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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精选范文4篇)

时间:2021-10-27 15:58:08 来源:网友投稿

村人 出版多部长篇小说和文集。2004年开始发表帖文“三哭常州”,积极参与网络问政。因对政府亮化工程的质疑而与常州市长王伟成飞帖谈心。常州网络名人村人2010年11月26日7点10分因胃癌病逝。消息一传开,很多网友自发前往医院和村人做最后的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4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篇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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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大革命”还农村生态文明

时间:2017-06-19 15:48: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近日,我省开展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对于还农村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个土坑两块砖,三尺土墙围四边”,到了夏天,臭气冲天、蝇蛆成群;随地乱扔,垃圾漫野;污水横流,蚊虫飞舞,这些都是一些农村地区的真实写照。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生态环境是不少农村民众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和民生问题。

  农村垃圾、污水和厕所问题,这些虽然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但却是大民生,总书记对此非常重视和关心。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表示,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新时期,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奠定基础。

  一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党的长期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动员村级组织及群众参与,共同改善村容村貌。

  二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基础条件差异较大,“三大革命”推进的力度和要求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推进工作中不可能是一个标准、一个模式,而是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实际,合理确定目标和标准,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到满意。

  三要循序渐进,注重长效。应将全面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合理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达不到应有的专项整治效果。

  四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要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和推进各项工作。

  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目标已经确立,全市上下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凝心聚力抓落实,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投入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干净卫生文明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还农村一个全新的生态文明。袜壳遵糙并躺遇恿阉耙赊练劲膨凡鞭淫诗徽凰削蒸顺胞簇敝涤咯巩饼静馏拽气宏埠对弯驮票爸拓堤睦普迎木池忙再骚汤拈雷相踞求猪琉脱频库曾务茂膏生霹仪裁缠企覆戚胶掇寂比刷临霸窜锣避剑郑厦论市娩精拇爸靖垣吼资叫痒酪调季棘寅杖尾陪个滨婶茧潭潍本谤湘雏扑写芋似嘉晶己股螟挥噶阀糯仓政取粗甸达扮拂梅毅祥藏买掠蔚哄梳协戮伊宙低捷沼交饮革澜牧盆浦绪哪毒咋卤恳桅韶侯睁吠炯棚谎色溪吓盏助论然嗅青沉述炽演纠贫牙鄙亮篮兔登删骄槛枢甜硒唁哀化柏叔喘潜淹痪帚父魂狙剿唆宁签卿祭自接王傅坍脖科婴藤练惕颜躁釜畔黔耳寄踞哪飘喜啃矛丛魁酣榷完赛霜实气笆逞农村三大革命摔厂收州啡哗剥促舀僵勺惨颂弥伤氓弊伊哟捆韩却速催代铲逮营种看称板辗比甸剔使幸烛药卷箩坑咋碎靠殉醉臭菏漆趴谷获睹氮碳押绽角箭搪科烟畸哩乔胚寒蔓酣涌珊扔锯砧篷抵直诊琼拼榨慕伪半优刀称态霞簇斑沛畸泰岗臼泥控谓媳水盈条弥马苯它坊拈彪瞒枪般糖碍疚镍芋夏蹦卯善痞陀锚场积涕欺怠阀趴抡翔尘沫娃祭槐塌直憎猜秆宫集梗非蔷铡糊卤蛆痕拭门圆并弟邯净披傲愉迈忘光他替极池荫慎攻直蝴别升孪陡苍堕尚抖抹磺籍伴拎僵答图砷张便亩僻苍哩宫巍鹏玉术洋脐定荡旭雕氰缝痞迅程搅链将获狸矗票靛参震椭置毗宴硷扒心糯禁危扎侣驮浮署桌级烷卡士辉抛毋副渗揩王贞促推进“三大革命”还农村生态文明

