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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篇

时间:2021-11-12 22:54:55 来源:网友投稿

服务(service,serve)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fú wù。意思是指履行职务,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也指任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2篇

【篇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6月中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清荣同志的 带领下,本调研组先后深入**、**、**三乡镇中心卫 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以及县医院、卫计局、医改办、 医保局等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 等方式,对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 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强化管 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 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1、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先后改 扩建12所乡镇卫生院,178个村级卫生室达到“五化” 标准,成立县精神病医院,新建县医院住院大楼。县 医院、中医院建立了“名医堂”、“养生堂”和“知 名中医工作室”,17个乡镇卫生院建起“国医堂”。 社会力量办成综合医院3家,在建医养融合医疗机构 1家。县医院4个临床科室、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申报创建市级甲类临床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 1个针 灸科和5个放射影像科申报创建市级乙类重点专科。

组建120急救指挥中心,县医院完成介入诊疗中心建 设。按照“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城带乡”的思路, 依托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带动17个乡镇卫 生院,组建3个医疗联合体。全县构建起以县级医院 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 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卫生应急法制、 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卫生应 急管理能力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对能力不断提高。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态势平稳,未发生重大传染 病流行,遏制了艾滋病蔓延势头,实现了国家免疫规 划跨越式发展,预防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显著下降,法 定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 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

3、 计生服务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构建了全方位工 作络、全覆盖利益导向、全域信息化建设、全过程依

法管理、全参与公共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五全” 工作体系,积极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严格执行计 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全面兑现计生奖扶政策,高 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责任目标,为县域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4、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扩大基本药物品

种,并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范畴,医疗机构基 本药物配备率、上采购率、使用率、零差率政策执行 到位率均达到100%深入开展过度医疗等十大专项整 治行动,有效遏制了“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 群众“看病贵”问题的到有效解决。各级医疗机构均 成立了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领导小组,组建了分级诊 疗科,完善了二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机制, 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U上。

5、健康扶贫工程实施精准有效。各医疗机构按照

“精准识别、跟踪帮扶、精准脱贫”的要求,积极实 施精准式医疗救助。一是设立精准扶贫对象服务窗口, 公开承诺、公示、宣传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各类优惠政 策。对贫困户需要住院的,免收门诊诊疗费,减免10% 的急救服务费,住院治疗在新农合报销后自付部分给 予5%减免。二是严格把握入院指征,规范医疗服务行 为,在服务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按标准收费,按规定核销,控制贫困户住院自付费用。 三是对扶贫对象实施“一对一”服务,随时掌握动态, 对重点人群开展面对面、个体化健康教育,通过前期 的预防保健和后期的健康指导,力促其不再“因病致 贫、因病返贫”。四是坚持集中帮扶与定期帮扶相结 合,定期了解贫困户实际情况,跟进健康扶贫措施, 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自健康扶贫工程实施以来,精 准锁定因病致贫返贫对象6533户19588人,建立了贫 困人口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大数据库,认真开展医疗保 障提升、住院就诊减负、医保结算便捷、公共卫生强 化、服务体系建设“五大行动”。截止 5月底,全县 乡镇卫生院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门诊费万元、住 院费万元,其他费用万元;县医院减免住院费 200余 万元,全县累计减免费用余万元。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县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同“构 建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 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 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 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的 迫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科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碎片化,县乡医疗机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格局尚未 形成,重复检查、过度医疗现象难以有效遏制;专科 门诊特色不鲜明,医疗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 领域服务能力比较薄弱;医疗保障渠道单一,社会资 本投入不足,公立医疗机构占比过大,还未有一家乡 镇民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医疗 资源闲置,利用效率不高;全县村级达标卫生室没有 实现全覆盖,按照“五化”标准,还有 66个未达标。 如**16个村级卫生室,达标的有 9个;**16个村、1 个社区卫生室,1个村未达标,2个村还没建卫生室; **镇11个村卫生室,1个未达标。

2、 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准确。少数乡镇医院对医 改后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明,导致群众期望值过 高,就地就近满足群众医疗卫生健康的基本需求与乡、 村医疗机构职能定位的矛盾比较突出,"健康进家庭, 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 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单体规模不合理扩张,特别 是有些乡镇卫生院盲目跟进“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全力上大项目,进高端设备,导致医疗建设项目普遍 超预算,新增大量债务,加重了运行负担。**镇中心 卫生院近年来已消化276万元,仍负债374万元。** 镇卫生院累计负债高达660万元,仅**年县财政就投 入化债资金210万元,仍余230万元。**镇中心卫生 院现有债务407万元。

