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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食品抽检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14 11:56:5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食品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生产环节共计***批次(经营环节另行规定)。

  二、工作分工

  县局食品安全管理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以及抽样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各辖区监管单位负责按计划开展抽样、抽样信息录入、不合格样品的后处理等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抽检原则

  由县局食品安全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各辖区监管单位开展产品抽样工作,县市场监督检验所负责检验工作。抽样和检验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产品审查细则进行。

  (二)抽检范围

  对县内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实行定期监督抽检;对社会反映强烈、存在较大风险、突发事件和专项整治涉及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检。

  (三)抽检时间和频次

  总的抽检频次为平均每个获证单元*批次/年(详见附件*、*)。全年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的*/**。季节性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开展抽样,并完成检验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

 全问题,可以制定临时计划,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四)检验项目

  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四、核查处置

  各单位在收到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回复食品安全管理局。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各单位在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的,应在**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信息公布

  各监管单位每月**日前将监督抽检数据报食品安全管理局(见附件*)。县级监督抽检信息由县局负责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的信息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如集**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及所在地址、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检验数值等,并应根据需要进行风险解读。同时将公布的信息和统计数据表一同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风险应急管理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要统筹任务安排,明确岗位责任,严禁推诿扯皮,狠抓任务落实。

  (二)细化工作要求

 食品抽检工作是由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产品召回、复查整改、信息公布、月报统计以及数据利用等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同配合,并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传递、核查处置(填报)等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进度管理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年**月**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评

  县局将加强对抽检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等进行定期督查通报。

  七、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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