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国际燃气轮机装备与技术展览会 参展申请及合约
本单位决定参加2016年11月28-30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16中国国际燃气轮机装备与技术展览会",并保证支付各项参展费用,服从大会统一安排。
参 展
单 位
中 文
英 文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人代表:
展会负责人:
职 务:
网 址: E-MAIL:
主要产品:
贵司期望的专业观众:
租 用: ■ 标准展位:9m2/个,选择 个,展位号 ; 费用 元;
■ 特装空地:选择 m2(36m2起租),位置 ; 费用 元;
■ 会刊广告选择版面 ; 费用 元;
■ 入场券 ; 费用 元;
■ 技术讲座(9800元每场)选择 ; 费用 元;
■ 会 务 费:500元,包括展会资料,午餐、饮料、礼品等。共 人, 费用 元;
费用总额
(大写) 正 (小写)¥
收款单位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
11001028900053004597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北京远洋支行
汇款日期: 此款项将于 2015年 月 日前汇出
备注:
1、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不转让转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2、组织单位收到本合同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并将本合同传真或邮寄给参展单位,同时参展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展位费用50%汇入组织单位指定账户,余款于2016年10月1日前付清,逾期组织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取消或调整。
3、参展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参展商在报名参展后中途退出,参展所付费用不退。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5、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
参展单位: 组织单位: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陈 红电 话:010-6550 1616
传 真:010-5141 5666
日 期: 日 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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