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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5改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7 13:37:4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印发《平煤股份一矿 9 2019 年

 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已经矿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 2 月 15 日

  平煤股份一矿 9 2019 年

 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煤股份一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实现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目标,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现制定平煤股份一矿 2019 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根据矿工作安排,平煤股份一矿成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

 导机构.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原则,把握“六个坚持”基本方略,围绕“四个重在”刚在思路:深化“三不四可”、“三基三抓一追究”,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强化职业卫生标准化达标,规范检查考核验收,持续推进“企业监督、区(科)监管、基层主体”层级化管理,强化源头预防治理,注重现场防控,严格责任追究,深化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三、工作目标 1.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 2.杜绝职业中毒事故、事件; 3.职业病检出率同比下降; 4.努力创建一级职业卫生煤炭企业。等级对标达到一级; 四、时间:2019 年 五、进度 (一)完善机制(2019 年 1-2 月)

 1.根据我矿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

 2.建立完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防治操作规程等系列规章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3.制定矿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严格档案管理(2019 年 1-12 月)

 由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企业职业卫生建设评分办法(试行)》有关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矿职业卫生档案。

 (三)抓好职业危害告知工作(2019 年 1-12 月)

 由工资科负责,对全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完善合同告知内容。

 (四)落实工伤保险规定(2019 年 1-12 月)

 由财务科、工资科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五)做好职业卫生煤炭企业建设验收和保持工作(2019年一季度——年底)

 在 2018 年二级职业卫生建设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问题,按照 2019 年职业卫生煤炭企业建设任务要求,明确职责,确保一季度顺利通过集团验收;。

 (六)做好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2019 年)

 由体系办负责,制定《关于加强日常监测工作的安排意见》文件,明确各监测部门、单位职责,配备齐全专(兼)职监测人员及其职责,督促配备齐全监测设施、设备、仪器、仪表,

 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要求,按周期、频次进行监测,并对超标地点制定措施并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依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关于 2019 年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意见》(中平〔2019〕9 号)《2019 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计划表》要求,委托平煤职业病防治院对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具体实施依据职防院工作安排部署进行。

 (七)按规定抓好经费保障(2019 年全年)

  由财务科、计划科负责,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规定,在安全费用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项目中列支,确保能够满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需要。并建立费用提取使用档案。

 (八)做好个体防护(2019 年全年)

 由物管中心按《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接触职业危害职工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取得劳安标志)。

 (九)落实公示告知工作(2019 年全年)

 1.由宣传科、工会负责,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由各单位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生产岗位(地点)设置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十)加强劳动合同、警示标示、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

 的管理(2019 年全年)

 1.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对职工做好劳动合同告知工作。

 2.由体系办负责,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文件要求,对作业措施和岗位设置警示标示、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并组织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防护设施布置图和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图, (十一)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2019 年全年)

 1.由工资科提供上岗、离岗及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名单,由劳保科组织完成全矿在岗、离岗和应急接害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对拟上岗人员进行体检,对查出的禁忌症人员不得安排接害岗位。

 (十二)职业病诊断鉴定(2019 年全年)

 1.由劳保科负责,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落实职业病人待遇、安排职业病人治疗、定期复查、康复; 2.由劳保科提供职业病人名单,工资科负责妥善安置; 3.由劳保科负责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十三)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19 年全年)

 1.宣传科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2.职教中心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教案,组

 织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3.于2019年4月24日至5月1日,由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安检、宣传、工会等部门联合,围绕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流程,通过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牌板展示、典型案例教育等形式,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

 4.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由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工会统一组织“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牌板展”活动。

 5.于2019年9月份,由分管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人牵头,安检、宣传、工会、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健康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营造学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的浓厚氛围。

 (十四)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2019 年全年)

 由各生产(区、科)单位负责,对新增作业地点安设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并组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完好率 100%,并建立完善本单位各类台账、记录,统计报表。

 (十五)积极开展粉尘专项治理活动(2019 年全年)

  由通修区负责,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粉尘专项治理活动,强力推行煤层注水、洒水降尘、密闭除尘、抑尘等先进技术,健全完善防尘设施、设备及装置,制定针对性措施,实现粉尘浓度、强度同比下降。

 (十五)按规定申报备案(2019 年全年)

 一是由体系办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3 号、件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或变更申报,同时抄报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于 107 年 7 月 1 日和 21 月 1 日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申报资料和申报回执复印件报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是在职业健康检查后,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备,检出职业病的,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备。

 三是要讲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报告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备,所要回执,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四是要按照集团规定,每季度首月 5 日前向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职业健康季度管理报表;按照豫煤安监二〔2017〕205 号文件规定,每季度首月 5 号前,将煤炭企业职业卫生建设进度报送至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豫煤综〔2017〕102 号文件规定,2019 年 12月 10 日至 20 日,向集团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职业病危害事故统计报告等资料(一式两份)。

