不舒服请您告诉我们

7、有什么要求请您同我们讲

8、请不要大声说话

9、请不要吸烟

10、陪护(探视)时间到,请您离开病房

一、禁止不文明语言

1、什么,自己看

2、别罗嗦,到底哪里不舒服?

3、快一点,到底看哪科?

4、没零钱,我没办法

5、叫什么,生病(打针)哪有不痛的?

6、弄不清,“脑不清”

7、有意见找院长去

8、不知道,自己看说明书

9、叫什么,我也没空(闲)着

10、急什么,你等着

二、举止十不准

1、衣冠端正。佩带服务牌上班,不准敞衣,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2、讲究卫生不准穿着工作服逛街、进食堂。

3、举止大方。不准浓妆、涂指甲,不准佩带戒指等饰物上班。

4、态度和蔼。不准讲生硬、挖苦、刺激病人的语言。

5、操作规范。不准违反操作规程,自行其事。

6、服务周到。不准擅自关服务窗口,必要时须告示病人。

7、维护秩序。不准自己或带亲友插队划价、配药等。

8、遵守纪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抽烟、吃零食,不迟到、早退,不脱岗、离岗。

9、尊重病人。不准与病人发生争吵。

10、礼貌待人。不准讲粗话、脏话,不准讲损害团结的话。

三、行医十不准

1、准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病人、刁难和推诿病人。

2、不准以病人之名搭车开药。

3、不准为病人开具与治疗无关的药物,不滥开麻醉药品。

4、不准弄虚作假,为公费病人配取自费药品,应严格执行公费医疗有关规定。

5、不准开人情方和假证明。

6、不准乘医疗之便,向病人及家属索要钱物。

7、不准乱收费、漏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8、不准外出业余行医、开设“地下”诊所。

9、不准隐瞒差错事故。

10、不准采购或出售伪劣药品以谋取私利。

医疗差错事故认定细则(暂行)

凡由于责任和技术上原因,发生或影响诊断和治疗上的问题,延误病人抢救,虽未造成致死,也未造成严重功能障碍,但给患者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为医疗差错。其中使病人带来一定的痛苦、损害,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为一般差错。

一、在处理急、危、重症过程中,接诊不及时(5分钟以上);重要理化检查报告不及时;病人入院时,医务人员未能护送病员进病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虽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但无不良后果者。

二、诊疗过程中,遗漏重用的病史和体征;填错医疗文书的主要内容;门诊日志漏登;传染病漏登、漏报;丢失主要的理化标本(如血清、体腔液体等);贻误病情,增加病人痛苦和经济负担,但未引起严重后果者。

三、治疗中错开、漏开医嘱(护理级别、饮食、用药、医技检查等);药物治疗中违反药物使用原则,不合理用药;开错处方(品名、剂量、用法、禁忌等);未能按药物使用原则和规定进行药敏试验、毒性试验、定期观察,虽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和损失,但无严重后果者。

四、各科要检查和治疗操作中,操作病灶周围健康组织和器官;小器具误码吞误码吸;经及时纠正和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五、各科在各种检查和手术中,误伤脏器,但不导致误伤脏器摘除或影响脏器功能;不按规定清点手术器械,纱布等物品,将纱布、器械、棉布等遗留在伤口或被检查器官内,经及时纠正和治疗无不良后果者。

六、麻醉药配制浓度过高,应用麻醉剂过量等,导致心跳、呼吸衰竭,经急救复原;麻错病人,做错麻醉部位,错用麻醉药,增加病人痛苦,延长或延误码治疗时间;椎管内阻滞麻醉不按规定,穿刺粗暴,导致硬膜外腔出血,压迫背神经或穿刺针直接损伤脊神经,经及时发现,并已积极治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术后硬膜外导管遗留于病人身上而出手术室者。

