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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整改报告

时间:2021-10-31 12:47:17 来源:网友投稿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整

 改

 报

 告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区水环境监测站

 编写人:

  审核人:

  签发人:

  整改完成时间:2018 年 2 月 20 日

 2018 年 1 月 20 日至 21 日质监局资质认定复评审考核组一行 4 人对区水环境监测站进行了复查评审考核,评审组按照相关标准,通过听、看、查、问等方式对申请的所以项目进行了评审考核。其中,14(项)基本符合,0(项)不符合。

 (一)问题表述如下:

 1、未对各岗位任职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无菌室无紫外线灭菌过程监控记录;需要控温的离子色谱室和内间共用一台空调;现场大型设备室的除湿机均未使用。

 3、高压高温设备、洗液、有机和强酸废液等无安全警示标识;废液处置无具体处理量;药品室无通风设施;质控室存放氰化物标液的冰箱未上锁。

 4、仅配备了一台高压灭菌器,总磷、总氮消解和微生物灭菌无法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5、隔水式培养箱、马弗炉、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温度未按照检测方法要求所需温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未进行有效确认。

 6、现场停用的设备未及时清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信息不完整。

 7、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方式规定与实际不符合。

 8、无质量体系文件发放记录;无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

 9、测定石油类用四氯化碳试剂未按照方法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10、生化培养箱使用记录无完整 5 天温度记录信息;2016 年原始记录中,采样使用的标准的标准号填写错误,分光光度法使用检测仪器名称填写不规范,原始记录修改处无签章。

 11、2016 年管理评审会参会人员未签到。

 12、硼方法证实资料缺完整检出限材料。

 13、水环监字[2016]第023号未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水环监字[2016]第 018 号评价数据表“制表”及“审核”处无人员签章;水环监字[2017]第 002 号报告页码号错误;2017 年检测报告登记表有涂改无签章确认。

 14、水环监字[2017]第 013 号报告号码有更正,未见更正记录。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针对复查评审考核组在评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高度重视,1月 22 日上午专门召开了评审整改分析会,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对问题进行了分工,落实到人。由站长全面负责整改的实施与监督检查。通过此次评审检查和专家组面对面的交流,使我站看到了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尤其是认识到了对新准则的理解不全面及自身基础性理论知识的缺乏,在日常工作细节方面还有许多需要细化和加强的地方。这次评审使我站同志得到了警醒,同时也增强了全站人员的质量意识。我站全体人员将这次评审作为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专家们的解疑使全体站人员对新准则有了更深的理解,这将会为我站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体系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整改如下:

  附表:现场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验证表

  附件:纠正措施处理表 14 份

  附件:

 现场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验证表 序号 问题叙述 与评审准则 对应的条款 纠正/纠正措施 见证材料 1 未对各岗位任职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4.2.5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 2 无菌室无紫外线灭菌过程监控记录; 需要控温的离子色谱室和内间共用一台空调; 现场大型设备室的除湿机均未使用。

 4.3.3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2 3 高压高温设备、洗液、有机和强酸废液等无安全警示标识; 废液处置无具体处理量; 药品室无通风设施; 质控室存放氰化物标液的冰箱未上锁。

 4.3.4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3 4 仅配备了一台高压灭菌器,总磷、总氮消解和微生物灭菌无法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4.4.2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4 5 隔水式培养箱、马弗炉、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温度未按照检测方法要求所需温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未进行有效确认。

 4.4.3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5 6 现场停用的设备未及时清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信息不完整。

 4.4.4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6 7 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方式规定与实际不符合。

 4.4.6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7 8 无质量体系文件发放记录; 无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

 4.5.1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8

 9 测定石油类用四氯化碳试剂未按照方法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4.5.6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9 现场评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验证表 序号 问题叙述 与评审准则 对应的条款 纠正/纠正措施 见证材料 10 生化培养箱使用记录无完整 5 天温度记录信息; 2016 年原始记录中,采样使用的标准的标准号填写错误,分光光度法使用检测仪器名称填写不规范,原始记录修改处无签章。

 4.5.11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0 11 2016 年管理评审会参会人员未签到。

 4.5.13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1 12 硼方法证实资料缺完整检出限材料。

 4.5.14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2 13 水环监字[2016]第 023 号未盖检验检测专用章; 水环监字[2016]第 018 号评价数据表“制表”及“审核”处无人员签章; 水环监字[2017]第 002 号报告页码号错误; 2017 年检测报告登记表有涂改无签章确认。

 4.5.20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3 14 水环监字[2017]第 013 号报告号码有更正,未见更正记录。

