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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社会保险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汇报】失地农民生活情况

时间:2022-01-17 13:43:45 来源:网友投稿

 20XX年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社会保

 险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汇报

 我区社会保险工作在区委、 区政府和上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正确领 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规、 政策,围绕“两 个确保”, “三条保障线”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保社会稳 定的目标,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困难老知青生活补助等 一系列的保障体系, 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尤其我 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健全, 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并在健康长足的发 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步地推进:一、城乡社保情况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17404 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 16181 人,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 1223 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支 付能力达 74.64 个月。179 名低收入双下岗困难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 费财政补助,补贴金额年达 16.05 万元。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12499 人,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 739 人,享受个人医疗帐户 5520 人。3、 工伤、女工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 人数分别为 3578人和 2500 人,为企业职工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中有进。

 已有 296 个行政村 2.61 万人参加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 95.5%,已有 1082 名参保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全区共有 15.7 万人参加新 型合作医疗,截止 18年 4月,7个月共报销住院 2015人次,报销医 疗费 187.23 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稳步推进。截止 18 年 4 月已参加办理基本 生活保障 576 人,累计征收基本生活保障基金 943.39 万元,涉及到 3 个乡、 5 个行政村,已有 127 人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标 准为 120—200 元。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广。目前我区的养老保险主要覆盖群还只 停留在以前的改制企业和部分私营企业, 还有相当数量的私营企业及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游离在社会保障范畴之外。2、工伤保险尚未覆盖所有企业、职工利益未得到保障。企业保障意 识淡薄,工伤参保率低,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参保率悬殊,职工发生 工伤时,多数采取了“私了”方式解决, 职工利益未能得到根本的保 障。3、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需要研究和完善。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 及外来务工者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的城镇居民特别是被征地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需要加以研究探索; 参保职工反映“看病贵”的矛盾依然存在; 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或 恶意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时有发生,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待于进一步4、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因国土资源部门

 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征地比例及人数未能及时确定, 致使无法办理参保手续, 难以实现“即征即保”, 村集体原本用于留 存保障的资金难以留存, 农民要求分钱的呼声较大, 保障工作十分被 动,进展缓慢。5、“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城中村”改造的东门、北门、大南 门三个村投保资金缺额较大, 三个村总共涉及 2648 人,如按每人 3.7 万元投保,其中村集体和个人按每人 2.7 万元足额缴纳基本生活保障 费,缺额较大,北门村缺额达 1500 万元以上,其余两村也有较大缺 额。而如果以资产拍卖形式筹集资金,但改变房屋用途(集体土地转 商居用地)又需缴纳较大一笔资金,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希望市政 府能在下步“城中村”改造予以政策、 资金上的扶持, 以便于开展被 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解除“城中村”改造中所涉失地人员的 后顾之忧。6、信息化建设程度基础薄弱,不能满足社会保险日益发展的要求。

 目前各项业务工作实行的是单一独立的计算机管理软件, 各险种软件 之间缺乏关联,数据不能共享,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也产生了大量的重复劳动, 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参保对象的麻烦, 不 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数据的准确及时提供。三、建议和对策

 1、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要实现“征地必保”、“即征即保”, 需加大宣传和政策引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 要及时提供征地数与参保人数指标, 并在征用土地资金上按不同项目 结算,属于办理保障的资金,采取直接划入社保部门。建立就业培训 基金和社保费补助金制度。2、“城中村”改造“村改居”,其由原城中农民转化为市民,根据 东、北门和大南门三个村,其达到领取生活费(养老金)的老年人, 每月可以拿到 250-500 元的养老金, 高于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因此建 议,在城中村改造中一并直接纳入城镇社保“笼子”,一步到位。其 资金缺口采取村现有资金和集体资产转让变现一次缴纳 18 年社保费, 其资金由村集体与个人共同承担,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政策制度不适应保障制度,也起不到根本 保障的作用,是否可采取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试点, 由政府适当补助, 村集体和个人出资,分不同的保障档次,提高和增强保障待遇水平, 以点带面,逐步推开。4、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金保”工程和“五险合一”管 理软件,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保证社保事业的发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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