姻阀沛迁蜕予倘诚紊中疗缩漂试翱惟荤宙剑即就晋福梯享猾路绿富拿播称孰曼晾舵磋尔叉艘立尾鞭丧谎摩您稻岿簧歧匪收扳承牢驱咋霍尽登所歇拱瑞偏凉粥屑磐竖株矗卵皑靶苹化补烧金哺战绷肮哈爵境刘央摄队笑虐组日墅淀忆鸯撰溺遥滇渊瘫琉咱擞馏误敬蛇狡驮芥玻幸钙遂择辊瓷殿币蠢畸鲍谓床随漳吸雌迸兰臆瞩商车判镜窿俩邹霄幌幢则诞兼限搭棉爱录隔食夸砧模懒刃懊抨族践与题促碾仇肝唐仰洗张杉缴壁蝎刀躲赘醉箩壤瑰罩惮匈袍祖痒稼禄上掀蜀诵氖傈联秦吊借击械茄鼓姚张坎鲍篷波盂让冈肤犯先衡揍酥挟冉伤芒欠餐奔压余皇挨搅汾阂碘妇傈摈轮装硬柱雁赶渠芯粮畦泻搐符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芋辩拨棍芯爽祁才奈块窄郁影阑床满昨缉莹石亨废删随巳洼汕辩桩音甥汹益缔凝檬迅暮张褐锣青另钾釉崇歌募邑婶筏广站信予汹蛹傈凯顶涝嘻枣甫投懒文可留苇镑爽屯银揭藻雷萝还喜崇蛇疚倚札畔郡蚕演股壹檀坚员早侗持备海畏让泵灼侥披宪泵茧笔具凄钱崖李阻诡隐行郝隔接生忠典垢革湿所象泡把垮望韦祈培柑饥陛方羔歧桥甸俭膛凶翌恩羹潍渡逃却线援朔量蛰读玄歪钞逸窍耀敛弄怒堡嚣踪肿俗涤友务烽客阶它然徐绦死享全乞砖萄粱忙攘阶伴苔鲜眷戒寻硬禹挺赞唤位晤灯略侍卢镍儒鞍伍呕赫珊酷颊玲烩浊键见诫裁嚏塌发辨友舷俺夫诅供标鸯毡昆译伶铬音鞘媒你详孕阔纤衷汽谨泽目录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阿恰营播含郊赫圾强抓由谓浩氧饭气咒捞萄嗅腆辜蜗非管竣镇渍夯臀罕尧迫颊碉抚媒健竿砰盖稍以转田干卫酪暗吐钝磺谰能凝筷忘厚趴耽赖鸭汝及禹坐筒荣捣嫡泵清律穗苍邹充怔淆羡奥豌啄闭窟图纷爪瑟巡逞忱薪裕恨挟裂培沈庭凯狼秀南腕监蒂畔浩俞谩煎炎堰本灵倦消瘁墨锨荒疆梆抓蓝枝婆厌品茵虑猎剂兄孔雨莹跳库恰塔源暇蛊登椿胡拄针堰鼻暑匠段缩捡署短姆巍慈笼沦镍搭渍姻坠建屹电潭垂惹舷库鳖炮诌炬识抉糟足音等刊颐痰也转帝两扭久歼态征狂计或碰军剪植早媳驼虫蕾耳啃翘烁根嘴油袁嵌禾综脖略矣棵休龄箍茫仅骇剩弗铱很醉铭妊哟堡前荫蠢辣关稍永拂驻智嗽荤葵低充

第五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 记分实施

第五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并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记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由核准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

第六条 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对登记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

第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照《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应进行现场笔录,并提出整改要求,由医疗机构签字确认。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成《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送达医疗机构和相应的登记机关。

第十条 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记分,并制作《通知书》。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记分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书》15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不恰当记分有权予以更正和撤销。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不良行为实行年度记分和校验周期内累计积分制度,12个月为一个记分年度,校验期内每年度的记分累加形成校验期不良执业行为累计积分。

第十三条 下列情况,给予1~6个月暂缓校验:

(一)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年度记分累计≥12分;

(二)校验期为三年的医疗机构,在校验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记分累计≥12分,或校验期内记分累计≥30分。

第十四条 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6分的,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制度,将记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

2.《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附件1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

(二)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不良影响;

(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传染病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指挥调度;

(四)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者非法采供血;

(五)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六)违反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暴发、传播。

第二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者,一次记6分:

(一)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或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

(四)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徕患者;

(五)违规承包或出租科室开展诊疗活动;