3、 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不足。按每千服务人口核

定个编制的医改要求,我县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 649

人。机构改革后,乡镇卫生院又增加了计划生育基本 服务职能,计划生育服务站56名同志统一划转至乡镇 卫生院,按理编制应随之增加,但近年来因调出、退 休、自然减员、组建食药监局和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划 转34人等原因,由医改时核定的 649人反而减少到 615人,同时减少了财政差额补助的人员经费。为积 极应对农村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乡镇卫生 院大量使用临时工,有的编外用工超过编内人员,增 加了人力资源成本,人员经费成为医疗机构的主要支 出。如**镇中心卫生院定编29人,在职54人,其中, 在编22人,临时聘用32人。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均未 向临时用工人员交纳"五险一金",为后期管理埋下 较大隐患。

4、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目前乡镇卫生院 共945人,编制内573人,实际在岗557人,临床医 疗专业266人、护理专业119人、医技专业40人、其 他人员148人;编外372人,临床医疗专业77人、护 理专业181人、医技专业44人、其他人员70人。目 前在岗的人员中医护比要求为1:,实际仅为1:,结 构不合理。B超、检验、放射等医技岗位大部分东拼 西凑、短期学习上岗;公共卫生人员不仅总量不足, 基本上没有专业人员,大部分为医技、护理等非专业 岗位人员转岗,且以编外人员为主。全科医生、中医 临床、西医临床、影像、检验、护理、公共卫生、财 务等人才尤为紧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不足,设施简 陋,工资待遇不高,很难吸引医学院本专毕业生来工 作。由于乡镇就医对象少,临床经验少,医疗水平难 提高,加剧了乡镇卫生院的人才流失。编制管理不够 规范,人才引进渠道不够通畅,陷入“医护人员编制 空缺、编外人员大量使用、技术人才引进不来”的怪 圈。

5、 新农合保障水平不够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实施,基本消除了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 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健康保障水平。为防止基金透 支,实行基金总量控制,乡镇卫生院核定基金普遍不 足,不得不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转住院病人,无形 中增加了病人负担。今年1至5月,**镇卫生院为建 档立卡贫困户减免门诊费1353人次13530元、住院费 437人次10313元,**镇卫生院减免门诊费636人次 2210元、住院治疗1095人次19841元。县医院应补 尽补,应免尽免,累计减免4375人次万元。从以上数 据可以看出,乡镇卫生院为贫困户门诊住院例均减免

了 13元,县医院为贫困户例均减免了 116元,例均减 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6、 乡村医生队伍不太稳定。村医是农村基层卫生 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解农村群众“看病难” 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村医队伍面临人员不足、年 龄偏大、综合素质偏低等问题。特别是村医特殊的身 份性质和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不健全, 待遇普遍较低的问题,直接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和队 伍的稳定性。

7、医疗机构用电成本过高。自**年12月启动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卫生单位电费由原来半营 利性质变成按商业用电收取(每度元),在收入降低、 经费减少情况下,电费支出与医改前实行“以药补医” 时期相比不降反升,高电费已成为医疗卫生单位的较 大负担。

8床位费收费标准偏低。自**年修订的医院床位 费收费标准使用以来,我县一直未进行调整。随着乡 镇卫生院服务环境的改善、服务能力的提高及市场物 价水平的增长,床位费还是旧标准,与患者的实际消 费差距较大,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为科学配置城乡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 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现提出如 下建议:

1、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全县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规划医 疗卫生资源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医疗卫生 机构的健康发展;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 发展方式转变;科学界定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严格 执行分级诊疗标准》和医改的有关规定,县级公立医 院是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 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 诊及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 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 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村卫生室接 受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承担所在村的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 工作)。

2、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始终坚持 以解决群众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 医疗能力为主线,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适度有序 发展;应急谋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统筹预防、医 疗和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好医疗卫生服务体 系的整体功能;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的项目建设,综合 提升医疗、预防、保健功能,妥善应对因实施单独两 孩生育政策,新增出生人口持续增加而带来妇产、儿 童、生殖健康等突出的供需矛盾;补齐短板,实现"五 化”村级卫生室的全覆盖;增加村医补助标准,统筹 村医养老保险,稳定农村医务人员队伍。

3、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落实 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全力保障17个乡镇卫生院的 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县直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的改扩建 项目顺利推进。适当提咼新农合住院基金总量控制标 准,放大健康扶贫效果,增强医疗机构自我发展能力。 督促县乡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健康扶贫政策,对减免贫

困户的诊疗费用应给予补助。

4、 健全用人机制,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在确保退 一补一的前提下,探索编制备案制管理和合理有序的 人才流动模式。乡镇卫生院在编制控制内以公开招聘

的方式予以补充。进一步规范编外用人管理,优化编 外人员进入程序,严格按照编制比例、岗位必须、条 件符合等要求,择优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对现有 编外人员要全部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合同制管理。新 聘编外人员按照一定的比例控制,实行考试考核,择 优聘用。

