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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4 10:28:35 来源:网友投稿

  1 镇房屋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建设办、农办室、民政办、扶贫办、安监站、财政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任办公室主任,为镇房屋安全管理专干。

 二、加强房屋安全排查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聚焦解决房屋安全问题,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辖区内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村(社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由各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上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现场查勘及会议研究等方式,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统一组织进行专业鉴定,并对被检测鉴定为 C、D 级危房的房屋定期进行巡查,督促居住者,房屋产权人搬离并进行修缮或者拆除,并立档建册。

 三、危险房屋鉴定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2 A 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 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危险房屋管理措施 对被检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由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张贴在危房外,并同时向居住在危房内的居住者下达书面通知。

 (一)A 级房屋。对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不构成安全隐患。

 (二)B 级危房。书面告知居住者或房屋产权人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其自行尽快修缮。

 (三)C 级危房。要求居住者尽快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修缮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D 级危房。要求居住者立即搬离危房,同时居住者对自身及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应尽快拆除危房。否则因危房坍塌等给自身及家庭,以及周边居民造成损失,居住者、房屋产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危房的居住者不配合修缮危房及时搬离,当遇险情或者灾情时,政府将把危房居住者强行带出,并在临时指定安全区域进行安置。

  3 五、补助对象及政策 根据历年来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4 类重点对象。其中贫困户要有扶贫办的认定,低保户、五保户要有民政等部门的认定。补助政策只针对上述对象,且只针对 C 级、D级危房的居住者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来源为镇级以上财政补贴。根据最新的《省 2020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C 级危房原则上应当修缮,D 级危房原则上应当拆除。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2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 万元。

 城镇户口居民危房改造如上级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则按文件执行。

 因危房改造补助的发放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核查监督机制,对补助对象的条件限定也十分严格,建议危房的修缮成本或者重建成本由居住者自行承担,如上级有相应的补贴政策则积极申请并做好宣传。

 六、无功能住房拆除 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对我镇现有无功能住房进行拆除,拆除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如后期已拆除房屋区域面临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需要征收,根据拆除前房屋实际按相关征收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七、档案管理 建立农村危房管理纸质档案,对被检测鉴定为 C、D 级危房的房屋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4 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农户申请; 2.村委会评议记录: 3.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4.审核、审批表(见附件 1): 5.乡镇公示复印件; 6.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7.竣工验收表(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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