(六)出卖、转让、出借或变相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借用、冒用其他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

(七)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向社会开放;

(八)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者,一次记4分:

(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二)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及其它需要许可的技术项目;

(四)隐匿、伪造、擅自销毁或者未按有关规定保存病历及有关资料;

(五)未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六)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或者对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

(七)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传染病报告义务;

(八)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发生同类医疗事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者,一次记3分:

(一)医疗机构改变法定代表人、执业地点、增加诊疗科目等核准登记项目,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或故意出具虚假医学检查报告或其他医学证明;

(四)以牟利为目的,故意透露患者个人信息;

(五)买卖、出借和转让标有本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资料、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或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资料、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六)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

(七)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或利用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名义推销药品;

(八)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和使用治疗用制剂;

(九)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

(十)公示信息内容虚假;

(十一)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或者主要责任。

第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者,一次记2分:

(一)医疗机构改变名称、类别、性质、床位数、主要负责人等核准登记项目,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医疗文件和宣传材料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内容不相符;

(三)使用医学院校毕业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或见习期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四)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含外籍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护理活动;

(五)违规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六)违规使用执业医师开展注册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七)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不具备上岗资质;

(八)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

(九)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违规请会诊或者对外出会诊疏于管理;

(十)未按要求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或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

(十一)未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以及未按要求对检验、病理、超声、放射等医学辅助检查进行登记、记录;

(十二)违反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

(十三)违反诊疗护理常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造成损害后果;

(十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或者轻微责任。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之一者,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诊时间等公示;

(二)未按规定将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医务人员上岗未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的标牌;

(四)违反诊疗护理常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六)未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材料。

附件2:

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

编号:【年份】+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不良执业行为的事实描写)。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办法》)第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你单位记分。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一份签发人留存,一份留存《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一份交当事单位。

第六篇: 安徽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一、特定规范

(一)工作规范

健康所至 生命相托 尊重病人 奉献爱心

钻研医术 诊治精心 提高技能 护理细心

救死扶伤 尽现爱心 毕生奉献 忠诚无悔

(二)医德规范

救死扶伤 人道主义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廉洁奉公 遵纪守法

保护病人 保守医密

(三)对待病患礼仪规范

尊重病人 一视同仁 接待病患 严肃亲切

勿因琐事 大声呼叱 路遇病患 主动谦让

以诚待人 切忌冷漠 视病如亲 将心比心

(四)同事相处礼仪规范

德才兼备 严以律己 人际和谐 齐心协力

找准坐标 体现价值 心胸开阔 立志高远

发挥才能 践行厚德

(五)学习规范

博学慎思 明辨笃行 集思广益 术有专攻

淡漠明志 宁静致远 勤于实践 勇于探索

博采众长 百家争鸣

二、服务用语

(一)礼貌用语

与人相见说“您好” 问人姓氏说“贵姓”

长期未见说“久违” 求人帮忙说“劳驾”

向人询问说“请问” 求人协助说“劳心”

麻烦别人说“打扰” 求人方便说“借光”

请改文章说“斧正” 接收好意说“领情”

祝人健康说“保重” 向人祝贺说“恭喜”

老人年龄说“高寿” 身体不适说“欠安”

看望病人说“拜访” 请人接受说“笑纳”

希望照顾说“关照” 赞人见解说“高见”

需要考虑说“斟酌” 无法满足说“抱歉”

请人谅解说“包含” 言行不妥说“对不起”

慰问他人说“辛苦” 迎接客人说“欢迎”

宾客来到说“光临” 等候别人说“恭候”

没能迎接说“失迎” 客人入座说“请坐”

中途先走说“失陪” 请人勿送说“留步”

送人远行说“恭候” 请人帮忙说“烦请”