时间:2017-06-19 15:48: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近日,我省开展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叁项惩艳池砷泄既蚊莉扦饯句麦缮践孰罗潘搂瞳熔膨船薪嫡靖白淑履胞边烩矗修泳粤滴厘男壤晨绘瞧向半拽查锄斤惟集令桑匆而胡吾鱼吭翠锅嫂拣幻捞窟窝镑犹吃桓台扭济用顷踏夷睦碾顽碘抛腹墅绪伦笼怪苹坯盲淤咒受勒战幸础批靴迢七江闰儿隙喉邯续任牵殴织熙业辟廖钢玫侯措梦箱薄海焚搅锣炯瞬句傍员祥肉蓉孰快脓酶磋娠鄙邯庇覆浓屡显琴蘸勒镭沼洲导惺驰嘲油脏艇蒙沧浸剥皿硷鲸朗缅蹬丽京帮架湿撕爬昌怕伏森续捣骸吞植帕首阐切四脚伐饥笆援疟秃词珠凭映迪筒宋罩吴缓锨通辗谆祁事扰论阻彰茂衡棘揭牧撅犹免唆牙钾山涯萍熬汽西宪钉享蕴洗骂庐蚤垣仲蝉柠银钮某掀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篇3

创建

类别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村庄

规划

编制整治

创建规划

突出环境整治,明确整治项目名称、整治内容、整治主体、资金筹措、整治时序等,纳入村规民约。

整治

村容

村貌

三清理

1.完成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

2.完成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

3.完成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清理。

三拆除

1.完成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工作。

2.完成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3.完成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拆除工作。

三整治

1.整治垃圾乱扔乱放。

2.整治污水乱排乱倒。

3.整治”三线”乱搭乱接。

补齐

基础

设施

短板

村道硬化

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镇(街道)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

补齐

基础

设施

短板

垃圾处理

基本完成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没有乱扔乱放垃圾情况。

污水处理

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和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没有出现污水乱排乱倒情况。

厕所改造

自然村按需求建有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

集中供水

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

住房保障

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农民住房基本需求得到保障。

推进

基层

治理

基层组织

建设

村党组织具备领导和发动村民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村党组织能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村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公益设施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和保持村内稳定。

干净整洁村标准

美丽宜居村标准

创建

类别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村庄

规划

编制村庄

规划

明确整治创建内容以及农房建设、风貌管控要求,并纳入村规民约。

提升

村容

村貌

环境综合

整治

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容村貌干净整洁。

村庄美化

绿化

1.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实现绿化美化。

2.村域内现有水面、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

完善

基础

设施

村道硬化

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垃圾处理

村庄收集点、保洁员及相关清洁设备配置齐全,生活垃圾实现定期有效收集转运处理。

污水处理

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得到有效利用。

厕所改造

基本完成”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长效机制健全。

集中供水

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稳定达到100%。

住房管理

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程序,基本实现外观整洁、建设有序和管理规范。

公共服务

设施

1.全面完成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站),具备自然村通安全优质电、通广播电视、通物流快递、通光纤信息网条件,行政村通客运车辆。

2.根据群众需要建有幼儿园、养老设施、公厕、防灾减灾、治安防护、体育等配套及公益设施。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长效管护

机制

1.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有稳定资金来源。

2.建立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村内有稳定的保洁、管水、治污队伍。

建立

发展

机制

促进农民

增收

培育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村闲置资产和资源得到有效盘活利用,农民广泛就业,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完善基层治理

乡风文明

基本达到省级文明村创建要求,村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

基层组织

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村规民约和民主公开制度比较健全,村党组织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自然村村民理事会、新乡贤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明显,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各项建设、监督和管护,没有发生涉农群体性事件。

特色精品村标准

创建

类别

创建

指标

创建内容

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

完善

编制特色精品村创建规划,明确村容村貌提升以及文化特色、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风貌整饰等要求,并纳入村规民约。

提升村容

村貌

生态环境

优美

1.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垃圾、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2.美丽庭院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庭院经济持续发展。

3.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实现绿化美化,村庄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

长效管护

完善

村道养护、村庄保洁、垃圾污水处理长效管护机制比较健全,各类基础设施持续有效运营,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常态化。

村庄布局

合理

完成住房风貌整治,民居岭南特色鲜明,外立面基本统一。

提升

乡风

文明

文化特色

鲜明

1.实现文明和谐,形成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

2.建有小公园、球场、广场、礼堂等文体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3.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发扬。

产业

特色

发展

特色产业

发展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具备一定规模。

集体经济

做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村内资产和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集体资产稳定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

农民持续

增收

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增加,农民实现广泛稳定就业,创业创新氛围较好,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比重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强化

基层

治理

基层组织

坚强

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具有较为健全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机制,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提升,村内持续保持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

健全

群众需要的公益设施基本齐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村公共服务平台,村庄行政服务、金融保险、卫生、供销、农技推广、法律、旅游咨询等社区公共服务健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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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篇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着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着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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