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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2021-10-23 14:32:07 来源:网友投稿

 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确保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回陕回延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手段,坚持发展与环保并重、预防与治理并举,从解决督察反馈问题入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节能减排、油气管道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坚决打赢全市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战,努力使圣地 AA 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层层明确分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对省委督察反馈问题,要厘清责任边界,公布任务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严格整改验收,实施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短板及早补齐。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系统施策。结合省委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治本之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标准,确保实际效果。坚持以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要求,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防止敷衍应付,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整改目标 (一)反馈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各县区各部门对省委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三大类 15 项问题和移交市委、市政府的责任追究问题,要主动认领,用铁的作风、铁的措施,抓好整改和处理。属于立行立改的,要紧盯不放,限时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需要持续努力的,要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环境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定位,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本县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盯市、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延河、洛河、秀延河等重要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石油管道泄漏环境隐患整治,危险废物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八个重点,统一规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治理和延河流域综合整治,引导全社会共同行动,努力形成节能环保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从根本上破解生态环境不优的发展难题。

 (三)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整改成效最终以环境质量改善来检验,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来评判。到 2017 年年底,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 10 )、细颗粒物(PM 2.5 )平均浓度较 2016 年明显下降;延河、北洛河、清涧河、仕望河等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中省考核要求,延河流域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 40.6%,劣Ⅴ类断面比例小于 9.4%。各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 III 类。到 2020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90 天以上,其他县区优良天数达到 295 天以上;延河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56%以上;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 82%。 四、整改任务和措施 (一)针对“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1)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绿色发展理念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和国家有关生态环保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圣地大讲堂”讲座、“学习书院”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不少于 2 次;作为各级党校教学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大纲和学习培训计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打造成 AA 经济更快发展的新优势和新动能。(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网信办、市委党校、市人社局、教育局、环保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2)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把保护环境转变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网信办、市委党校、市人社局、教育局、环保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2.严格属地监管,夯实党政同责 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从 2017 年 7 月起,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半年研究 1 次,县区党委和政府至少每季度研究 1 次,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订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认真落实《AA 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内的生态环保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业务工作内的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市、县区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监察局、环保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3.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1)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实行“一票否决”,形成更加鲜明的环保工作导向和更加完善的环保考核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考核办和各县区党委、政府

 参与) (2)着力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干部“重发展、轻环保”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终身追责。(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3)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4.加大环保投入,改善基础设施 用足用好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市县两级财政的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金融办、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二)针对“部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逐级落实环保责任。

 5.加快厘清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 (1)加快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实施,2020 年底前城市、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实现雨污分流;按照新的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启动实施二次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参与) (2)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淘汰、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市交警支队牵头,市环保局、商务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参与) (3)严把煤炭销售点和用煤大户的煤炭质量关,按月公示煤炭质量。(市质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参与)

 (4)加快市区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步伐。(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参与) (5)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落到实处。(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参与) 6.全面落实县区政府环保责任 (1)2017 年年底前,黄陵焦化厂周边 242 户居民搬迁到位。(黄陵县政府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参与) (2)延长县安沟水源地现代农业示范园 22 座大棚全部拆除。(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和延长县政府参与) (3)2020 年年底前,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长庆第一采油厂 32 个井场 132口油井、富县柴松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延长石油 12 个井场 69 口油井和联合站全部拆除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启动实施黄龙县褐马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1373 户 4352 人、天然次生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208 户 524 人搬迁工作。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从源头上保障生态安全,使自然保护区尽快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共生共赢的新格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旅发委、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和相关县区政府参与) 7.强化基层政府环保法律意识 2017 年年底前,完善宝塔区柳林镇三狼岔垃圾填埋场和赵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保设施和环保手续。强化基层政府在污染事故中协调和组织作用。(宝塔区政府牵头,市环保局和国土局参与) (三)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的问题,全力推动水、大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8.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贯彻中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确保延河、北洛河、清涧河、仕望河水质不断向好,持续保持云岩河水质优良。强化水

 环境目标管理,完善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考核、通报及排名制度。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推行排污许可制度,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全市已建成的 4 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20%。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2.5%和 80.5%。全面排查黑臭水体,城市建成区坚决杜绝黑臭水体存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加快解决农村水污染问题。(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9.扎实推进铁腕治霾“1+8”攻坚行动 制定出台《市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奖补办法》,全面完成 2017 年 37 项铁腕治霾工作任务,加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拆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等措施,实现全市年内削减煤炭 100 万吨;年内全面淘汰黄标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绿色交通,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冬季“禁土令”,扎实开展工业堆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市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 90%以上,各县区达到 70%以上;加强执法监管,保障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协调应对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10.持续开展石油管道泄漏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石油企业整治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石油企业建立健全石油管道定期检测和更换制度。继续深化石油管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管径大、流量大、风险大和投用年限超过 8 年、处于危险地段或敏感区域集输管线的检测和更换。督促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实行“一隐患、一档案”;长庆油田分公司全面完成所属第四、第六、第八采油厂 10 条隐患管线整治任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石油管道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质监局和相关县区党委、政府参与)

 (四)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问题,逐一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11.集中力量整改具体问题 建立整改任务清单(详见《AA 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督查问效。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明察暗访、评估督办,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五)针对省委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认真做好调查,严肃追究到位。

 12.从严从实追究责任 对省委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需要问责的责任人依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属于“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处理;属于“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处理;属于环境违法的,由市环保局牵头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理意见报省委环保督察办同意后,按程序启动实施,向社会公开。(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环保局参与) (六)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3.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 从保护和预防入手,进一步加快地方性生态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指导推动和约束作用。抓紧制定《AA 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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