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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1-10-14 10:47:07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全市湿地生态环境整治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为重点,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维护全市生态资源安全。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十堰市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全面排查、举一反三、集中整治、建立长效”的要求,着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重要湿地退耕还湿工作。依托“绿盾行动”“绿剑行动”,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实施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等五大行动,狠抓责任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一)巩固完善退耕还林成果行动。借鉴第一轮退耕还林成功经验,结合当前精准扶贫政策,遵循“围绕绿水青山,建设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行新型市场主体、农户和贫困户共同参与管理的退耕还林模式,继续巩固完善退耕还林成果。

 (二)开展重要湿地退耕还湿行动。在符合中央财政退耕还湿政

 策的重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自 20xx 年起,力争用 3 年时间完成退耕还湿 0.35 万亩。其中,20xx 年完成 0.15 万亩、20xx 年完成 0.1 万亩、20xx 年完成 0.1 万亩。

 (三)开展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动。结合全省部署开展的“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行动”“绿剑行动”“森林资源督查”等专项行动,做好排查摸底、打击整治和总结提升工作,坚决遏制当前涉林违法犯罪持续高发态势。

 (四)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行动。按照国家、省、十堰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采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自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核查的方式,对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一次大检查,全面摸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

 (五)开展造林绿化行动。全面部署 20xx 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造林整地和种苗准备,力争完成营造林面积 13 万亩。其中,精准灭荒造林 6.15 万亩,汉江两岸造林绿化 2.03 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办、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沟通协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公安、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通报专项整治行动信息与进展情况,促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湖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制度、湿地保护责任、湿地用途监管机制、湿地监测评价制度等,为湿地保护修复提供制度保障。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域、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与核心景观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四)严肃督查问责。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整治措施不力、影响整治工作进度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全力支持整治工作。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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