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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范文六篇

时间:2021-10-21 15:18:44 来源:网友投稿

招聘是指招收和聘请工人、职员参加工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招聘职工采取自由竞争的原则。资本家以高薪招聘人才,或以其他手段招聘普通员工使其受奴役和压榨,这些现象反映资本主义的一个侧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招聘职工是根据国家生产计划的需要提出的,国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6篇

【篇一】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市场监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按照《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跟踪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赫府办发〔2018〕79号)要求,坚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市场监管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任务,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府公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明确了各股室、各基层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进行信息公开相关资料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公开工作。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度有总结报告。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基本信息、综合政务、市监工作动态、其他公开信息等,公示信息内容涵盖权责清单目录、法律法规文件、年报通告、政务动态、微型企业评审、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警示信息、消费提示、法律法规解读等,内容丰富,涵盖了人民群众关注的食药安全,企业关注的年报及微企评审等信息。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工商内网平台、省食药监局网站、市食药监局网站、市监办公QQ群、单位政务公开栏、《赫章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75条,政策文件类124条,案件信息类36条,市监业务工作类165条,其他类50条。编辑《赫章市监》信息145期,《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201X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查封一户冷冻食品经营户》、《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赫章一村卫生室被处罚》等信息在《乌蒙新报》等刊物刊发。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深化政府公开工作。




【篇二】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 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 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 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 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行为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 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 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 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三】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计划

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个大局,主动对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主动作为的服务理念、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全面强化执法监管水平,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拓宽服务深度,争创服务发展新业绩

一要规范服务,提高注册登记素质。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争做服务科学发展的模范。企业登记管理干部要立足企业登记管理岗位,出点子、出实招,高标准,严要求,争创满意窗口。四是廉洁自律。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四乱”行为,对违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要助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开展农贸市场新建工程基础硬件建设指导工作,协助市场有关部门共同把好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关。针对放心市场创建工作,要开展好“创建申报材料书”、“市场创建工作行政建议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审计报告书”、“社会化评价测试书”“县级年度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报告书”编辑工作。

三要深化民生工程建设。要抓好旅游业格式合同整治亮剑工作,对条款中继续使用违法条款的给予媒体曝光或信用降级等措施。要开展好水、电、气三个行业中存在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格式条款的收缴、审核、指导、查处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桃综合栽培标准化示范区”、“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规范体系”建设,迎接国家标准委员会的验收。

四要促进商标广告发展。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宣传贯彻新《商标法》,强化对商标品牌培育、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强化对辖区商标品牌的多元多向梯次培育。用足用好省局赋予县局的省著名商标初审权、直荐权和驰名商标认定优先推荐权,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创建工作。用好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驰名商标案件立案调查权,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广告监测的行政指导工作,真正起到净化广告经营秩序的先锋推动作用。

二、发挥职能优势,探索市场监管新路径

一要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药品抽样监督检查计划和医疗器械整治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继续深挖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重点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严抓年报进度,探索年报成果应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打假扶优”行动,开展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及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协调组建一批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思路,注重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针对关系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实际,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肉制品、乳制品、小餐饮、小吃摊和食品加工企业整治和治理工作,继续深化“酒类行业”、塑化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深入开展食品行业的“溯源”工作及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及市场监管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重点查处市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中存在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我县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要强化药品、药械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切实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并长期执行到位;扎实开展药械专项整治,深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完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探索建立药品、药械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好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和“六打六治”行动。全面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气瓶等特种设备及其经营使用单位,实现设备、单位的“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三大战役”专项行动。以电梯安全监管、燃煤锅炉淘汰和油气管道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特种设备“三大战役”专项行动;开展平安高速(平安工程)创建行动。加强对道安高速公路工程、江安高速公路工程、构皮滩通航工程和沙湾码头建设工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施工。