 4.5.26 纠

 正 √纠正措施 见附件 14 评审组长确认意见:

 签字:

  日期:

 件 附件 1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未对各岗位任职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

 4.2.5

 原因分析:

 监测站对人员管理不到位,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2.5 的理解不充分,

 签 名:

 日 期:

 纠正措施:

 1、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2.5 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有关人员章节进行培训,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对监测站各岗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并填写专业人员上岗能力评价表。

  签 名:

  日 期:

 实施验证结果:

 纠正措施已按时完成,未发生类似问题,纠正措施有效。

 监 督 员:

  日 期:

  件 附件 3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高温高压设备,洗液,有机和强酸废液等无安全警示标识

 废液处置无具体处理量

 质控室存放氰化物标液的冰箱未上锁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

  4.3.4

  原因分析:

  安全意识淡薄

 签 名:

 日 期:2018.1.18

 纠正措施:

 1.高温高压设备,洗液,有机和强酸废液等立即安放警示标识.

 2.废液处置无具体处理量,组织监测站工作人员学习质量手册 4.3.4.6。

 3. 质控室存放氰化物标液的冰箱立即上锁。

 签 名:

  日 期:2018.1.18 实施验证结果:

  按照质量手册,安放警示标识,对存放标液的冰箱进行上锁,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 4.3.4.6,确保检测产生的废液,处理符合环境和健康的要求。此整改项可关闭

  监 督 员:

  日 期:2018.1.18

 件 附件 4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仅配备了一台高压灭菌器,总磷、总氮消解和微生物灭菌无法分开,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

  4.4.2

 原因分析:

 忽略考虑总磷总氮项目的消解和微生物灭菌用同一台高压灭菌器之间的交叉污染问题。

 。

 签 名:

 日 期:2018.1.18 纠正措施:

 购买两台高压灭菌器,将总磷总氮项目的消解和微生物灭菌分别用不同的高压灭菌器。

 签 名:

  日 期:2018.1.18 实施验证结果:

 已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两台高压灭菌器,将总磷总氮项目的消解和微生物灭菌分别用不同的高压灭菌器。此整改项可关闭。

 监 督 员:

  日 期:20181.18 附高压灭菌器两台的照片 件 附件 5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现场评审查看隔水式培养箱、马弗炉、电热鼓风干燥箱校准温度未按照检测方法要求所需温度进行校准,校准结果未进行有效确认。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4.4.3

  原因分析:

 1、管理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3 条款未理解;未在设备进行校准时按照设备使用温度进行校准。

 签 名:

 日 期:

 纠正措施:

 1、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管理人员对隔水式培养箱、马弗炉、电热鼓风干燥箱按照检测方法要求所需温度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并对校准结果进行有效确认。

 签 名:

 日 期:

 实施验证结果:

 纠正措施已按时完成,并未发生类似问题,纠正措施有效。

  监 督 员:

  日 期:

 件 附件 6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现场评审查看现场停用的设备未及时清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仪器使用和维护记录信息不完整。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4.4.4

  原因分析:

 1、管理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4.4 条款不熟悉,未按照体系文件要求及时对停用设备进行清理隔离。

 2、相关使用人员对程序文件中《仪器设备管理程序》不熟悉,未按照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记录。

 签 名:

  日 期:

 纠正措施:

 1、对管理人员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培训,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对相关设备使用人员进行了相关体系文件培训,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签 名:

  日 期:

 实施验证结果:

 纠正措施已按时完成,并未发生类似问题,纠正措施有效。

  监 督 员:

  日 期:

  件 附件 7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方式规定与实际不符。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

 4.4.6

 原因分析:

 监测站对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管理不到位,对《程序文件》中仪器设备和期间物质核查程序理解不充分,

 签 名:

 日 期:

 纠正措施:

  1、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2.5 和《程序文件》中仪器设备和期间物质核查程序进行培训,并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加强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管理。

 签 名:

  日 期:

 实施验证结果:

 纠正措施已按时完成,未发生类似问题,纠正措施有效。

 监 督 员:

  日 期:

  件 附件 8 :

 纠正措施处理单 管理编号:YYHJL-05-01

  水环监表 1-21

  不合格或偏离事实的描述:

 无质量体系文件发放记录

 无授权签字人签字识别

  不符合标准及条款号:

  4.5.1

  原因分析:

  文件发放未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

  签 名:

 日 期:2018.01.19

 纠正措施:

 1.由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质量手册 4.5.1 管理体系文件内容

 2.确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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