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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1-10-14 10:50:43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巩固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进一步规范全市港口经营管理秩序,切实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改善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条件,保障汉江航运安全,为统筹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汉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加大岸线生态修复工作力度。抓紧做好汉江干线非法码头取缔后的岸滩原貌恢复和滩地补植复绿工作,确保已取缔的非法码头岸线复绿率及监管责任公示牌设立率均达到 100%。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进陈家港砂石集并中心规范运营。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妥善解决部分砂石码头业主安置问题,确保陈家港砂石集并中心规范运营,最大程度满足全市砂石供应需求。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 年 6 月 10 日前)。各镇(办、处、区)要制定本辖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核查,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 年 7 月 20 日前)。按照省、十堰市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治理,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和整治非法码头问题。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 年 7 月 31 日前)。市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相关镇(办、处、区)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对汉江岸线实施全线巡查,做到巡查有记录、资料有档案、公示有效果,坚决防止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办、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全市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汉江沿线镇(办、处、区)是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战役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深入一线,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并督促整改,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各镇(办、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市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战役指挥部。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整治措施不力、影响整治工作进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镇(办、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港口码头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并全力支持整治工作。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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