五要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全面推进文明诚信公开评价,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继续推进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整治与规范,结合旅游旺季消费纠纷高发期,重点对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中存在的虚假宣传、短斤缺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多途经开展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

三、规范自身建设,加强市管队伍建设。

一要深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强化重点管理岗位和关键部门的监督和制约。要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要狠刹“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的不正之风,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和效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市场监管廉洁从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

【篇四】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施机构整合、改革转型的关键之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改革转型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三个全面,推进机构改革,积极构建全程监管的“大市场”格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办机构改革部署,有条不紊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改革,全面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在改革转型中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全面理顺工作机制。自2014年12月14日正式组建以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完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和市编办《关于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调整成立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不锈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明晰部门、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认真谋划办公场所的搬迁和人员力量的合并分流,于7月中旬正式实现三局合署办公和统一挂牌。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局领导与基层分局、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挂钩联系制度。制定出台《机关分局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积极理顺机关与分局的事权关系,初步建立了市局、分局之间权责明确、高效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技能培训。本着“按需施训、因人施教”的原则,实施全体人员知识培训、部分人员对口培训、分局监管人员业务实训等,积极提升监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全局合署办公以来,重新制定标准化、集成化日常监管工作流程,统一办案指南、办案流程、执法文书,为有序推进业务下沉和综合执法打下良好基础。积极部署整合“三合一”办公OA系统,切实提升工作部署、落实、反馈效率。积极整合局政务公开信息平台,重建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着力扩大部门影响。

  三是全面落实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心编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点和案例》摘录汇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水平。出台局《会议制度》、《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引导全系统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出台局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办法,配合市纪委开展2次公款吃喝、规费征收专项督查,组织6次对干部在职在岗情况、上下班签到制度落实情况、公车使用停放情况等明查暗访,对4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明确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二)实施三个结合,助推转型发展,积极构建系统集成的“大服务”格局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创业大突破的工作意见,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举措,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是结合“先照后证”工作,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牵头组织税务等部门,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改革,启动“一照一码”新登记模式,并向乡镇延伸,戴南镇成为苏中地区首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乡镇。积极探索登记便利化措施,分2批将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授权基层分局直接办理,在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试行“一址多照”登记,4月1日起全面免收家庭农场登记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许可职能,及时将餐饮、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等职能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标战略工程、网络交易大数据监管等重点工作被泰州市工商局表彰为2015年度先进集体。

  二是结合推进转型发展,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全市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先后有1家企业荣获2015年度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获批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级单位,2家企业入选省级计量保证确认企业,2家企业新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新组织申报4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4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5家企业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验收考评,20家企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证,有效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工业产品条码注册完成率连续六年位列泰州第一。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全年新增**名牌产品2个,泰州名牌产品11个,创成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6件、泰州市知名商标12件,引导企业注册境外商标4件,帮助企业获得市政府品牌战略奖励295.8万元,戴南镇创成“泰州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是结合“双创”工作部署,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信息、组织和职能方面优势,对新设小微企业加强跟进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克服起步困难。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34份,帮助企业融资6.49亿元,引导“个转企”350家。新登记电子商务市场主体53户,新增注册资本1.11亿元、从业人数296人,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赞誉。运用质检、国检中心技术优势,全力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全年出具各类检测报告10305份,国家不锈钢质检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CNAS)组织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三合一”监督评审,“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获国家工信部正式授牌,“****特种合金材料及制品检测服务平台”作为国家火炬计划获科技部批准立项。

  (三)围绕四个守护,全力维护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大安全”格局

  紧扣安全这根主弦,整合全程监管平台,全力维护民生和公共安全,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一是突出关键,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牵头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出台系列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明确市食安办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提请市政府研究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意见,落实乡镇、村(社区)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明确属地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职能盖边沉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三分监管”要求,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开展餐饮环节动态量化评分,全力做好两会、小中高考、菜花节、会船节、海外优秀人才**行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量化分级评出A级食品餐饮服务单位362家,B级1060家,C级280家。140家学校食堂、12家大型餐饮单位完成“透明厨房”改造,学校食堂视频化管理率达84.3﹪。发放乡镇小餐饮备案证139份、培训合格证1167份,督促办理健康证1226份,实施家宴桌席备案6900多户次。

