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脱贫攻坚 >

全市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1-10-14 10:49:29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加大未达到良好断面和风险断面污染整治力度,确保 20xx 年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总氮除外),汉江、浪河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官山河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二、主要任务 确定 9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作为集中攻坚对象。

 (一)提升一批良好断面。加强坝上中、何家湾、江北大桥、莲花、龙口、五龙泉、沈湾等 7 个断面污染源整治,确保全年水质达到优良标准。

 (二)防控一批风险断面。加强官山河孙家湾及浪河浪河口风险断面污染管控和精细化管理,防止水质超标风险。

 (三)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定枯水期加强官山河、浪河水资源调度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官山河、浪河等重要入库支流加强水量调度,保障河道生态流量。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6 月 10 日前)。相关镇(办、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订本辖区(部门)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并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 年 7 月 31 日前)。针对 9 个重点攻坚断面水质,采取超常规手段和力度进行集中攻坚,“控源、治污、增容”齐抓并重,重点解决好污水直排问题、水资源优化调度问题、河道生态修复问题,确保相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攻坚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是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项细化落实,结合各断面水质现状和突出问题,逐一落实断面整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办巡查力度。对涉及攻坚以及需加强生态补水的官山河、浪河等重点流域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

 (三)严格督办考核和问责。对未完成年度水质提升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镇(办、处、区),将约谈其相关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相关热词搜索: 攻坚 水质 专项整治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