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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明规范内容【5篇】

时间:2021-11-05 15:54:39 来源:网友投稿

文明,简言之,就是用文字和记录媒体将成果记录下来。是人类历史积累下来的有利于认识和适应客观世界、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的总和。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这些集合至少包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语言文明规范内容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5篇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篇1

小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一、"仪容仪表之礼"

目标:仪表大方、衣着得体、干净整洁、习惯良好

具体规范:

1.仪表规范,男生不留长发,不烫发染发;女生不留披肩发,留海不过眉。

2.不染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项链、耳环、戒指等饰物。

3.有校服在校应穿校服,服装干净、整洁,佩戴红领巾、队徽或有关标志。

4、勤剪指甲,指甲内无污垢,饭前便后要洗手。

5、每天早晚洗脸、刷牙,每天洗脚,定期洗头、洗澡,保持面部干净,头发整齐,身体无异味。

6.会整理房间、物品,保持环境和物品整洁。"

二、"言谈举止之礼"

目标:言语文明、举止大方、心态平和、谦虚友善

具体规范:

1.会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2.接听电话先说“您好”,通话结束说“再见”,再挂电话。
3.在校园和公共场所讲普通话。
4.站立时抬头挺胸,坐立时姿态端正,保持正确的读书、握笔、写字姿势。
5.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6.放学时排好路队,按照规定路线走。
7.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并排前行,不推挤他人,保持校园安静。

三、"待人接物之礼"

目标: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热情助人、诚信担当

具体规范:

1.孝敬长辈,爱护幼小。在家做力所能及的事,在父母长辈生日或节日时表示祝福。

2.尊敬老师,听从老师的教诲,对老师常怀感恩之心,教师节时对老师表示祝福。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入室要敲门报告,经允许后方能进入。

3.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学会谅解和谦让,不给同学起外号。

4.会用微笑、点头、鞠躬等常用体态语与人交流,能热情、大方地与他人交往。

5.借用他人的东西,应先征得他人同意,用后及时归还并致谢。

6.乐于助人,为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7.诚实守信,不说谎话,拾金不昧,主动上交。

8.家有来客,热情接待,倒水问候,主动送客。

9.到他人家里做客,礼貌问好,不乱翻乱拿他人物品,不提过分要求。

四、"文明出行之礼"

目标:讲究规则、文明出游、爱护环境、恪守公德

具体规范:

1.认识交通标识,遵守交通规则;乘车上、下车前,要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无车后再开门上、下车。

2.外出时要有家长陪同;如与同学一起外出时要提前告诉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

3.外出游览或参观要准备垃圾袋,将垃圾随手入袋,自觉带出场馆、景点或投放入垃圾箱。

4.主动监督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共秩序,当好文明宣传员。

5.出行、旅游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攀爬、涂抹景点景物。

6.外出旅游或参观要文明拍照、文明入厕。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文明餐寝之礼"

目标:遵守秩序、节俭用餐、文明就寝、牢记安全

具体规范:

1.饭前洗手,饭后洗手、擦嘴;睡前洗手、洗脸、刷牙、洗脚。
2.喝汤、咀嚼食物时不发出声响。
3.等候家人一起吃饭,先请长辈动筷,然后自己再动筷;用餐后主动帮家长收拾餐具。
4.在公共场所就餐时不追逐嬉闹、高声喧哗。
5.吃饭要爱惜粮食,不挑食、捡食,外出就餐应适量点餐,提倡“光盘行动”。
6.养成独立睡觉的习惯,睡前不躺着看书。
7.按时作息,不睡懒觉,起床后整理床铺。

六、"成长六仪之礼"

目标:神圣庄严、心存敬畏、启迪心灵、强化传承

具体规范:

1.参加升旗仪式时脱帽、注视国旗行队礼,唱国歌声音响亮,不随意走动,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或队徽。

2.参加入学仪式、入队仪式、成长仪式、毕业仪式时,着装整洁,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或队徽。