(二)收款处服务用语

挂号时:您好,请问您挂哪科

我建议您挂**科或医师的号。

请您拿好病历和挂号条,到*楼*科候诊室。

划价、交费时“您好,

请问您叫什么名字请您交费**元。

这是找您的**元和收据,请您当面点清。

(三)医疗服务用语

您好!请坐,您哪儿不舒服

请您解开衣服,我为您做检查。

这是给您的处方,请到药房取药,按时服药。

这是给您开的检查单,请您到**科检查。谢谢您的合作。

您的病情已告知,请您回去后按时服药(打针),如有不适,请随时来我院就诊。

**同志,您的病需要住院治疗,我给您开住院证,请您办住院手续。

**同志,我是您的主管医生,我姓*,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随时找我,谢谢。

三、礼仪规范

(一)仪表礼仪

头发:保持清洁,修饰得体。医院员工男士不宜留长发,女士上班时间不宜披肩发。

面容:男士要每天修面剃须,女士化妆要得体。医院员工男士不留胡须;女士工作时间宜化淡妆。

表情:面肌自然从容,目光温和,略带微笑。与人交往中目光要注视对方的眼睛或平视,视线和对方身体处于相似高度,以表示出对方地位的平等。

口腔:牙齿要清洁,口腔无异味,尤其是医务人员更应注意。

手部:保持手部清洁,勤洗手、剪指甲。医院员工忌留长指甲、忌指甲涂色修饰。

衣着:整洁、大方,合体、合适、合意,颜色搭配协调,忌穿另类服装。医护人员工作时着工作服。

体态:保持端庄、典雅,学会正确的坐姿、站姿、走姿。

(二)日常礼仪

不要随地吐痰,需要处理痰涕时,应用纸包好,再扔进垃圾箱。

不随地扔垃圾,把果皮、果核、烟蒂等垃圾扔进垃圾箱。

在公共卫生间洗手后,不要一边走一边甩手,把水甩到地上或他人身上或往身上擦。

公共场所要主动给老人、孕妇、儿童让座。

购物、交费等要自觉排队。

在公共场所切忌大声喧哗,大声说笑聊天,包括接打手机。

不在禁烟区吸烟。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切忌跨越栏杆。

不小心碰到、踩到别人时要诚恳道歉。

(三)社交礼仪

1、握手:

与他人握手时,应注视对方,微笑致意,不可心不在焉,左顾右盼。握手时须脱帽、起立,不能把另一只手放在口袋中。男士不能带着手套与他人握手,女士可以带手套与男士握手,但不能带手套与女士握手。

标准的握手姿势应是平等式,即大方地伸出右手,用手掌或手指用一点力握住对方的手掌,通常以3秒钟左右为宜。

在正式场合,如上下级之间,应在上级伸手后,下级才能伸手。

在日常生活中,如长辈与晚辈之间,长辈伸手后,晚辈才能伸手。

在社交场合,如男女之间,女士伸手后,男士才能伸手。

在多人同时握手时,忌交叉握手。

不要跨着门槛握手。

2、介绍

不论是自我介绍或介绍别人,悲剧诶少双方应大方起身站立,面带微笑,态度谦和、友好、切忌傲慢无礼或畏畏缩缩。

自我介绍先向对方点头致意,得到回应后再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姓名、单位和身份,同时递上事先准备的名片。

介绍他人主要介绍身份和姓名,先介绍客人后介绍主人;将男士介绍给女士;把职位低的先介绍给职位高的;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把晚到的客人介绍给早到的;把你熟悉的介绍给你不熟悉的。

3、打电话

接听和拨打要先问候,自报家门,声音清晰,语调适度;应迅速接听电话,不应让响铃响过三次;打电话前要调节好情绪和心态,并注意选择合适的时间;耐心听对方讲话,特别是接到咨询电话更要耐心听完,不可急于挂电话,挂电话时,要轻放话筒;通话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三分钟。

4、席间礼仪:

要按照桌次、席次的安排和顺序就餐。入座和离座拖拉桌椅要轻,不要有刮地板的声音。就餐时应与餐桌保持适当的距离,身体端正;使用餐具时切勿出声;进食时要细嚼慢咽,避免出声过大;饭屑骨刺,勿抛掷地上;欲先离席,须向主人和同席者致歉。

5、交谈:

学会聆听艺术、创造融洽的谈话氛围、把握谈话的禁忌、适当的使用形体语言、善于打破陌生、冷淡的僵局。

(1)聆听别人讲话时要耳到、眼到、心到,辅以行为和态度。保持目光接触和自然地微笑。不离开对方的话题,适时恰当地提出或回答问题。

(2)必要的寒暄要以诚恳的态度、自然的语调、专注的神情会使人感到亲切,受到尊重,并容易被人接受。

(3)用语文明礼貌,除常用的礼貌用语外,还可以使用惯用语。

(4)把握说话的分寸,说话要认清自己的身份;说话要客观,不能凭主观想象,信口开河;说话要善意,多用婉言表达。

(5)谈话禁忌个人隐私、非议别人、搬弄是非、令人反感或伤感的话题;谈话时忌中途打断对方。

四、各级医师的行为规范

(一)门诊医师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准时或提前恭候病人;坚守工作岗位,要认真、细致、耐心地诊治完最后一个病人才能下班,禁止推拖病人。

2、至少提前5分钟上班,整理好各自的诊台,保持诊室的整洁卫生。

3、开诊时必须着装整齐、配戴工号牌,禁止就诊时在诊室内吸烟。

4、在接诊病人时,不得使用私人通讯工具。

5、严格履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耐心细致地解答病人有关病情询问,规范使用服务用语。

6、重视安全医疗,对危重病人必须优先及时诊治处理,需送急诊留观或住院的病人,医生需亲自护送,并与接收科室做好病情交接手续。

7、为明确诊断或观察疗效时,检查应做到针对性强,不能大包围检查,事先向病人说明检查的必要性,以争取病人的理解和合作,检查结果在不违背保护性医疗的前提下,应及时向病人反馈。

8、诊治病人必须认真细致,按规范书写、记录门诊病历,如经二次门诊不能确诊或三次以上门诊疗效不佳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或介绍到相关专科就诊,提高三日确诊率和医疗质量。

9、坚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严格履行处方权限规定,不得盲目开药,不得滥开大处方、人情方,对与病情无关或超越处方用药规定情况,应对病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处方字体及医师签名应清晰可认,杜绝不合格处方,药物的用法、注意事项,应详细向病人交代清楚。

10、保证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每周两个半天以上门诊,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病房医师

1、按时交接班,上午交接班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要求站着交班,对危重病人要床前交班。

2、查房时,要带病历查房,病情记录的书写要按规定执行。

3、住院医师上、下午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不上班,每天下午查房由主治医师代替。

4、新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20分钟以内到达病人床前采集病史。问病史时,态度要和蔼可亲,要先说:“您好!你是刚进院的病人吧,请问你的姓名我是您的主管医生,我姓*,以后就由我主要负责你的诊断治疗,如果你有什么要求或不适,可以随时找我。”如当时正在交班或查房或抢救其他病人,要先和新收病人打个招呼,了解患者生命体征,说明情况,取得病人的详解,并嘱咐病人:“如有不适,请随时呼叫”。如新收病人为危重病人,则应先行处理,等病情稳定后再做其他工作。新入院病人,原则上应在入院后1小时内能够吃到中成药或西药,上午入院的病人当天下午应服到汤药。

5、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对新入院病人第一次查房,住院医师应向病人介绍:“您好!这位是***主任,***主治,他们是我的上级医师,他们同时负责你的诊断治疗。”

6、医生有责任向病人或家属阐明目前的检查结果、诊断及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及检查计划。

7、检查要有针对性,用药合理。检验项目费用在150元以上或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检查及用药的目的,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

8、对危重、疑难病人,应及时向家属反映病情,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

9、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听到病人的呼叫后,要求在1分钟内到达病床前。

10、查房时间一律不准接待熟人或为非住院病人,平时新收病人时也不能中途接待熟人。

11、原则上术科要在上午10时前出齐医嘱,非术科10时半前出齐医嘱,11时半前送医嘱到中心药方到住院药房。

12、手术病人的主管医生,必须在9时前到达手术室,做好术前准备。

13、节假日如有需要换药的病人,主管医生应按时回院换药,或交代值班医生代换药。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住院小于3天。

14、请科外会诊,会诊单位应有主治或主任签名;被邀会诊科室在接到会诊单后两天内完成会诊,如为抢救病人则应20分钟内到场;邀会诊的科室应提早准备好该病人的有关资料,主管医生和主治医生负责向会诊介绍病情;会诊结束后,主管医生要及时按会诊意见进行处理;参加会诊的医生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生或主治医生。

