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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传日活动安排设计方案】廉政家风活动方案

时间:2021-10-19 11:26:2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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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宣传日活动安排方案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根据裕党办[2011]40号《裕民县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开展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廉政文化建设,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廉政宣传日”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悬挂廉政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出板报、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等。

 二、活动时间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晚10:00;

 2、宣传日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上午10:00-2:00。

 三、活动形式

 1、廉政文化广场演出:具体由县纪委和文体局负责,各党委(党组)要积极配合参与,要认真组织本单位被选定的节目,按时参加演出。

 2、廉政横幅由发改委党委、城建局党委、农业局党委、经贸委党委各制作一条,于7月13日前,分别悬挂在巴尔鲁克路。

 3、廉政书法、漫画、诗歌,各党委(党组)要将征集选定优秀的作品,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由纪委负责张贴。

 4、廉政板报,各党委(党组)至少要出1块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廉政板报,于7月14日上午9:30前摆放在县委、政府对面巴尔鲁克路南两侧。

 5、发放宣传单、设立举报、信访咨询台由县纪委负责。

 各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如有不积极参与或组织不得力的,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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