3.集会时按时集中,按照秩序入场、退场,遵守会场要求。

4.仪式活动中按规行礼,肃立倾听,不随意交流、走动,适时鼓掌。"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篇2

使用规范语言 传承中华文明

责编:程丽芸 陈莉

编者按:近日,普通话水平考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已结束,不少考生走出考场后表示:一测试才知道,一些常用字存在误读和误写,而且对字的文化涵义知之甚少。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中华文明和规范语言遭到了网络语言的挑战。网络语言对规范语言产生了哪些影响?如何正确使用规范语言?本版几篇文章的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

从辞典中学习使用规范语言

人文学院副院长 陈立新

规范的语言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到底是由谁来制定的?在印刷媒介时代,新词往往较早地出现在报章,然后会出现在书籍,最后被收录到辞典里。也就是说,新词条要被出版周期较长的词典收录,需要时间的积淀,需要得到权威语言学家的认可。因此,语言规范化的工作是由语言学家来承担的,最后是以辞典的形式公之于众的。

然而,当我们跨入电子媒介时代,因特网上出现了“百度百科”、“维基百科”,“爱词霸”等无时不被更新改写的百科全书和辞典,仿佛所有网民都是权威的语言学家。语言的规范性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往日的辞典还会有规范语言的功能吗?近日出版发行的《辞海》第六版,增收了“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萨达姆、叶利钦、下岗、黑哨、汶川特大地震、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网民、网络营销、电子商务、3G、MM、博客、闪客”等一万多新词条,而像“超女、PK、雷人、山寨、囧”等使用频率很高的网络流行语却被挡在门外。对此,我们并不感到意外,年轻人在追逐流行,而上了年纪的人却在怀旧感念。当我们揭开纳西族东巴文化的神秘面纱时,才发现是古老的东巴文字——“斯究鲁究”让时间凝固,是古老的东巴经典让人与自然真正和谐,是古老的东巴习俗让丽江古城绽放着她独有的魅力。不言而喻,语言的教化作用是其规范性的重要内涵。

因此,在考察语言的规范性时,要兼顾语言的历时性与共时性,既要照顾到沉淀下来的书面语,又要照顾到口语(包括网络社交流行语)。十年一修的新版《辞海》在秉持传统的同时又体现了现代性,特别强调对新词条作出既准确又科学的阐释。

毋庸置疑,纸质媒体的权威性还是凌驾于电子媒体之上的,但是由于我们的生活、学习方式发生了极大程度的改变,敲击键盘取代了书写记录,阅读纸质媒体的时间是少之又少,那些权威的辞典只能静静地躺在图书馆里。最近东莞、深圳街头出现的“图书馆ATM”使得市民接触图书更为便捷。当然,我们更期待《辞海》电子版的早日问世,只要打开手机就能随时在线查阅,让人们能更便捷地学习更权威、科学、严谨的汉字。

2,

上海应带头说好普通话

大学语文教研室主任 郑闽江

在上海当了一段时间的老师,一个突出的感受是上海市普通话的普及程度和受重视程度是其他城市远远不能比的。40年前,能说好普通话的上海本地人不多,所以侯宝林的相声《戏剧与方言》专门把上海话里最容易被误会的语言说出来,足足笑倒了全中国。现在到上海不用担心听不懂上海话,年轻人的普通话早就克服了不会翘舌音的弊病,只是在舌根音的发音上还有些缺陷。而年纪大一些的老叔叔老阿姨和你聊天时的普通话基本上是巩汉林的戏剧小品水平,没什么听不懂的。可以说,普通话在上海的普及程度和运用水准在全国非北方方言区名列第一。