 (十六)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2019 年全年)

  1.由调度室负责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措施; 2.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及实施工作。

 3.由职教中心、各基层单位负责,进行全矿职工应急培训,

 使全矿干部职工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井下避灾路线,当矿井发生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矿长的统一指挥下,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十七)做好工会监督(2019 年全年)

 由工会负责,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实施步骤:

 (一)矿成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对全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

 (二)落实集团有关“职业健康执法年”工作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业健康各级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监察机制,以严管、考核、追究为抓手,督促各单位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以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职业病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作为监管监察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管监控,促进工作落实。

 (三)持续抓好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治。各单位要将粉尘防治作为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以“风、水”为主的矿井综合防尘系统,积极推广综合防尘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从产尘尘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要强化对以瓦斯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控管理,

 加强对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大型提升绞车、压风机等主要高噪声声源的治理、监测和防护,依靠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矿井热害。具体措施与要求如下:

 1.矿建立防尘供水系统 (1)由通修区负责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设置地面消防水池,水池水量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3的水量。防尘用水要经过过滤后再送往井下使用。

 (3)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有必须设置防尘设施(装置)。

 (4)由物管中心负责根据接尘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个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2.开掘工作面建立完善综合防尘设施 (1)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掌子头 30~50 米,第二道水幕安设在距回风口 20 米以内,并保证水幕开启时能有效雾化巷道全断面。

 (2)巷道内至少安设两道门帘式捕尘网,捕尘网上风流侧 0.3-0.5 米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在生产过程必须处于开启状态,防尘帘要 24 小时处于关闭位置。

 (3)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降尘装置,开机运转时及时打开喷雾装置降尘。

 (4)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设封闭式防尘罩。

 (5)巷道内安设的供水管路每隔 50m 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安设φ25mm 阀门,配备φ50mm 的软管,供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

 (6)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负责洒水灭尘,洒水周期为三天一次,工作面 20 米范围内每班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工作。

 (7)确保所有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巷道内安设的洒水管路及防尘设施要经常检查,管路吊挂平直,捆扎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杜绝滴、跑、漏水等现象。

 (9)巷道内的风筒和设备要经常清扫积尘,杜绝厚度超过 2mm、长度超过 5m 的积尘出现。

 (10)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完好,水压符合防尘要求,雾化效果良好,并坚持做到开机先开水、停机后停水、无水不得开机。

 (11)炮掘工作面实施湿式打眼并正确使用水炮泥,爆破作业时回风流中至少开启一道净化水幕。

 (12)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湿式除尘风机或水射流除尘风机。

 (13)巷道内必须安设隔爆水棚,水棚位置、高度、长度、间距、水量、水质符合防尘工作及作业环境要求,按规定周期检查,及时补充水量,并实行挂牌管理。

 (14)打钻地点积极推广应用孔口捕尘装置和回风流中降尘装置。

 3.建立完善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

 (1)工作面投产前必须实行集体验收、移交,防尘系统及设施设备须符合生产要求。

 (2)工作面初采初放工作结束后必须进行煤层浅孔注水工作,预先湿润煤体,减少煤尘。

 (3)机、风两巷均安设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上下出口不超过 30 米,第二道水幕安设在距片盘 20 米处,并保证有效雾化覆盖巷道全断面。

 (4)机、风巷内各安设两道门帘式捕尘网,捕尘网上风流侧 0.3-0.5 米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水幕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处于开启状态,防尘帘要 24 小时处于闭合位置。

 (5)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开机运转时,必须打开喷雾装置降尘。

 (6)带式输送机机头必须安设封闭式防尘罩。

 (7)在巷道内安设洒水管路,每隔 50m 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安设φ25mm 阀门,配备φ50mm 的软管,满足巷道洒水灭尘和消防用水需要。

 (8)巷道内设专职防尘员,对电器设备、电缆管线定期清扫,风巷、工作面及动压区、泵站前后每班冲尘一次。

 (9)搞好个体防护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10)巷道内安设的洒水管路及防尘设施要经常检查,管路要吊挂平直,捆扎牢固,接头严密不漏水,杜绝滴、跑、漏水等现象。

 (11)工作面放炮时坚持湿式(水浇)打眼,使用水炮泥

 充填,爆破前后 20m 范围内冲尘洒水。

 (12)保持采煤机喷雾完好,割煤前先开喷雾,当水压低或喷雾效果不好时不准割煤。

 (13)管好、用好架下水幕,在割煤、移架时下风流至少打开 2-3 道水幕,采面每 10m 安设一道架下水幕。

 (14)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机头的喷雾保持完好,并使用硬管,出煤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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