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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DNA检验试剂(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6331

时间:2021-10-24 16:11:02 来源:网友投稿

 A DNA 检验试剂(第二次)

  询

 价 价 通 通 知 知 书 书

 编制单位:达州市公安局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5117012020000861

 编制编号:X SCJX 政采(询)8 2020008 号

 编制时间:0 2020 年 年 1 12 2 月 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1 第二章

 询价须知....................................................................................................... 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七章

 评审方法..................................................................................................... 5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0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达州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DNA 检验试剂(第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7012020000861 2.采购项目名称:DNA 检验试剂(第二次)

 3.采购人:达州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36.6 万元。

 三、 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对 DNA 检验试剂(第二次)进行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73 号晟达电气 4 楼)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及线上报名。现场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壹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线上获取询价通知书时,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365911571@qq.com,详询 0818-3580777(陈老师)。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 地点: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3 十一、联系方式 采 采 购 人:达州市公安局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路 8 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150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 73 号晟达电气 4 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4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6.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6.4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不得无偿或者低于成本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定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处理。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响应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3.无线局域网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供应商符合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8 询价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银行账户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达州市公安局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若以保函方式提交 , 必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具。

 10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12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提出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提出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除上述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8-2965777 联系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盛达路73号晟达电气4楼 邮政编码:635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267504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询价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9 强制性规定 (实质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1 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 1 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

 22 特别说明 1.本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2.本询价通知书标注有“实质性要求”的条款或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3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53 号),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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