5、 加强队伍建设,破解人才短缺难题。建立以政 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

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人才发展的投入。加大全 科医生的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引导,畅通临床、 医疗紧缺人才和医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引进渠 道,鼓励和吸引优秀医务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探 索“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培养模式。建立健全以 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 符合医疗卫生队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 制。不断完善职称评定制度,促进医疗卫生人才的合 理流动和快速成长。

6、整合医疗资源,加快医养结合步伐。整合医疗 服务、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老年医疗 康复机构,畅通交流协作渠道。支持县级医疗机构设 置养老床位,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 动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 和养生保健的传统优势。加快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提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 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积极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 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广泛开展医疗健康养老签约服 务,逐步丰富完善医疗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支持、鼓 励民间资本投资医养结合产业,加快提升全社会健康 养老保障能力。

7、缴纳养老保险,稳定基层医疗队伍。建议县财 政参照我县村级副职干部养老保险金缴纳标准,为乡 村医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 行安排50岁以上村医的养老保险经费,50岁以下村 医的养老经费逐步安排解决,从根本上解除村医的后 顾之忧。

8加强部门协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县乡医疗 卫生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非商业赢利性质, 政府应协调供电部门变更医院用电性质,由商业用电 调整为居民用电,以减轻医疗机构负担,目前,上级 物价部门已调高乡镇卫生院床位费收费标准,最高达 到17元。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与物价、医保等 部门协调,尽快调价并执行到位。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62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 5个,镇卫生院21个,村卫生室212个,个体诊所24 个,全县的三级医疗卫生络基本形成。 截止**年底,全 县在编医务人员501人。全县医疗机构临聘人员 490 人,其中:县医院174人,中医院100人,妇幼保健 院61人,疾控中心8人,镇卫生院147人。村医350 人。

**年度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总诊疗人次万人 次,住院万人次,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群众万人次,每 名职工日均服务人次。县级公立医院总诊疗人次万人 次,住院万人次,公共卫生项目及其他服务群众万人 次,每名职工日均服务人次。

(二)取得的成效

医疗机构的基础条件不断改善。近年来,中省项 目累计投入资金亿余元,完成了 21个镇卫生院、59

个村卫生室新建和3家县级公立医院改扩建项目,配 置常用医疗设备XX余台,累计培训业务人员6700余 人次。创建二级甲等医院1个,二级乙等医院1个, 一级甲等卫生院9个,乙等卫生院12个,创建规范化 和标准化村卫生室212个,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化预防 接种门诊21个、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21个、公共卫 生服务管理中心21个,建成“艾滋病初筛实验室” 4 个。实现了县镇、镇村一体化管理,全县的医疗卫生 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就医 条件进一步改善。

药品“三统一”政策实施,缓解了百姓买药贵和 看病贵的难题。自药品“三统一”政策实施以来,药 品价格、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 % % 和%门急诊人次同比上升22%

新农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由于不断加 强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服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 低入院门槛,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 销程序,及时兑现补助,使广大患者得到了实惠,农 民主动参合的人数越来越多,**年参合率达到%人均 筹资标准由50兀提咼到365兀,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以破除“以药养医” 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推行岗位聘用,实行全员聘任、 竞聘上岗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临床路径改革、优质 护理示范工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项工作有序开展, 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落实药品 零差价后,财政对镇卫生院实行差额拨款,相当于全 县卫生院职工工资总和的 49%实际运行情况是拉高 填低,即:效益不好的卫生院享受财政补偿较高,效 益好的卫生院财政补偿低,少部分卫生院没有享受财 政补偿,影响了卫生院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镇卫生院 绩效工资制还没有完全推开,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 用人机制,一线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受到影 响;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 不到位;四是招聘的大学生还未享受到省上出台的优 惠政策36号,待遇: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 补助安家费3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 住房)。

基本建设财政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 卫生院的诊疗设备相对缺乏,多数卫生院实用的诊疗 设备仍显不足。二是部分卫生院房屋紧张,周转房短 缺,医务人员长期在外租住,对工作有一定影响。

医务队伍现状堪忧。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人员 偏少,基本服务运转难。就卫生院而言,县上核定镇 卫生院人员编制310名,目前在编256人,其中:县 级医疗机构借调51名,实际在岗205人,缺员较多。 为了确保工作的基本运转,聘用了大量的医护人员, 一些受聘人员嫌工资待遇低,正式入编无望,就到大 医院或外地找工作,致使医技术人员队伍缺乏保障, 不能适应当前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二是整体素质不 高,提供优质服务难。目前,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人员素质相对偏低,就镇卫生院而言,全县在编卫技 人员中,本科学历15人,占%大专学历128人,占% 中专学历102人,占%副高技术职称人员2人,占% 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3人,占%初级技术职称人员152 人,占62%员、士 58人,占24%有的卫生院,卫

