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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一般性规定

时间:2021-11-03 09:59:26 来源:网友投稿

 现场消防的一般性规定 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放在现场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

 2、施工现场严禁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经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办理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负责。

 4、物资仓库、木工棚、工具房及易燃物品对方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5、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工具房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禁止在床上吸烟。

 6、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用明火保温。

 7、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 3M 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8、现场消防立管必须使用高压泵、专用电线。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

 教育。,油棉纱和维修用由需要妥善保管。

 10、新生入学后,均应自觉到医院体检和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必要的时候要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建议学生办理人身保险。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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