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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通用4篇)

时间:2021-10-25 15:42:37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4篇

第1篇: 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落实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决定自即日起三年内,在学院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我院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上半年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院安全稳定,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2、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室、各系部主任

3、工作任务

建立学院校园安全“四个一”(即一校一风险档案、一校一隐患排查清单、一校一安全台账、一校一应急预案)工作情况,学院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完善学院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学院应急管理和健全应急预案情况。

4、工作重点如下:

(1)校园落实教育厅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建立各岗位落实主体责任制情况,落实“四个一”工作情况,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保卫部

(2)建立学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情况,学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瘫痪、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内电气产品、电气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隐患,对校舍违规使用的易燃有毒材料必须整改更换。

责任部门:保卫部 后勤管理部

(3)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学院存放危化品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责任部门:实验实训室中心

(4)检查校车安全,校车是否严格管理,是否向交警部门通报校车情况,对乘车家长和学生是否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家长和校车驾驶员是否签订责任状。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5)检查学院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学院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部

(6)检查学院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过本职业身体健康体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校(园)要对校园内运动器械和大型玩具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责任部门:实验实训室中心

(7)检查学院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安全知识进课堂”是否有效落实,是否保证课时,有计划、有教案、有教师、有试卷,是否开展防溺水、防集体踩踏、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反暴恐、防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部、学生工作部

(8)检查学院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责任部门:保卫部

(9)检查学院“三防”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加强安全防范,按照《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防卫器械,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问询等制度,安保人员执勤时是否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标识、携带橡胶警棍等相应的安全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理装备,是否会使用防卫器械、一键式报警装置,学院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

责任部门:保卫部

5、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纠自查阶段(每年1-6月)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实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自纠自查工作,要根据检查内容列出检查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学生放假利于施工期间积极整改。

(二)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0月底)

学院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坚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并上报学院主要领导争取资金,攻坚克难、积极整改,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监督检查巩固提高阶段(每年11月—12月)

对已发现、已整改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工作成果,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2篇: 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集中攻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巩固提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第3篇: 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安委[2020]7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和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安全整治行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公司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1.专业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配备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期培训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比达到5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岗前安全确认实现100%,完成重大危险点数据录入平台100%,风险数据库风险点实现全覆盖,增设岗位履职履责考核模块,平台化年度全员安全教育执行率达到100%,资料档案录入进度95%以上,实现证照及“三同时”手续办理全过程跟踪,自行监测周期、结果、公示情况实现全过程监控。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控。

3.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提升。严格执行国家严禁使用的工艺设备目录,易燃易爆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实现全覆盖,实现防爆区域100%使用防爆设备设施。

4.安全基础管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达标。岗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实现100%,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上岗、在岗、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三同时”及证照办理实现动态清零。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测检验实现100%。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现100%。

5.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得到强化。外包单位、外包工程 “不会管、管不住、不敢管”等问题得到解决,减少外部输入风险。“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6.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现场处置方案实现全覆盖;应急救援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应急演练实现实战与盲练相结合,实现预案演练全覆盖;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预案体系配置齐全。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采取个人网上学习、集中组织学习,以上带下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分层次学习宣贯“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安全培训内容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中谷杯”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清单制管理。实现“一岗一清单”。安全环保部对履职履责情况实现过程管控,提升责任体系运转效能。2020年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职责清晰、机制健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专项检查和“回头看”,2021年底,对所有生产建设单位实现尽职检查全覆盖,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完善安全生产函示约谈机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及反复违规违制人员实施约谈和黑名单制。

2.建立并完善结果指标、过程指标相结合的目标责任体系,推进《HSE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量化,促进安全生产过程指标的个性化,建立通用化、各部门个性化的目标责任体系,根据现状及发展趋势,设置针对性的动态过程指标,进一步增强对各单位指导和考核的针对性,将隐患整改闭环率、重大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一、二级风险占比等过程指标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3.继续推动目标责任的层层落实,在《HSE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督促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

4.健全完善责任制完成情况的分析、反思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进行评价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5.落实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要求。2021年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构建多方位监督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及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2021年,安责险投保率100%。

(三)健全以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体系

1.强化源头防控,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控要求,落实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及措施,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现状评价,落实评价提出措施、要求,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对新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评估工作,排除安全生产风险。

2.与四川联合大学共同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并强化运行质量。一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风险数据库,对风险数据库每半年进行评价、分级,调整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对安全风险实施动态分级管控,分单位建立安全风险清单;二是加强风险管控;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完善管控措施,强化风险数据库和作业风险管控、设备检修消缺等有效融合,建立风险管控措施清单;三是健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抓实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提升岗前安全确认质量,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常态化,安全隐患录入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对隐患治理实施全过程管控,防止失控漏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抽检比例不能低于5%,安全管理部门抽检比例不能低于30%;安全环保部检查过程中抽检比例不能低于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风险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四是优化岗前安全确认、档案管理、在线培训等模块,增设履职履责、预警评价模块,达到平台建设预期目标,岗前安全确认抽检比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实现岗位月度全覆盖;安全环保部部检查过程中岗位抽检比例不能低于20%;2021年完成验收工作。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对标一流企业安全管理,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1.建立公司、生产型单位安全管理手册;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手段,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一企一清单”的要求,分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2.推进生产型单位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管理体系,鼓励进行HSE等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提高体系与实际工作的融合度,逐年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率,2022年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项目达到100%、二级达标项目占比提升至50%。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到2021年底,建立配置符合法律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技术、管理团队,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职业素养提出规范要求, 通过会议培训、交叉检查、参观学习、在岗考核等,开展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岗位交流,逐步提高认识、提升能力。2022年底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比达到50%。