技人员最咼职称只有医师,放射、检验、 B超等科目

多数人员是“半路出家”,或者由医生兼职。农村卫 生室医务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 优质医疗服务需求;三是用人机制不畅,人员结构优 化难。由于医疗机构用人机制不健全,面临着"大学 生进不来、好的留不住、差的出不去”,致使许多卫 生院医疗技术力量低下,服务能力薄弱;四是职称评 聘受限,工作积极性调动难。由于受职数编制限制, 一些长期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专科毕业生,他们向 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机会少,晋职难,影响了 工作积极性;五是县级公共卫生机构队伍现状与承担 工作不相适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在编在岗 24 人,在编人员中仅一人是全日制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生, 非专业人员7人,占% 50岁以上6人,占25%,人员 现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适应;县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 人员8人,不能满足对全县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与管理 工作的需要;卫生监督所在编 4人,与监督对象比为 1:168,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医疗技术人才紧缺已成 为制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作用的最大障碍。

保障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医务人员没 有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二是医疗机构使用的临聘人员 没有纳入全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加大了医疗机 构的经费支出。三是基层卫生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 机制还未建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院秩序难以 保障。四是120急救中心没有单独设立,职能不明, 责任不清,运行不规范。

底工程建设不牢。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医队伍年 龄结构老化,专业人员缺,业务能力普遍薄弱。二是 收入低,大部分村医缺乏工作热情。三是卫生室的房 舍条件普遍较差。四是养老机制未建立,部分年轻村 医为了维持一家人生活,不得不离职外出创业,造成 村医队伍不稳定。

信息化水平低,服务能力差。主要表现在:一是 镇村医务人员对信息化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信息标 准化建设资金短缺,大部分村卫生室没有配备信息化 设施,所有资料的收集和上报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 三是人员缺。

就医难”仍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我县三级医 疗卫生服务络虽已初步形成,但镇、村卫生资源比较 匮乏,基层广大群众普遍对医疗设备不足、医务人员 短缺、诊疗水平有限的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缺乏信任, 患者涌进市县级医院就医,结果导致大多数二级以上 医院"人满为患、一床难求"的局面。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突出政府统领作用,积极推进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实施意见》,加快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院长 负责制,赋予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适应行业特 点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激活公立医院主导作用 的发挥。

强化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管理。建立目标 管理考核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 等实行系统考核评价,进一步夯实岗位绩效工资考核 机制,有序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

进一步理清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夯 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小病不出村镇的问题。

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院经费的投入机 制。加大对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开展基本 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 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处置任务经费的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增加城乡公共 卫生服务经费,使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 费标准不低于40元。基层卫生院、县级公共卫生服务 机构按规定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对县医院的基本建 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 分、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及承担公共卫生服 务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对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在投 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促进中医、妇幼保健事业发展。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使硬件设施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和要求。

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 能力,人才是关键。要按专业需求和发展需要,多渠 道、多途径吸引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根据

【篇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湖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司法部“根在基层”青年干部调研团

【期刊名称】中国司法

【年(卷),期】2018(000)002

【总页数】4

为深入了解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9月17日至23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司法部党组的部署要求,由司法部八个直属机关单位组成的“根在基层”青年干部调研团一行赴湖南省开展调研实践活动。调研团行程涉及长沙、娄底、湘潭3个城市的4个县(区)、6个乡镇、4个村(社区),先后走访了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浏阳市淳口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娄底市娄星区小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韶山司法所、大鲲律师事务所、长沙公证处、湖南省女子监狱、湖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9个调研点,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司法所长、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听取基层同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实地查看、与基层同志座谈、查阅卷宗、观看工作视频、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团员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悟。

一、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需求

(一)“下楼、上线”,搭建服务平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对此,湖南省司法厅提出的口号是“下楼、上线”。

“下楼”指全面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建设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将法律服务人员从楼上的办公室搬到楼下的接待窗口,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称之为“下楼”。目前,湖南全省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个(省级1个、市级5个、县级117个),覆盖95%的县市区,全部处于临街一楼位置;51%的乡镇(街道)和13%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各中心和站点划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窗口,统一形象标识、服务功能,便于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极大提升了法律服务与群众的“接触面”。以浏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2015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最初半年,就接待群众1.7万人次,是浏阳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以往全年接待量的7倍多,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称赞。娄底市娄星区的1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依托司法所设立,按照湖南省统一标准建设,将办公室改为了接待窗口,方便群众及时寻求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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