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师生就医规定

时间:2021-10-19 10:55:28 来源:网友投稿

  师生就医规定

  1、校医室主要负责师生保健、防疫、常见性疾病和轻伤的初步治疗。如:轻度擦伤、扭伤、感冒、发烧、腹泻等其他常见病。凡发烧 38℃以上和其他重病、重伤的学生,其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应立即通知家长接回家或送上级医院诊治。

 2、根据《区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校医室严禁静脉注射、静脉点滴和肌肉注射,同时,不允许给学生和教职工煲中药。

 3、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来校医室就诊须由老师陪同,小学四年级以上、中学生和 FEC 学生来校医室就诊,原则上凭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开具统一的“就医”条就诊,否则,校医室可不予诊治(急诊例外)。

 4、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或发生意外伤害等情况较严重者,校医室又限于规定、条件,无法救治需转送上级医院诊治时,由学生所在学部申请车辆并通知家长。同时,校医室也应派一名值班医护人员随车前往。

 5、师生在校期间,因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而导致学生伤害的,其就医情况及相关费用,学校将依据《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校医室只提供师生在校期间的就医服务。

相关热词搜索: 就医 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