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履职履责能力。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及重点工艺环节作业人员上岗考核,提升现场安全技能。严格执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师带徒制度;试验和开展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线上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培训;结合2020年员工培训考核及素质提升工作,开展岗位员工理论与实操考核;加强公司员工安全技能培养;强化岗位员工在岗安全能力素质考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抽查考核不低于15%,初检达标率不低于90%,复检达标率100%;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月度抽检不低于10%,初检合格率不低于90%,复检达标率100%,年度要实现岗位员工全覆盖;安全环保部在检查过程中,要对初检、复检达标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达标率不能低于95%,抽查比例不低于岗位设置的30%。

5.保障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满足配备安全生产装备、隐患治理、劳动保护等所需的费用。外包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费用支出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对外包单位安全投入不足的,直接从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设备改造等政策支持。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健全现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对各单位开展预案内部审核及评估备案工作,2020年形成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现场处置方案实现全覆盖。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应急装备的配置与管理,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预案体系配置齐全;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等专题培训,应急培训实现全员覆盖;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邀请政府监管部门现场观摩,应急演练实现实战与盲练相结合,实现预案演练全覆盖,提高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技能。

3.建立与大英经开区应急联动机制,与大英应急管理机构、周边有条件的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形成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实现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4.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效能评价,对各层级应急管理能力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差距和不足,促进持续改进。

(六)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1)按照《危险化学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安全附件、仪表控制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全面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

(3)严密防控设备风险,对生产系统老化设备及时进行更换,防止因设备设施老化、故障和安全设备设施失效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严密防控特殊作业管理。对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分单位制定危险作业清单,严格危险作业审批,规范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认,规范危险作业培训与技术交底,对外包危险作业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对防火防爆区域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进行提级管控。

(5)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工序自动化控制水平。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实现全覆盖,开展烷基化、氨基化工艺安全仪表评估。

(6)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安全资质,危险化学品发运量较大的单位2020年底前应固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道,并指定危险化学品空车等候区,确保危险化学品厂内运输安全。

2.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管理责任清单,形成完备高效的特种设备管理体系。

(2)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及定检工作,对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逐步淘汰。

(3)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基层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传帮带”及培训考核活动,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

3.开展建设工程专项整治。

(1)督促建设施工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履约管理及安全履责管理。

(2)针对建筑施工易发的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3)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施工用具、物料、成品、工具零件按定置摆放,保证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架、大型起重吊装、复杂地质条件隧道工程等重大风险管控。

(5)完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严格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

4.开展外包单位专项整治。

(1)完善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对外包单位“准入、使用、评价”全过程的安全管控要求,理清公司与外包单位安全责任、管理工作界面,规范高效推动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履责标准、考核标准。

(2)落实外包单位等同管控要求 。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进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进行管控,对外包工程进行风险辨识、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对风险进行动态管控,对外包单位全员进行入厂(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承包商所有人员100%培训,100%考试,100%达到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

(3)加强外包单位安全过程管控。一是对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作业方案论证制度论证,并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高、人员集中作业、交叉作业等部位,进行24 小时连续监控;对施工设备进场、退场组织进行审核,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强化交叉作业区域安全管控,对同一区域交叉作业的外包单位之间组织签订安全互保协议,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管控与协调,督促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4)加强外包单位使用安全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加大对外包单位的现场违章的处罚力度,对违章人员、所在班组、项目部要进行连带考核;对外包单位要结合日常安全考核情况,按季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排查整治(即日起至12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本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管理问题隐患整改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切实管控住各类风险隐患。

(二)第二阶段 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动态更新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制定与推进整改措施,及时闭环。对安全风险大,隐患多的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精准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第三阶段 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完善风险管控措施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成果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值班长、专业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协调、督进及日常工作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面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署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加强工作组织策划,狠抓措施落实,要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严守安全防线。

(二)强化统筹协同。各单位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整治以及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各专业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同,切实解决影响公司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

(三)强化过程管控。滚动梳理公司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改进措施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行;加强工作督促,结合日常检查,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总结分析和纠偏,确保工作目标不偏移。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单位要按计划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形成“重预防,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将对各单位工作成效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严肃考核。

第4篇: 交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汇报


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xx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9大和十9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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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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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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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5、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以上;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四、实施办法
1、根据局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本着对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查处所有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员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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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6、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办公区等进行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教育内容、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五、考核和奖惩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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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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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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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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