上海话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极易接受新事物,注重参考和借鉴“外来语”,不断地从中衍生出形象生动的新词汇用来丰富和充实自己的方言,夹杂着英语和电脑用语是这个城市话语的特点。上海一些聪明的年轻人似乎很乐意创造,每天都会有新的语言派生出来:无论是从开埠时期十里洋场一直流传至今的词汇“司伯灵锁”(英语spring,弹簧锁)、“水门汀”(英语cement,水泥或混凝土)、“派克大衣”(英语parka,风雪大衣)、“派司”(英语pass,证书)、“老虎窗”(英语屋顶为roof,屋顶上的窗子英译为老虎窗),还是当今网络时代层出不穷的新名词“立升”、“拗造型”、“发调头”等等,无不显示出海派文化极大的包容性。

上海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国际化大都市,如果能正确地运用普通话和标准汉语,不仅能保证其对中华文化的引领,也表现了这座城市的文化修养和水平档次。相反,如果不使用标准汉语语音和高水平文字,在语言中带着俚语土话,夹杂英语和不规范的电脑用语,最终会贻笑大方。一位美国外教对我说,为什么在美国被视为垃圾语言的电脑话语在中国这么流行?一位台湾游客说,你们在国语中夹杂英语和我们30年前差不多。口语不仅是交流的工具,也是社交的招牌,文化水准、受教育程度均在其中。所以,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汉字,对一个城市的文化发展及个人的内涵修养具有重要意义。

3,

只求意会不重言传的E时代语言

本报记者 陈 莉

作为一种新兴的语言,网络语言生动形象,与时代接轨,具有亲合力的特性使其被迅速广泛地运用于当下年轻人的日常口语表达之中,成为各色“潮”人们的关注焦点。那么,到底是什么赋予了网络语言独特的魅力让其在年轻人中如此受宠?那些貌似生硬难懂的个性化表达方式都有怎样的特点呢?

首先,词汇是语言系统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在网络语言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词汇的变化最为显著,旧词新译,汉语新词,甚至是一些网络符号的出现都给形式丰富的网络语言奠定了多样化的表达基础。例如“青蛙”,“恐龙”,“贤惠”,“灌水”这些词都早已摆脱原先的含义,依次转变成了“丑男”,“丑女”,“闲在家里什么都不会”,“随便乱发文章的意思”;而像BF(boyfriend=男友),BBS(bulletin board system=电子公告栏系统),CU(see you=再见)这样的英文缩写也是使用率极高的表达方式。网上聊天时单一文字表达显得有些单调,网民们就创造出了表示表情或语气的“象形文字”,即将几个标点符号组合在一起的图形。由此可见,丰富多彩的新兴词汇是网络语言的第一大特点。

网络语言的第二大特点就是超越常规语法所导致的口语化表达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影响理解沟通的前提下,网民在交流过程中可以将各种材料信手拈来,随意组合,例如英汉混杂,符号和字母混用等等,而语序的变异和奇特的句式诸如 “兄弟我闪先”、“我还真有点舍不得的说”更是造成了网络语言很大的随意性。另外,语气词、方言词的过多使用也使得网上即时沟通的效果更显口语化。

最后,网络语言也因为主体性的隐蔽而带有着不可避免的粗俗化的特点。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谁,多大年纪,什么身份,你可以扮演你想要扮演的任何角色,随心所欲地说你所想。为了放松而上网所用的语言一般都很通俗很随便,不讲什么语言规范性。还有一些人上网是为了发泄现实生活中的不满或是满足自己的低级趣味,他们在没有现实交际原则的束缚下,多少会显得有些肆无忌惮。这种现象可以说是网络语言文化的阴影。

网络语言是一种新兴的语言文化,使用者是数量众多的网民。然而网民不仅活跃在互联网上,而且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因此网络语言就会很轻易地迁移到现实中来。不难想象,网络语言在某种程度上的不规范性及其与现实生活的愈加贴近,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现代规范语言的发展,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

4,

我身边的奇“语”怪“形”

