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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监测技术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4 00:50:12 来源:网友投稿

  新冠肺炎监测技术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科学精准调整防控策略,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地落实,根据《四川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2021 修订版)》(川疫指办发〔2021〕23 号)文件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监测目的 开展特定人群及环境新冠肺炎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新冠肺炎 传染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防控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了解我区重点场所环境新冠病毒污染状况,及时消除感染隐患;为优化疫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特定人群检测 高风险人群每周全覆盖检测,重点人群每周抽样检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一)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含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流通环节、市场环节等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采样检测。食品流通股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整理资料。

 (二)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接触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市场监管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采样检测。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市场与网络监管股、餐饮服务股、药化股、特药化股、医疗器械股、执法大队食品药品中队等执法监管人员,每周至区疾控中心进行采样检测;各市场监管所执法监

 管人员,每周至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检测。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股(室、队)负责组织实施,并填写《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监测名单》(附件1)报送协调应急股。协调应急股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报送区疾控中心。

 (三)农贸(集贸)市场及超市从业人员(不包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按照规定要求每周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采用流动监测的方式,选择农贸市场、售卖海鲜的市场(超市)各 1 家,每个市场至少选择 5 户商家采样,对 5 家商户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市场与网络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整理资料。

 (四)外卖服务业从业人员。每周对外卖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每月抽样合计不少于 20 人。餐饮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整理资料。

 三、特定环境及物品监测 对特定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可采取 1:10 混检方式进行检测。

 (一)农贸(集贸)、市场环境。对农贸(集贸)市场及超市,每月按照流动监测的方式开展核酸检测。每月选择农贸市场、售卖海鲜的市场(超市)各 1家,每个市场至少选择 5 户商家对环境、工具、污水、物体表面等进行采样。市场与网络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整理资料。

 (二)集中监管仓环境。对集中监管仓的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开展核酸检测。食品流通股负责组织实施并收集整理资料。

 四、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规定对特定人群及环境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具体的采样和检测工作由相关股(室、队)、所和区疾控中心及辖区乡镇卫生院联系;要落实专人负责核酸检测情况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区疾控中心 xx,联系电话: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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