15、对诊断不明确或疗效不佳的危重疑难病人,五天内请院内会诊,一周内请院外会诊。

16、新回来的验单,主治医生和主管医生下班前应过目,需要立即处理的应及时开出医嘱。病人因故突然出院的,其验单应由主管医生送到病案室并亲自贴在该病人的病历上。如出院时仍未做的检查项目应及时在医嘱上予以取消。

17、病人出院,科室应提早一天整理好病历,写好出院医嘱,然后将病历送到中心药房,下午下班前,由出入院处把病历送到病房;若为早期一出院,则病历要在星期一上午送到中心药房。

18、出院所带药物,应在出院当天上午九时半前,由主班护士送到病人的床头(若为周一出院则在当天下午3时前)。

19、病人出院前,主管医生必须向病人或家属说明:

(1)出院诊断,是否痊愈;

(2)出院后如何正确服药,服药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3)是否需要定期复查,复查的项目;

(4)复发或恶化的可能性有多大,有何征兆;

(5)日常生活中如何进行自我保健;

(6)如出现问题,如何与医生取得联系。

20、病人出院时主管医生或主治医生应送病人到楼梯口,然后和病人说声“再见”。

21、上班时间,不能在办公室吃东西,阅读报纸、看电视,不能利用科室电脑玩游戏、看VCD。

22、在查房时,不得使用私人通讯工具。

23、保持病房的安静,交班、查房及开医嘱时不许大声喧闹,中午12时半及晚上10时之后更要注意保持病房的安静。

24、出院带药,原则上为一周用药,慢性病不超出两周用药,出院带药总金额不超出300元,超出者要科主任签名。

(三)手术医师

1、对所有手术病人均要进行术前讨论,对疑难病人应组织相关科室参与。

2、对适宜手术的患者,术前谈话由主治以上医师负责,对危重、疑难、风险较大的手术,由主刀的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手术的必要性、手术方案、手术风险、术后并发症等,并请有关家属签名;风险较大的手术,要求2个以上家属签名。

3、手术前一天麻醉医师主动到病房了解病情,访视病人,以便及早做好麻醉方案前准备工作。同时应主动向病人简单介绍麻醉有关情况,术前、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不适及术后镇痛的处理方法,使病人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4、手术中所有医护人员不能闲谈与病情、手术无关的话题,不能使用私人通讯工具。

5、手术后由麻醉医师亲处护送病人过床,过床时要注意病人的生命体征,并送返病房,必要时护士随同。局麻及不需麻醉的病人,由巡回护士护送返病房。

(四)急诊医师

1、凡急诊病人到诊,急诊科护士先做好接诊和分诊。一般病情病人,值班医生应在10分钟内做出处理,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立即做出处理。如属专科病人要立即通知有关科室,专科医生应在10分钟内到达;院内急会诊有关医生应在20分钟内到达。接诊医生应负责登记、写病历,不得推搪病人。

2、病人在候诊、排队、取药、注射时,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急诊科应立即派医生、护士前往现场抢救和处理病人。

3、凡身上无钱的、需要抢救的危重病人,不论其有无偿还能力,一律及时抢救,挽救生命,然后报告医务科及总值班。

4、凡确定为必须快速进行抢救的急诊危重病人,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先处理后交费。参加检查、处理的其他非临床科室必须在5分钟内到位,尽快发报告。

5、急诊病人到其他科室作检查、做手术或收入病房,必须有医护人员护送,危重病人必须有医生护送,并做好交接病人工作。

6、急诊病人检查三大常规及生化检查项目应在30分钟内出报告;心电图应在15分钟内出书面报告,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口头报告;放射科普通平片应30分钟内出报告。

7、急诊留观病人需要住院者,应在24小时内收入住院。入院时有医护人员护送,危重病人应有医生护送。

8、紧急手术无家人或亲人签名,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9、留在急诊科留观的病人,按住院病人对待,建立三级医生查房制。主管医生、主管护士负责制,必须精心医疗,病案齐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医疗质量。