本报记者 赖嘉炜

前几天,闲来无事去论坛转转的时候,发现自己又落伍了,帖子里面有网友说某一个卡通人物“好萌”,一时不理解,去百度一下才知道,“萌”就是可爱的意思。

这就是网络用语。平日里时常会听见周围同学蹦出“酱紫”、“表”、“小白”、“雷”这样的词。老师们可能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可是它们已被我们使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些网络用语的出现与学生和网络的相伴密不可分,经常上网聊天、看帖子就会不经意间把网络用语带入日常生活中。

举例说,上文提及的“酱紫”就是“这样子”的缩略版,“表”就是“不要”的意思,小白是指新手、菜鸟,被“雷”就是被震惊到。网上聊天时如果对方打出“==”,不要以为对方输错了,这个长等号就是“稍等”。网络用语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繁琐的打字输入,也让网络聊天的气氛更轻松愉快。

有一段时间“OTL”或者“orz”这几个英文字母很是流行,在各大论坛上出现频率颇高,最早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打问过后才知道,其实这几个英文字母就是象形图案。再一联想,别说,还真像一个小人两手撑地,双膝跪地的样子,通常用在表达对他人无比崇拜或者是被震惊倒地的情绪。

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语言不得不说是广大网民智慧和幽默的体现,它让屏幕上的文字更诙谐更富有活力。于青年人而言,这是一种流行。而对网络语言有大致了解,可以让自己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的通行更加方便。然而,网络语言有一定的使用范围,不能太泛滥,否则会带来尴尬或误会。记得有一次课堂上,一位同学评价美国某一参赛者的表现时,他来了一句:“我被完全‘雷’到了”。在座的同学笑了,老师却困惑了,继而是一阵沉默。还有学生同老师的交流、写作业、考试做答卷或写论文等这些不可怠慢、正规严肃的场合,网络语言也不能随意使用。它再怎么诙谐幽默,也只能存活在网络和密友中。学习使用规范语言才能更好地传承优秀的中华文化。

5,

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规范用语

本报记者 程丽芸

11月底,在我校被认定为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之后,我参加了这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学校一直十分重视学生普通话水平的提高,通过专栏、开展各种诗歌朗诵活动等形式,以增强学生的规范语言文字意识。而这次通过这样一个测试,我才深有感触。

普通话考试对字词的读音要求很高,字与字之间的音节要分清楚。然而有一些很常见的词语却被我们忽视了。比如,周围的人常会将“不要”两个字连起来读成“表”音,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因为平时在网上和人聊天交流,为了加快打字速度,会习惯性地将一些词语连读后用相似发音的字作为代替。久而久之便习惯了这样的读法,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沿袭了过来。

考试的最后一部分是要求自己发挥,根据话题说满3分钟。这是考验标准普通话的水平。也许我们会觉得这一道考题很简单,其实不然。因为我们会一不小心说出那些“不规范”的字词,如“偶在暑假的时候和父母出去旅游了”,“路上看见一个打扮很古怪的人,我好汗”,“在那里我看到了好多我好喜欢的东东”等。这些夹杂了不准的发音和网络用语的口语,都是在平时生活中无意养成的。同学间交流的时候都大量使用这样的网络词汇,不规范地用着一些常用词句,时间长了就成为一种习惯。这势必会对我们步入社会、踏上工作岗位后规范用语的使用产生影响。

经历了普通话水平测试之后,我深刻地意识到,大学生应当在日常生活中就开始注意使用正确的规范用语,避免不规范用语的泛滥,让我们做不规范用语的终结者。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篇3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 编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范(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 规范(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 规范(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 规范(标准)的研制

第七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研办”)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督促规范(标准)研制组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八条 研制组应对所研制规范(标准)的质量负责。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完成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研制报告(国家标准称为“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并通过研讨会、信函等方式向专家和社会相关部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研制组的征求意见计划应事先报科研办同意。

第九条 研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妥善处理后,形成规范(标准)鉴定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1)及有关附件,科研办审阅并决定能否进行项目科研鉴定。必要时科研办可要求重新征求意见。