  二是强化重点,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以确保不发生特大药品安全事故为底线,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单体店及连锁门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远程监管和零售企业连锁经营,251家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完成入网确认工作,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9家单体零售药店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465份,对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非法广告药品品种,实行强制下架处理,对抽样不合格的药品从重予以处罚。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联合市卫生部门开展个体诊所、学校卫生室和养老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6家,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18件,受理并办结群众举报投诉28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假药案件3件,药品药械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落实责任,守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建立健全全市在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经信委、安监局、住建局、旅游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船舶修造企业、气瓶充装单位、旅游景点及星级酒店、餐饮行业等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年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6家,发现隐患设备859台,督促整改859台,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63份。对不落实隐患整改的泰州市利泰机械配件等6家单位,上报市政府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处罚和隐患整改到位闭环。对龙腾湾小区电梯超期未检问题,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并协调住建等部门共同解决,落实小区电梯正常维保、检验,严防发生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整合平台,守护消费环境放心安全。整合12315、12365、12331消费维权热线平台,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网络,完善消费纠纷集中受理。全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848件,查处消费者举报案件96件,办理“诉转案”24件,上报典型案例25篇,发布消费提示26次,消费警示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8万元。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先后监测车用燃油、皮革制品等商品质量227个批次,对检测不合格的67个批次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开展“两免费”民生计量服务,加强煤气表、出租车计价器、压力表、电能表、水表、加油机、眼镜店验光仪等强检工作,全年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6687台(件)。创成泰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4家、示范单位10家,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33家,11家单位被省、泰州市表彰为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江浙商业广场创成“**省文明诚信市场”、“国家级文明诚信市场”。

  (四)树立四个规范,倡导诚信守法,积极构建统一高效的“大监管”格局

  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初步制定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制度》、《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食品和药械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办法》等制度文件,完成全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程序规定。组织所有人员开展系列学法活动、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和公务员网上培训。加强案件审核,做到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对相关案件实施处罚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全局执法工作未发生一起复议撤销、诉讼败诉和信访错案。2名同志被表彰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1件案件被评选为泰州工商系统十佳案例。

  二是规范公示,推进信用监管。加大年报公示培训和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公示年报信息。全市市场主体2013年度、2014年度综合年报率分别达92.34 %、89.78%,抽查公示信息市场主体334户,定向抽查376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8798户次,补报移出630户,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年报率位列泰州第一。加快推动“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做好“先照后证”信息抄告、反馈处置、结果公示等环节的衔接,先后抄告相关许可部门“先照后证”信息20条,涉及前置改后置事项682项,为实施部门联动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规范执法,严管市场秩序。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10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回访55家次。组织开展敬老院食堂、学校食堂、烧烤食品、城区快餐店和饮品店等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无证经营单位132家,建立餐饮经营单位基础台账资料1788家,开展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600批次。全年办结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和广告、合同、网络违法案件等378件,对1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进行依法移送,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形成执法办案的强大震慑力。