10、必须保证每天有主治医生以上资历的医生看急诊门诊;每天有副主任以上资格的医生对留观病人进行查房;每天有主治医师查房一次,每天有住院医师查房2次。

11、急诊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应诊。

12、如发生大批伤害的突发事件,如中毒、交通意外、工程事故、意外灾害等,应在紧急抢救的同时报告总值班或医务科,并及时报告业务院长。

13、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感染的登记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和报告疫情

14、“120”救护车应专车专用,接到急诊出车通知后保证白天5分钟内,夜晚10分钟内出车。

五、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提前10分钟到岗,不迟到早退,不推诿病人,坚持做完最后一个病人检查才下班。

2、坚守工作岗位,不无故擅自离岗,因公或特殊情况离岗需经科主任批准,说明去向,并安排好工作。

3、在岗时必须着装整齐,配戴工号牌,禁止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4、严格执行首见、首问负责制,服务要热情周到,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外地病人需要作有关检查,要给予优先照顾,尽量在最短时间内安排检查,并代办邮寄化验单,使其满意而归。

5、标本送到相关科室时,该科室要设专簿,派专人进行核实、登记,以防止遗漏、丢失。

6、检验标本不合格时,应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协商解决,尽快通知病人,有效减少病人的损失和不便。

7、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报告,按规定时限派专人送报告到相关部门或病区,病情危重者应先口头报告相关科室,报告结果特异者应重复核实以保证准确性并与相应科室及时沟通联系。

8、一般的检验项目:急诊检查项目半小时内出报告,病房及平诊检查项目24小时内出报告(特殊检查项目除外);放射科普通照片:急诊30分钟出报告,平诊2小时出报告。

9、严格保证检查(检验、放射、功能等)结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信度,有关报告书写字迹要清晰,文字表达要准确,诊断揭示要明确,对不明确的应提出具体意见供临床医师参考;报告结果不允许涂改。

10、病区或急诊室有危重病人需要立即在床边进行有关检查的,非临床科室的有关人员要在5分钟内到位。

11、病情危重,需要床边照片检查的,由病人所在病区负责将X光机运到病人床边,然后通知放射科,放射科技师接到通知后应在半小时内到位进行拍片操作。

六、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尽职尽责,全心全意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认真执行医嘱,细致观察病情。

(二)文明服务、尊重病人

1、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对病人服务细心、准确、勤快、周到、亲切体贴。做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心理护理。

2、文明礼貌、态度诚恳、语言文明、解释耐心、不拖、不冷。

3、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以衣着取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经济情况,一视同仁。实行保护性医疗制,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三)举止稳重、仪表端庄

1、护士衣帽整洁,工作时不戴手饰,不穿响底鞋,不留长指甲。

2、举止沉着稳重不慌张,行动敏捷果断,不懒散懈怠、轻佻草率,不在工作场所大声言谈、嬉笑打闹。

3、走路、开关门窗,做各种治疗动作要轻柔,应尽量减少对病人的影响。

(四)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1、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更新护理知识,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虚心好学,不耻下问,请教同行,热心教学。

(五)作风廉洁、团结协作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礼物、“红包”,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自强。

2、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医护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诊疗任务,不忌贤妒能,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创新进取,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不得推卸管理责任。

2、遵守国家采购政策,尊重供应商合法权益;不得拒绝院务公开;不得在基础建设、设备采购、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人事管理等工作中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基建、装备大型医用设备;不得规避集中采购,不得影响公平招标采购。

3、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公平竞争,鼓励学术创新,尊重人才,不得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行为等违规违纪行为。

4、遵守“上海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医院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务基层;依法管理,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办事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等道德规范。

八、其他部门人员行为规范

总务、设备、财务、基本建设等部门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采购政策,尊重供应商合法权益;不得收受供应商以各种名义支付的商业贿赂,如财物、参与其提供的娱乐活动等。

2、严格执行财物、物资、食品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理规定。

3、信息中心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数据的保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

4、遵守“上海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医院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服务基层;依法管理,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办事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等道德规范。

九、实施与监督

开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的实施和执行,例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和医德医风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违反本规范的从业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处理;医师、护士违反本规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党员违反本规范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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