第十条 规范(标准)研制项目的科研鉴定,通常采用会议鉴定的形式。专家鉴定会由研制组负责组织进行,鉴定专家名单需报科研办审批。

第十一条 规范(标准)经专家鉴定会鉴定通过并作适当修改后,形成规范(标准)送审稿,提交审委会审定。

第四章 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第十二条 研制组应向审委会提交下列送审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各一式两份):规范(标准)送审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鉴定会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签名表、审委会审定意见(国家标准称为“审查会议纪要”)代拟稿等。审定办对送审材料初审后报审委会领导。经审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 审委会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对规范(标准)送审稿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工作通常采取会议形式审定。规范(标准)涉及的专业较少、分歧较小、内容比较单纯的也可以采取函审形式。

第十五条 采取会议形式审定时,审定办应于会前15天内将会议通知、规范(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等送各审定委员。

采取函审形式时,审定办寄送的函审材料同会议审定方式,发函时,应随附函审单一份(见附2)。

第十六条 审委会委员参加审定会的审定,如有特殊需要,审委会可聘请若干名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临时委员参加审定会。审委会讨论形成审定意见和表决时,研制组人员应回避。审定会到会委员应不少于3/4,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3/4同意方为有效。投票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案,作为审定意见说明的附件。

函审时,函审时间为一个月。审定办对函审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函审结论表(见附3),报审委会领导阅批。回函不少于函审专家的3/4,且赞成者占回函总数的3/4方为通过。回函不足2/3者,应重新组织函审。

第十七条 规范(标准)送审稿审定通过后,研制组根据审定意见形成规范(标准)“齐、清、定”的报批稿(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提交报批。

第十八条 规范(标准)送审稿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通过后仍需修改的,退回研制组修改完善。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未通过的,应退回研制组继续研制;或另组研制组重新研制。

第五章 规范(标准)的审批、发布

第十九条 语言文字规范(GF),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审批、编号、发布。上报的审批材料主要有:规范报批请示、规范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审委会签名表、规范报批材料清单等。

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批。上报的材料主要有:报批请示、国家标准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及审委会签名表。报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的材料主要有:报批国家标准的公文、国家标准报批稿、国家标准申报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送审稿及函审单、国家标准报批材料清单。如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应附该标准文本和译文。

国家语委参与制定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国际标准(ISO),应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最后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审批。

第二十条 语言文字规范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发布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试行”或“实施”两种。社会影响较大的规范可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年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应尽量集中多项规范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领导签署批准的时间,即为该语言文字规范发布时间。实施时间最少要晚于发布时间3个月。

第二十二条 语言文字规范经签署批准后,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见附4)。属于国家标准的,则以国家语委与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委的名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

第二十三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出版事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安排,研制组协助进行校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语言文字规范发布后一个月内,应将已发布的规范及研制报告连同发布文件等各一份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阅知。发布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第六章 规范(标准)的复审

第二十五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维护性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由审委会负责。复审形式、程序与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大致相同。

第二十六条 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规范(标准)继续有效,不改顺序号和年号。重版时在其封面编号下标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作修改的规范(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规范(标准)顺序号不变,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规范(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废止。

第二十七条 复审结束后审委会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报教育部领导阅批。属于国家标准的,须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复审报告经批准后,应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七章 规范(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语言文字应用的各领域及相关人员应依法自觉遵循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第三十条 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语言文字应用中是否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审查认证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未经审查认证的信息技术产品及其他另有规定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未经授权的有关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名义参加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证活动。

第八章 规范(标准)的建档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修订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等均属建档范围。归档的材料应能反映规范(标准)的形成过程。主要的归档内容有规范(标准)立项、研制、审定、审批、复审(包括信函、签名、会议现场记录、领导批示等)、发布、出版、社会反响等各种书面、电子、图片材料。归档材料的种类、份数应齐全完整。

第三十三条 建档工作应责成专人负责。随时收集整理需归档的文件,请主管领导阅签后归卷。

第三十四条 建档以规范(标准)为单位,每项一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立卷登记。每项规范(标准)卷一式两份:原件卷和复制件卷。一些不必归入原件卷但又具有一定保留价值的材料,可归入复制件卷。规范(标准)档案应按名称建立索引,以便查询。