  四是规范协作,落实重点工作。适应管理体制、行政职能和工作任务上的转变,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合理划分工作事权,建立覆盖全市统一、高效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全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0万元。牵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职责任务,确保了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及食品餐饮行业规范等各项工作达到创建迎检标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烟酒、礼品回收、烟花爆竹、非法集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机构合并,部分干部职工思维陈旧,老观念、老方法依然存在,工作出现了不到位、缺位现象;二是随着职能的整合,在履职和服务的能力、水平、意识有待提高和加强;三是工作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同志强调客观多,主观能动少,自我要求不严谨、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创新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篇五】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对外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外事、出国人员政审、因私证照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复核、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审查重大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处)。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无照经营监管政策并开展无照经营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平交易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督办督查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案件核审,协调组织专业类案件的会审;根据授权,组织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牵头并指导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依法指导督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处)。组织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无照市场整治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网上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制定和落实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广告监督管理处。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网上监测);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消费教育与引导;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接受、分派、汇总、分析、反馈“12345”、“12331”、“12365”、“12315”、“12358”的交办工作;接待新区公众咨询、申(投)诉、举报工作;协调、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会审有关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联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质量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落实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分析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组织实施辖区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开展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处置;组织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标准化管理处。组织辖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和指导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协调和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和指导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计量监督管理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技术人员的资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环节以及对检定、校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计量器具、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有序推进基层单位特种设备日常监察职能;组织实施各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年度重点监控单位设备目录和使用、生产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应急督查处)。承担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承办区食安委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食安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街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完善与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的交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处)。组织拟订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下同)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日常监管、抽样检验、专项整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协助推进辖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评估;推动辖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室,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参与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行政许可和药用包装材料注册的审查工作;拟定辖区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上市后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承担辖区内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信息审核和组织备案后监管工作;推动辖区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登记审核;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信息审核;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检查工作;参与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核查和注册现场审查;参与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体系审核;拟定辖区医疗器械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推动辖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注册许可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除乳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提前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外)行政许可,负责对药品连锁企业向企业销售非处方药核备的审查;负责对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初审;负责对浦东新区从业药师、药师上岗挂牌的审核;负责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除第三方物流、连锁总部外),参与市局对辖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连锁总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接收辖区内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的申请材料;负责办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收辖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申请材料;负责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及其他非传统方式登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各类注册许可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对派出机构各类注册登记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基层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负责局基层建设的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基层的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局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协助局党委开展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双拥、统战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受理对党员和局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党员和局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负责行政效能监察;组织开展本局政风行风建设;负责局审计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检查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六】202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浑南 市监 工商字〔 2018 〕 06-002 号

沈阳极地物资购销有限公司等18户公司(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行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案发之日六个月前已经离开登记住所,与此同时,你单位在离开住所前,已经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目前你单位的相关人员去向不明,也无法联系,企业处于自行停业状态。你单位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范畴,涉嫌构成了连续超过六个月自行停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吊销沈阳极地物资购销有限公司等18户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B806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刘永胜 联系电话: 82244946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5月24日

有限公司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络员移动电话

住所

1

沈阳极地物资购销有限公司

徐凤英

 

沈阳市东陵区孤家子

2

沈阳三人行阿格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任爽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C-2号甲-32室

3

沈阳松耀道佳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爱心分店

穆忠秋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12-3号4门

4

沈阳宁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陈明宇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12-5号1门

5

沈阳白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白金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12-8号2门

6

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三分公司

石晓磊

 

沈阳市东陵区富民南街33-13号12门

7

沈阳松耀道佳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阳光分店

穆忠秋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街33-13号8门

8

沈阳华新万佳经贸有限公司

吕忠智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

9

沈阳骏达仓储有限公司

王佳友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1号167室

10

沈阳浑南三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汪静涛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218室

11

沈阳盛泰信和商贸有限公司

张军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B座222室

12

辽宁源兴金恒商贸有限公司

刘立平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E座118室

13

沈阳宏润隆昌商贸有限公司

张春艳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11号E座220室

14

沈阳景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翁福东

 

沈阳市浑南新区富民南街29-A4号122室

15

辽宁泓信产业装备投资有限公司

范禹

 

沈阳市浑南新区孤石路245号

16

沈阳合优商贸有限公司

韩加强

 

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6-2号301室

17

中国旅行社总社(辽宁)有限公司浑南门市部

董春雪

 

沈阳市浑南新区朗云街1-88号

18

辽宁蓝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何宁

 

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东路18-20号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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