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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14 01:11:23 来源:网友投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xx 市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 2月 20 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会议、3 月 26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次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健全落实城市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完善治理措施,提升安全

 监管效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持续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城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党政及部门突出问题整治集中攻坚。

 局属各股室、站、中心、开发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建立“一情况两清单”,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要全面实行闭环管理,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治集中攻坚。

 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分层分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

 问题,要严格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严防事故发生,确保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攻坚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专题讨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安排 1 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内容,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通过播放电视

 专题片、短视频,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广泛宣传好的工作做法和成效。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结合全市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和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评选活动,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

 3.强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充实县(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或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通过交流轮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性强的年轻干部到安全监管一线锻炼,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依托高等院校或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大培训,采取举办短期培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职教育等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聚力、共谋发展”原则,积极推动局校合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应的责任清单,在重点行业领域试点推行“清单制+信息化”,构建清单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房屋市政工程等重点

 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有序推进安全。

 2.健全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推动全市住建领域企业建立健全并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报告制度。

 3.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住建领域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常态化抓好落实,督促全区住建领域企业全覆盖注册登录 xx 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风险和隐患,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推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并督促企业落实。修订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上一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安责险,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推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平台。

 (三)城市安全专项整治专题

 1.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四不两直”常态检查,严格落实《xx 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推进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管理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房屋住用安全的保障作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等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3.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升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部署,积极开展各阶段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市政设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认真做好市政设施专项工程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督促隧道、地下通道及新移交过来的城市桥梁的结构检测工作。

 四、时间安排

 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从 2021 年 3月开始至 12 月底结束,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实化整治措施,层层压实整治

 责任,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坚决抓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攻坚年各项整治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2021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局各有关部门结合城市安全专项整治行业领域实际和 2020 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确定攻坚项目,实施挂图作战。

 第二阶段:2021 年 5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根据确定的攻坚项目,进一步细化制定攻坚方案,明确要采取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推进措施,并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攻坚任务。

 第三阶段: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全面梳理尚未完成的攻坚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安排专人专盯等方式研究解决,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局属各部门要把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考核问效。局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结合“创安 2021”专项执法

 行动,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狠抓落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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