第三十五条 规范(标准)档案应永久保存。原件卷每年移交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保管,供外单位查阅。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意见汇总处理表(略)

规范(标准)送审稿函审单(略)

规范(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略)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批准发布公告(略)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篇4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部委规章。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8月27日发布并实施。《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涵盖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研制、送审稿的审定、审批、发布、复审、实施、建档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语言文字管理机制,以适应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需要,现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管理,确保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是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

第三条 编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研制计划,应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社会发展需要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等为依据。

第四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中长期规划。根据规划,每年8月在征求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规范(标准)研制计划,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其中的国家标准须于每年9月底前将研制计划项目草案和项目任务书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

第五条 规范(标准)计划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则是:

确属急需制定的项目,可以增补;

确属特殊情况,可以对计划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

确属不宜制定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报批程序撤销。

第六条 规范(标准)研制计划项目的调整,须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属于国家标准的,还须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未获批准者,应照原计划进行研制。

第三章 规范(标准)的研制

第七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科研办”)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组织项目的前期科研工作,督促规范(标准)研制组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八条 研制组应对所研制规范(标准)的质量负责。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参照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完成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研制报告(国家标准称为“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并通过研讨会、信函等方式向专家和社会相关部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研制组的征求意见计划应事先报科研办同意。

第九条 研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并妥善处理后,形成规范(标准)鉴定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1)及有关附件,科研办审阅并决定能否进行项目科研鉴定。必要时科研办可要求重新征求意见。

第十条 规范(标准)研制项目的科研鉴定,通常采用会议鉴定的形式。专家鉴定会由研制组负责组织进行,鉴定专家名单需报科研办审批。

第十一条 规范(标准)经专家鉴定会鉴定通过并作适当修改后,形成规范(标准)送审稿,提交审委会审定。

第四章 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第十二条 研制组应向审委会提交下列送审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各一式两份):规范(标准)送审稿、研制报告、意见汇总处理表、鉴定会鉴定意见及鉴定专家签名表、审委会审定意见(国家标准称为“审查会议纪要”)代拟稿等。审定办对送审材料初审后报审委会领导。经审委会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 审委会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章程》对规范(标准)送审稿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工作通常采取会议形式审定。规范(标准)涉及的专业较少、分歧较小、内容比较单纯的也可以采取函审形式。

第十五条 采取会议形式审定时,审定办应于会前15天内将会议通知、规范(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等送各审定委员。

采取函审形式时,审定办寄送的函审材料同会议审定方式,发函时,应随附函审单一份(见附2)。

第十六条 审委会委员参加审定会的审定,如有特殊需要,审委会可聘请若干名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临时委员参加审定会。审委会讨论形成审定意见和表决时,研制组人员应回避。审定会到会委员应不少于3/4,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的3/4同意方为有效。投票情况应书面记录在案,作为审定意见说明的附件。

函审时,函审时间为一个月。审定办对函审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函审结论表(见附3),报审委会领导阅批。回函不少于函审专家的3/4,且赞成者占回函总数的3/4方为通过。回函不足2/3者,应重新组织函审。

第十七条 规范(标准)送审稿审定通过后,研制组根据审定意见形成规范(标准)“齐、清、定”的报批稿(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提交报批。

第十八条 规范(标准)送审稿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通过后仍需修改的,退回研制组修改完善。经审委会会议审定或函审未通过的,应退回研制组继续研制;或另组研制组重新研制。

第五章 规范(标准)的审批、发布

第十九条 语言文字规范(GF),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审批、编号、发布。上报的审批材料主要有:规范报批请示、规范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审委会签名表、规范报批材料清单等。

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批。上报的材料主要有:报批请示、国家标准报批稿、审委会审定意见及审委会签名表。报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的材料主要有:报批国家标准的公文、国家标准报批稿、国家标准申报单、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送审稿及函审单、国家标准报批材料清单。如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应附该标准文本和译文。

国家语委参与制定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国际标准(ISO),应先报国家语委主任阅准,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最后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审批。

第二十条 语言文字规范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发布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试行”或“实施”两种。社会影响较大的规范可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年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应尽量集中多项规范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领导签署批准的时间,即为该语言文字规范发布时间。实施时间最少要晚于发布时间3个月。

第二十二条 语言文字规范经签署批准后,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见附4)。属于国家标准的,则以国家语委与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委的名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

第二十三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出版事宜,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安排,研制组协助进行校对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语言文字规范发布后一个月内,应将已发布的规范及研制报告连同发布文件等各一份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阅知。发布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家标准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第六章 规范(标准)的复审

第二十五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维护性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由审委会负责。复审形式、程序与规范(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大致相同。

第二十六条 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规范(标准)继续有效,不改顺序号和年号。重版时在其封面编号下标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作修改的规范(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规范(标准)顺序号不变,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三)已无存在必要的规范(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废止。

第二十七条 复审结束后审委会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报教育部领导阅批。属于国家标准的,须再报国家标准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复审报告经批准后,应在相应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七章 规范(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语言文字应用的各领域及相关人员应依法自觉遵循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第三十条 教育部(国家语委)负责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语言文字应用中是否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审查认证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未经审查认证的信息技术产品及其他另有规定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未经授权的有关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教育部(国家语委)名义参加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证活动。

第八章 规范(标准)的建档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制定或修订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等均属建档范围。归档的材料应能反映规范(标准)的形成过程。主要的归档内容有规范(标准)立项、研制、审定、审批、复审(包括信函、签名、会议现场记录、领导批示等)、发布、出版、社会反响等各种书面、电子、图片材料。归档材料的种类、份数应齐全完整。

第三十三条 建档工作应责成专人负责。随时收集整理需归档的文件,请主管领导阅签后归卷。

第三十四条 建档以规范(标准)为单位,每项一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立卷登记。每项规范(标准)卷一式两份:原件卷和复制件卷。一些不必归入原件卷但又具有一定保留价值的材料,可归入复制件卷。规范(标准)档案应按名称建立索引,以便查询。

第三十五条 规范(标准)档案应永久保存。原件卷每年移交教育部办公厅档案处保管,供外单位查阅。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意见汇总处理表(略)

规范(标准)送审稿函审单(略)

规范(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表(略)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批准发布公告(略)

语言文明规范内容篇5

幼儿文明礼仪规范幼儿文明礼仪教育内容

文章

来源幼儿文明礼仪规范仪表之礼

目标: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1、学会自己刷牙、洗脸,在家长的帮助下梳理头发。

2、学会自己穿衣、穿鞋。

3、学会自己揩鼻涕、擦汗。

餐饮之礼

目标: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1、饭前洗手,饭后洗手、擦嘴。

2、学会正确使用餐具,自己吃饭,不撒食物。

3、吃饭时不吵闹,不独占食物。

4、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不挑食。

言谈之礼

目标: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1、学会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

2、在成人的提醒下,能主动与人打招呼。

3、学会举手发言。

待人之礼

目标: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1、学会与小朋友分享玩具。

2、不随便乱动别人东西。

3、按照规则和要求玩游戏。

行走之礼

目标: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1、看到红灯知道停、看到绿灯知道行”。

2、知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3、行走时跟好家长,不在马路上奔跑嬉闹。

观赏之礼

目标: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1、在家长、老师带领下学会鼓掌。

2、不乱扔杂物。

3、不乱走乱跑,不大声吵闹。

游览之礼

目标: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1、知道跟好家长、老师。

2、不踩踏草坪,不采摘花果。

3、不乱扔垃圾。

仪式之礼

目标: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

1、升国旗时,立正站好。

2、知道春季、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

3、会向师长说祝福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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